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2-30 16:59 | 来源:新华网发展论坛 2011-12-10 09:15:06 | 查看:1583次
我是最近才注意到金华的吴俊东案的。在网上仔细搜索了一下,大吃一惊。怎么一个并不复杂的案件被一帮人闹了这么长时间?而且在法院一审二审以后还要闹,他们究竟想干什么?我不相信谈方们的智慧并不会比我这个普通人更低,所以我能想到的他们会想不到?
我很气愤,气愤在中国天理何在?
如果被撞的是你们的父母,是你们的家人,案件发生了一年多,被你们闹得无法执行,你们还有良心吗?还有天理吗?
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案件吧。2010年11月23日,吴俊东驾驶自家三轮摩托车,开到金华市婺城区瀛洲村时,鸣叫了喇叭示意,在超车过去20米后,旁边两位骑着电动车的老人突然翻车摔倒。
据交警部门现场勘察笔录、照片证明,事发现场道路平直,视线良好。(后来记者去现场,路上连小石子都没有)胡启明电动自行车经车辆技术检验,其转向、制动性能均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就这些够了。
谈方们,现在我来问问你们吧,二个老人在一条平直的路上驾驶一辆电动车,这时吴俊东超车,在路上除了对面有一辆车驶来外,还在后面一百米左右的地方有一个目击证人。就在吴俊东超车过去后,二位老人摔倒了。那么请问那么多高级的律师们,老人怎么摔倒的?
我来选几个答案你们看行吗?如果排除吴俊东撞人,那么只有三种可能:一是老人是自己假摔的,二是突然有一阵风刮来把两人吹倒了,三是看不见的外星人把他们撞倒了。你们看哪一种可能更大呢?除此以外,我想不出其它的可能了。
再来问一下你们,即使按照你们的说法,交警出具了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报告,两车无撞车痕迹。法院判决已经够清楚了,车撞了人家腿部,铁与人相撞痕迹不明显。如果说两车无撞车痕迹就可以说没有撞人,那么如果你的车上装了长杆的东西刮到人家算不算你的责任啊??
再来说证人,吴俊东只有一个坐在他车上的同村的女子出具书证,而老人有无利益冲突的目击证人。
即使退一万步讲,双方证据都不充分,那么撞人或者搀扶都有可能,谈方们又怎么就认定吴俊东没有撞人了呢?就凭他能上网,在微博上发发文章?试想一下,如果吴俊东真的撞了,你们知道自己干了多么缺德的事吗?还标榜自己为好人网,弄块布遮一下羞吧。
我所愤怒的是,现在网上似乎已经不用质疑吴俊东是好人了一样。请你们大家不要把中国善良的老人想得那么坏好吗?你们的家人中就没有老人吗?如果老人与年轻人让我选,我宁可选年轻人会更“坏”一些。中国的老人善良的居多啊。
很可笑的是朱永平律师竟然说什么一个案件的判决将会指引社会道德的走向。拜托你们先搞清楚事实再谈道德好吗?如果因为你们撞人者得以逃避责任,如果因为你们老人再也无人搀扶,如果因为你们一件小小的案件一审二审还要再审,司法资源被无端浪费。你们将是道德的罪人!!!
最后,想奉劝吴俊东,你还年轻,要勇于承担责任。承担责任比一辈子受良心谴责要好。
此文在发QQ空间同时还将发新华论坛,希望看到者能转,谢谢了。为了中国的道德不被践踏。
(责任编辑:姬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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