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楼 湖南省益阳市网友2012-01-19 12:55:26 发表
匿名网友:履行法院判决的是律师,而不是当事人本人。案发已经一年多了,当事人好像没有履行法院判决,且对法院的多次催促通知不予理睬。也难怪未获释。当今的法官绝大部分也确实令人厌恶,赔偿款管他是谁交的。既然两清,放人不就得了。还想来一次吃了原告吃被告不成。

第2楼 新疆乌鲁木齐市网友2012-01-21 00:25:41 发表
匿名网友:法院滥用司法,律师团可控告该法院,要求国家赔偿,多关一小时、一天等等都算成钱,赔偿精神损失、误工费等。争取把赔去得钱再告回来。让他们再滥用私法。

第3楼 山东省德州市网友2012-01-27 22:44:04 发表
匿名网友:二审法院错用高度盖然性规则,非常牵强,私弊很大,法律应当维护道德,不维护道德的法律是如何让公民遵守。岂不成了遵法而不守德了吗?

第4楼 山东省德州市网友2012-01-27 22:54:17 发表
匿名网友:应当成立道德审判庭,对那些昧着良心说话做事的人,实行道德武器的打击,以保证人们的道德思想不被歪曲。

第5楼 山东省德州市网友2012-01-27 23:28:31 发表
匿名网友:执法部门是党和国家、政府的窗口,一旦出现执法不公,就会造成人们对党和政府的不信任,就会感到社会不公,就会产生不该出现的局面,因此,国家到了该整顿执法部门的时候了,净化这一窗口。否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