发布时间:2013-11-23 17:28 | 来源:信息时报 2011年11月29日 A11版 | 查看:8493次
此前在相关电视节目中,吴俊东在介绍事发经过。视频截图
信息时报讯 (记者 蔡胜龙) 20岁小伙吴俊东成了浙江金华的“彭宇”:他自称扶起摔倒的老人,反而成了肇事者,一二审法院均判他赔偿7万余元。昨日,由华南师范大学教授谈方创立的“搀扶老人风险基金”,组织一支以朱永平为首的广州公益律师团前往金华,就吴俊东案向当地检察院申诉,并向浙江省高院申请重审。
搀扶摔倒老人被判赔7万
据介绍,去年11月23日中午,吴俊东驾驶三轮摩托车至金华市瀛洲村时,旁边两名骑着电动车的老人突然翻车摔倒。吴俊东将两位老人送到医院,并垫付1000元医药费。吴俊东称,当时自己只是想超车,看到迎面开来一辆黑色轿车,速度较快就踩了刹车,并没有碰到老人的电动车。然而,65岁的老人胡启明却认为,是吴俊东的摩托车刮碰他的电动车, 导致其连人带车翻倒在地。
交警部门事故证明书称:“对两车是否碰撞和刮擦无法证实,因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事故成因,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然而,金华市鹜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吴俊东赔偿老人7.3万元。吴提出上诉,今年8月,金华中院维持原判。二审法院认为,虽然交警支队未能证实两车是否发生碰撞或刮擦,但从当时情景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高度概然性”的司法原则,可认定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维持一审法院吴俊东承担7成、胡启明3成责任的判罚。
吴俊东对这样的结果无法接受,一次的偶然机会他看到有关“搀扶老人风险基金”的信息,便尝试向中国好人网和谈方求助。
广州5人律师团代为申诉
谈方称,经过初步分析,吴俊东案属于中国好人网“搀扶老人风险基金”的帮助对象,该网站还组成了公益律师团义务代理本案。担任团长的是广东著名律师朱永平,副团长是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柳生和广东省人大立法顾问、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二秀。
朱永平律师认为, 一、二审法院对认定两车无碰撞或刮擦的交通事故证明不采信,主观判断吴俊东疏忽大意超车与老人受伤有因果关系,不能因为老人受伤了,吴俊东出于道义先替伤者交付垫付1000 元医疗费,就认定吴俊东是加害人。法院判决错用高度概然性规则,违反了民事证据规则要求。
昨日,谈方带领5人律师团飞往浙江,向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同时要求法院暂停强制执行措施,并向浙江省高院申请再审。
新闻背景
“搀扶老人风险基金”旨在法律援助“彭宇”们
已有8人求助1人胜诉
华南师范大学教授谈方,在2008年汶川地震后,创立了中国好人网,该网站现已发展了7个慈善基金。今年3月5日成立的“搀扶老人风险基金”是其中之一,其创立目的是专为勇于搀扶老人却被冤枉的人提供免费的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必要时还会提供经济帮助。
昨日下午,谈方表示,目前“搀扶老人风险基金”已募到近20万元,有60多名公益律师参加。对于扶摔倒老人后被冤枉的人,“风险基金”会实施奖励,同时帮忙打官司,如果官司输了,基金还会代为赔偿。例如此前被广泛报道的“天津许云鹤”案。目前该案二审尚未宣判,好人网已对他奖励了1万元,并承诺如果败诉将由风险基金承担赔偿。
谈方说,至今已有8名当事人向他们求助,其中两名当事人自动放弃,目前进入司法程序的案子有3个,胜诉的案子有一个,是在今年5月份宣判的陈晓敏案。
陈晓敏是广州的一位大学老师。今年4月23日,她在广州正佳广场内看到一个1岁的小孩摔倒在地上,便上前将其抱起。小孩的父母却一口咬定是陈晓敏撞倒孩子,在大庭广众下对她打骂。后来陈晓敏打110报警,并对这对夫妇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药费。该案代理人黄利红说,法院没有对小孩是否被陈晓敏撞倒的事实进行认定,只是判罚小孩父母赔偿了医药费。
此次公益律师团团长朱永平律师表示,“搀扶老人风险基金”目前虽然有律师的公益支援,但没有通过民间组织的注册,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不能违法接受捐赠。他希望明年7月广东省开放民间组织注册时,该基金的民间慈善作用能被社会各界看重,获得优先登记。
(责任编辑:曹子敏)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