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年报:扶起摔倒老人 反被判赔7万多 律师称比彭宇本人还冤(图)

发布时间:2011-12-01 13:01 | 来源:河北青年报 2011-12-1 A23版 | 查看:2366次

律师称,浙江金华的翻版“彭宇”比彭宇本人还冤

  搀扶老人而被认定为撞人者,浙江金华的吴俊东及其父亲被金华中级法院二审判决赔偿两位老人7万多元。28日,以著名律师朱永平为团长的“中国好人网”广东公益律师团飞赴浙江为当事人吴俊东维权,正式向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并要求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暂缓强制执行措施。

吴俊东讲述事发时的情景(视频截图)

  ■自称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诬

  吴俊东自称,2010年11月23日,他驾驶三轮摩托车回家途中,超车后发现身后两位骑电动车的老人摔倒,遂出于好心扶起老人。随后赶到的吴俊东的父亲吴秀芝和两位老人一同前往医院,并支付住院费1000元。但两位摔倒老人当场指责吴俊东开车不小心,并认定系吴所驾三轮摩托车剐蹭电动车导致翻车,并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金华市婺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吴俊东父子赔偿两位老人7万多元,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吴俊东表示对法院的判决感到“意外甚至恼火”,并开始向网络求助。其中他在“中国好人网”的留言很快引起了网站创办人华南师范大学教授谈方的注意。

  ■广东律师团赴浙申请抗诉

  11月28日,谈方教授促成以广东省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律师为团长的5人公益律师团到达金华,向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中止强制执行措施,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寄出申请再审申请书。

  在当日下午举行的简短的新闻发布会上,朱永平律师分析了对判决结果的几点反驳,认为法院判决没有采纳两个直接证据,在完全可以使用证据规则的前提下错误使用了“高度概然性原则”,以微弱证据和法官的主观臆断作出判决。且两名第三方证人“均没看到撞车”。

  朱永平说:“这是一个比彭宇案和许云鹤案判得更离谱和错误的案件。”曹柳生律师在发言中提到:“案件引发了公众和律师团的关注,不好的判决给社会的指引是不好的,会引起许多问题。”

  ■律师义务为“好人”打官司

  律师团在发布会上与吴俊东签订了代理协议,并承诺若重审程序启动,则将由朱永平和曹柳生两位律师担任代理律师,义务为吴俊东打官司。随后公益律师团和吴俊东一家人赶往金华市检察院递交了申请抗诉书。

  同行的盛邦法制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子俊表示,这次的案件比较特殊,是一个具有典型性的“好人案”,现在对金华市检察院申请抗诉,虽然乐观地希望检察院能够接纳律师团的观点,但是毕竟一起民事诉讼申请抗诉不是检察院的核心职责。■文/综合《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

  对话 吴俊东案的判决比彭宇案更离谱

  昨日,“中国好人网”总编谈方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电话采访,刚从浙江赶回广州的谈方称,吴俊东案比南京彭宇案的判罚更加荒唐和离谱。

  ■记者:目前此案有什么最新进展吗?

  ■谈方:昨天,法院又要冻结吴俊东的个人财产,并准备强制执行。

  ■记者:您为什么说吴俊东案的判决比彭宇案“更离谱、更荒唐”?

  ■谈方:吴俊东跟彭宇一样,都是好心去搀扶老人却被冤枉。在彭宇案中,南京的法院既没有原告的证据也没有被告的证据,且没有第三方公安交警部门所提供的事故报告。而在本案中,原告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撞倒他的就是吴俊东;被告吴俊东也没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

  但本案与彭宇案不同的是,金华当地的交警部门提供的调查报告称,吴俊东驾驶的三轮摩托车跟原告两名老人的电动车没有发生碰撞摩擦。

  而令人没想到的是,金华市婺城区法院并没有采纳警方所提供的调查报告,一审判决吴俊东赔偿两位原告7万多元。而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样也没有采纳,维持原判。公安机关出示的证据没有被正常采纳,这就是这起案件荒唐离谱的地方。

  ■记者:所以你觉得吴俊东比彭宇更冤枉?

  ■谈方:是的,彭宇案的判决还可以理解为法官是在双方都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出于保护弱者的目的作出的判决。但这次吴俊东案就有失公平,实在说不过去了。■文/实习记者李国镇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扶起摔倒老人 反被判赔7万多》)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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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楼 江苏省苏州市2011-12-22 10:52:02 发表
匿名网友:2011年4月18日我开公交车时,车上有四个监控记录一切,乘客老太下车走了4米被撞,成了植物人,对方三轮车无力承担。一个月后我拿了次责。比起吴俊东我还要心痛。谁让我好心去救人。不但被迫失去工作,而且背上事故次责的恶名。还受伤者家属骚扰。你们大家说现在社会还有公正,公平吗?钱是最关键的。大家可以一起讨论一下qq1924812929

第26楼 辽宁省沈阳市2011-12-09 22:18:30 发表
匿名网友:法官一向是吃完原告吃被告的。我家人一交通肇事案案情简单,保险负责理赔,是在法官司的办公室给了五百元才拿到判决书的。他们只认钱,别的不认。

第25楼 福建省2011-12-08 11:18:55 发表
匿名网友:人心险恶啊 你们的良心何在! 是你们让社会变得如此凄凉,是你们让人们变得这么冷漠,自问,你心安吗?

第24楼 江苏省镇江市2011-12-07 23:24:29 发表
匿名网友:糊涂的一、二审法官、非法的判决!!公正在哪里????强烈要求把这些昏官清除出法院!!

第23楼 湖南省益阳市2011-12-07 14:20:49 发表
匿名网友:法官判案也许有他的理由,不能说所有此类案件都是彭宇案,谁又能排除一些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而假装好人,大声喊冤。今天的社会太多的真假难辨。如随其所愿,那么今后的交通肇事人,都可以说我是好心人,喊几声冤枉而逃避法律的制裁。社会公德要提倡,法律制度要遵守。

第22楼 江苏省泰州市2011-12-06 18:24:28 发表
匿名网友:我觉得不管怎么样,好心人现在是不能做的,法院说什么你要是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就说是你的错。他也不换个角度想想。现在还是不要做好心人的好。

第21楼 浙江省金华市2011-12-05 14:10:41 发表
匿名网友:吴俊东在交警队做的笔录里都这么讲的:他在2010年11月23日中午12.30左右驾驶鲁DK0103号正三轮摩托车在汤井线2公里+600米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瀛头村的地方发生了交通事故和一个骑电瓶车的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打电话他父亲也说出事故了,之后他父亲和他村村长赶到现在,报警是他们村长报的也说一辆三轮摩托车和电瓶车在瀛头村发生了交通事故。这叫做吴俊东在做“好事”?

第20楼 浙江省台州市2011-12-04 21:53:48 发表
匿名网友:以后老人可以有事没事多去路上转转,这为老人提供了 又一工作岗位

第19楼 上海市2011-12-02 19:25:34 发表
匿名网友:我也亲身禺到一次,当时一个老人倒地出血,当时有好多人在看没人邦忙.我用三轮车给他送到医院,到医院他报警说是我挂倒的,执法方叫我给养老金三万元,当时我没有钱给,我很气,就到处说这件事.这些话传到了那些现场的人.他们全去给我证人才讲清,从那以后我决定做坏事不做好事.含心啊.

第18楼 河南省平顶山市2011-12-02 15:29:37 发表
匿名网友:我也遇到和好一样,老人本身就有伤,硬说是我碰的,到现在法院还没判,交警队也证明没有事故现场.只有亲身经历过才能体会到吴俊东的心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