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0-31 08:00 | 来源:福州新闻网 2008-7-15 11:08:02 | 查看:3052次
——记永泰县公安局葛岭派出所民警郑伯武
郑伯武,1979年5月出生于福建省永泰县,中共党员。 2000年6月毕业于省人民警察学校的郑伯武2000年12月被省公安厅破格录用为人民警察,现为永泰县公安局葛岭派出所政治教导员。2008年2月当选为2007 “感动福建”年度十大人物。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他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恪尽职守,心系群众,敬业爱岗,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群众的交口称赞,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慨谱写出了人生的光辉篇章。
孜孜不倦 树从警报国理想
郑伯武出生在永泰山区的一个贫苦农民家里。虽然家境贫困,但并没有压制他对知识的追求和对理想的憧憬,反而更促使他养成吃苦耐劳、好学上进的优良品格。1998年高考填报志愿时,他毅然决定报考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在填报志愿书上写道:“公安工作是一个崇高的事业,我从小就向往这一职业,并相信自己会为之奋斗终身。”这年高考,他如愿以偿,考入省人民警察学校,实现了小时候的梦想。在校两年间,他先后三次荣获学校颁发的品学兼优奖学金,并被评为1999-2000年度“校三好生”、“省三好生”,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参加工作以后,他仍然挤时间参加各种技能培训和业务知识学习。2002年10月,他和他的同事被抽调参加贯彻《内务条令》训练。训练为期一个月,白天他冒着酷暑,头顶烈日,经常是浑身湿透;夜晚他腰酸背痛,却坚持加班加点为群众办公,做到训练工作两不误。由于表现突出,训练结束后,他和他的同事代表永泰县公安局参加市局的大会操,并以优异的成绩受到了市局领导的嘉奖。
临危不惧 无愧于“人民警察”英雄本色
2000年5月17日晚11点,还在福州市台江区公安分局苍霞派出所实习的郑伯武,在执行治安巡逻任务时,为追捕抢劫的士司机的歹徒,身上在被歹徒刺中五刀,血流不止的情况下,还顽强地追出300多米与歹徒展开殊死搏斗并将其制服。郑伯武终因伤势过重倒在血泊中,被闻讯赶来的民警送往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当年,郑伯武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2001年7月23日凌晨四时许,正在永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值班的郑伯武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有三名可疑男子在永泰县樟城镇南门一家商店盗窃,郑伯武当即带领民兵执勤分队队员周勇骑上摩托车快速出击,在搜巡至南门中心市场路口时,发现了三名形迹可疑的年轻人,郑伯武加大油门截住他们的去路,并迅速亮明身份,喝令三人屈身蹲下。三名歹徒见势不妙,掏出藏在腰间的两把三十多公分长的西瓜刀和一把匕首,穷凶极恶地往郑伯武身上猛刺乱砍,郑伯武和周勇却不畏不却。郑伯武的身上被歹徒连砍七刀,倒在血泊中,周勇也身受重伤。当歹徒正欲抢走摩托车夺路而逃时,郑伯武以坚强的意志强忍剧痛,毅然地站了起来,拿起路边的竹扫把朝歹徒猛打。歹徒被郑伯武大无畏的英雄气慨所吓倒,仓惶弃车而逃。郑伯武紧追不舍,后因伤势过重,昏迷过去,被热心的群众送往县医院抢救。在医院醒来时,郑伯武的第一句话是:“歹徒抓到了没有?”在英雄精神激励下,局领导组织干警,顶烈日、战酷暑,多路出击,设卡守候追捕歹徒,仅用8个小时就将三名歹徒全部抓获,并从中带出另外五名犯罪嫌疑人,破获三起该犯罪团伙在福建省闽清县省璜、永泰县霞拔、闽侯县青口三地蒙面抢劫的积案。同年12月,郑伯武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是金子总会闪光,再次面对歹徒,郑伯武以自已的行动,又一次证明自已无愧于“人民警察”这一光荣而又神圣的称号。
“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拔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思想境界
“生命不息,战斗不止”,郑伯武同志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两次受伤,郑伯武身上留下了十二道伤疤。特别是头部的刀伤,更让郑伯武留下的间歇缺氧性头痛的后遗症。在四年多的办案过程中,他时时刻刻用规章制度制约自己,不办人情案,不拉关系走后门。在他所办理的三百多起案件中,没有一起被纪检部门倒查,也没有一起被群众投诉。
在城关派出所担任责任区民警期间,郑伯武针对所管辖责任区人员流动大,治安情况复杂等特点,组建了定人定点,以点带面,条块结合的群防群治网络,并根据不同的时间段,带领责任区群众巡逻执勤,依靠责任区居委会力量共同创建文明安全小区。四年来,他和同事们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3起,抓获在逃犯10名,破获治安案件200余起,辖区内的刑事发案率较以往下降25%,治安案件发案率较以往下降29%,大大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
除了打击犯罪,管好治安外,在日常工作中他常怀爱民之心,常守为民之责,常办利民之事。四年来,他走访了段区的家家户户,走遍了辖区的每一个角落。他向居委会的干部请教,与老年人摆“龙门阵”,和弱势群体交朋友,很快和群众打成了一片,成了他们的知心朋友,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2003年7月,郑伯武因工作出色被评为“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伴随而来的是2000元奖金。面对奖金,来自农村家境并不富裕的他想到了“希望工程”。第二天,他就将这笔钱一分不少地送到县“希望工程”办公室,要求通过“希望工程”办公室将这笔奖金用于资助家境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捐完钱后,郑伯武没有声张,默默回到工作岗位,继续他热爱的人民公安事业。直到新学期开学时,派出所收到一封署名黄少琳的学生送来的感谢信时,派出所的同事才得知郑伯武默默助学的事迹。
2005年9月17日中午,居民许美琴在上马路农行储蓄网点取钱时,不慎遗失钱包一个,内有现金630元。630元对于许美琴来说并不是一个大数目,所以事发时并未报警。两天后,许美琴路过派出所时,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报警了。接警后,郑伯武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对待,多方查找,用自己的电话逐一拨打了当天在银行办理业务的储户电话,共计一百多人次,终于帮其找回了钱包。2005年9月27日,福州晚报以《遗失两天,钱包完璧归赵》为题报导了郑伯武为人民服务的先进事迹。
在郑伯武的辖区有一位特殊为老人叫郑爱仙,他有三个儿子和一幢二层的房子,但她却常常流落街头,无家可归。原来,老人的三个儿子为了争房产,谁都不愿意赡养自己的老母亲。为此事,老人一怒之下将三个儿子告上法庭,虽然法院最终判给老人三间房屋居住,可老人与三个儿子的关系却越来越僵。郑伯武得知此事后,以强烈的工作责任心,饱满的工作热情,耐心细致,热情周到的人性化服务,先后八次上门做三个儿子的思想工作,最终深深感动了老人的三个儿子,老人最终回到她的三个儿子的温馨家庭中,享受天伦之乐。老人逢人就夸小郑是个热心肠的好警察。四年来,郑伯武共为辖区群众解决实际因难50余件,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八面。
危难时刻 做永不退缩的人民好警察
2006年5月,郑伯武被调到葛岭派出所任副教导员,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他带领全所民警以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为契机,不断拓展为服务群众的渠道,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做实事,他本人多次冒险救他人于危难之中。
2006年6月8日下午5时40分,葛岭镇巫洋村东坑2号发生山体滑坡,邱根金一家五口人被压在泥土下,情况十分危急。接警后,郑伯武同志迅速带领民警王叶炜、胡学云赶赴距葛岭镇有20多公里现场参加救援。由于现场地处偏僻且大量的泥石流将整座房子都吞没了,险情发生后,没有人知道被困群众的确切位置,给救援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郑伯武带领民警王叶炜、胡学云及赶到的群众,用锄头、铲子等挖土工具往最有可能被掩埋的方向挖去,挖了约半个小时,忽然听到瓦砾堆下有微弱的喊叫声,大伙迅速兴奋起来,郑伯武与俩民警不顾双手被瓦片刺破的疼痛,用手将瓦砾一点一点的扒开并将被困的邱根金救出。此时,天色已暗,豆大的雨水已将民警们的衣服完全浇透,分不清他们身上流的到底是汗水还是雨水。正当大伙们在救援第三名被困群众时,一根悬在半空中长约12米、直径约30厘米的主梁随着运动着的泥石流眼看就要砸到被困的群众了。在这紧急关头,只听一声“跟我上”,郑伯武教导员与王叶炜、胡学云两名民警一踊而上,硬是用肩膀将这跟主梁紧紧顶住,被困的群众才幸免于难。在旁边帮忙的群众无不为他们捏了一把冷汗。救援结束,已是凌晨一点多,郑伯武不顾一身的疲惫,积极主动配合镇村干部,挨家挨户检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紧急转移村民8户36人,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郑伯武率领的抢险突击组,后被市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灾情过后,郑伯武回到已是一片狼籍的小家,看到年迈的父亲在屋顶收拾被狂风刮碎的瓦片,平时铮铮铁骨的汉子止不住豆大的泪水夺眶而出……
2006年7月15日上午,受第四号台风“碧利斯”的影响,葛岭境内普降暴雨,大樟溪水位迅速上涨,葛岭多处路段被洪水淹没。203省道全线中段。副教导员郑伯武带领全所民警紧急出动,赶赴险地,在危险路段拉起了警戒线,设置了反光警示标志。浑浊的洪水漫过了省道,分不清哪里是路哪里是溪,许多车辆由于不熟悉路况,只好熄火。为确保过往漫水路面的车辆安全,郑伯武脱掉雨衣,站在水中任凭风吹雨打,充当坐标为过往车辆指引方向。司机无不为郑伯武的行为感动,他们都自觉有序缓速地行驶通过漫水路面,因为他们怕溅起的浪花打在郑伯武的身上,车辆驶经郑伯武身边时,许多司机都自觉地向这位人民的好警察投以致敬的目光。可是这一站就是两个多小时,到滞留的500多部车辆全部安全疏散时,郑伯武的双脚已被冰冷的洪水浸泡得失去了知觉。“雨中路标”这一感人的镜头,也被随行的记者拍了下来,并被载入福州市抗洪抢险之《风雨中见真情》的史册。
7月16日晚8时30分,一辆摩托车载着两个人往闽侯方向行驶,不听对岸执勤民警劝阻,强行冲关驶入漫水路面。由于路面过水面积大外加路况不熟,很快摩托车在水中就迷失了方向,正当驾驶员欲调头时,一个巨浪将摩托车扳倒在水中,车上两人很快被洪水吞没。正在对岸值勤的郑伯武见此情形,迅速从对面跑过来,不顾随时可能被洪水卷走的危险,扑入水中抢救落水群众,雨大、水急、光线暗,郑伯武顶着困难用双手在湍急、浑浊、冰冷的激流中搜救,汹涌的洪水几次欲将郑伯武吞没,郑伯武却仍然紧紧地拽住落水群众的手臂,经一番努力终于将落水群众陈西增救上岸。
2007年3月19日凌晨1时许,203省道葛岭赤壁路段一部满载20吨钢筋的大货车驶离路面一头栽进了大樟溪,事故发生后货车驾驶员爬出驾驶室拔打110报警称随车一少年被困在变形的驾驶室内。接警后,郑伯武带领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事故车辆车头已完全没入水中,驾驶室一半也进水了,被困少年下半身被卡,动弹不得,生命体征十分脆弱。天空仍下着瓢泼大雨,侧翻的车辆因贯性作用,随时可能滑入溪中,情况十分危急。为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和保持体力,郑伯武主动向现场指挥员提出由自己带食物到事故车上,安慰被困少年。为使被困少年排除恐惧保持清醒,郑伯武双手抓着碎玻璃框,冒雨陪被困少年聊家庭、聊工作、聊生活、聊未来…...。这一聊就是五个小时。凌晨6时许,两部大吨位吊车到达现场,被困少年被成功救出。
2007年8月1日晚9时,葛岭镇汤埕发生一起火灾。郑伯武带领民警与民兵队员赶到现场时,火势迅猛,大火已将方圆几亩的生态林化为灰烬。该山脉地势险要,平常人都无法站稳,更不用说灭火了。可是该火场的左侧是风景秀丽的龙村景区,右侧是另一名胜古迹方广岩,若不及时灭火,就有可能危及到两个景区的安全。考虑至此,郑伯武一边叫村干部发动群众前来增援,一边带领民警率先冲入火场。没有工具,他们就用树枝扑火。增援的群众赶到时,郑伯武已被汗水湿透了衣背,脸被大火烫得通红。大伙叫他歇歇,可他却固执地说:“大火不灭,怎能休息!”说完又冲入火场,与肆虐的火魔展开搏斗。经过三个多小时的顽强努力,大火被扑灭了,大伙齐声欢呼,郑伯武却因体力透支瘫坐在离火场不远的地上,嘴角露出胜利的微笑。
一个人偶尔做一件好事不难,但要一直只做好事,确实是一种挑战。郑伯武同志以超乎常人的意志,接受了这个挑战并出色地完成了党和人民交付的任务。郑伯武为人民群众做的好事永远不止上述所举,他的名字犹如碗中饭、盘中菜一样经常被我们的老百姓惦起。郑伯武的事迹不仅感动了辖区的群众,连一名正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也被他感动,并深表忏悔。2007年12月10日,在全省上下都在轰轰烈烈开展评选“福建省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郑伯武收到一封来自榕城监狱的特殊选票,信是7年前砍伤郑伯武和协勤周勇正在服刑的黄春日寄出的。他在信里这样写道:“我真诚地为自己当年的行为致以最深的歉意,请你原谅我年少无知的行为给你带来的伤害……可惜我无权为你投票”。看到来信,郑伯武非常感动,当天就给他回了信,信中写到:虽然你无权为我投票,但我永远记得我的无数张选票里有你为我投出的特殊的一票。因为郑伯武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坏人。
“金色盾牌,热血铸就”,郑伯武同志不畏强暴、英勇顽强、舍生忘死、以生命履行职责,敬业爱岗、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用青春构筑和谐。他的行为为党旗增色,为警徽添彩,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扬,为公安队伍树立了良好形象。
2000年5月他被团省委授予“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2000年6月荣立个人二等功;2001年7月被评为县优秀 共产党员;2001年8月被评为市优秀人民警察;2001年11月荣立个人一等功,2003年5月被评为首届福州市优秀青年卫士;2003年6月被评为省、市“优秀共产党员”;2003年9月被评为县严打整治先进个人;2004年6月被授予榕城公安“平安使者”荣誉称号;2005年5月被评为“福州市第二十九届劳模”、“十大杰出青年民警”、“市新长征突击手”; 2008年1月当选为福建省首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同时授予 “全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并记个人一等功;2008年2月当选为2007 “感动福建”年度十大人物。(史文明)
(责任编辑:周仙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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