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志愿服务的三个转变——五论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发布时间:2010-07-14 07:22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0-07-06 | 查看:5028次

  6月25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全国志愿服务工作研讨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致信祝贺。会议期间,与会同志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并围绕推动我国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进行了深入研讨。从今天开始,本网将陆续推出一批评论文章,深刻解读志愿服务活动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作者:梁艳红

  在中央文明办的积极推动下,全方位多层次的志愿服务活动蓬勃开展,志愿服务理念正不断深入人心,社会参与面逐步扩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志愿服务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已成为我国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队伍上要实现由以青年人为主向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转变。1993年冬,京广铁路沿线两万余名铁路青年打着“青年志愿者”的旗帜为旅客送温暖,此后志愿服务在中国迅速发芽生长,随着青年志愿者活动领域的不断拓展,带动了越来越多的少先队志愿者、社区志愿者、老年志愿者……加入志愿者队伍。尤其是老年志愿者,在我国,现在60岁以上老人有1亿6千万,他们虽然离开了工作岗位,但是身体健康,他们有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有富裕的时间和精力,更主要的是他们有为他人和社会服务奉献并获得社会认同的需要。据介绍,在新西兰,74%的志愿者是老年人。在2008年的北京、2010年的上海,我们不仅领略了青年志愿者风采,同时也感受到那些热心指路、治安纠察的大爷大妈们的热情。有广泛社会成员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将成为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文明、提升社会道德、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活动时间上由以阶段性向经常性转变。我国的志愿服务作为伴随改革开放出现的新生事物,是长期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发展和延续。从最初为国际国内大型活动提供服务,到暑期下乡服务、周末助老服务等,许多志愿服务往往受志愿者的时间和精力局限而时断时续。志愿服务活动要如何避免“学雷锋3月来4月走”的尴尬?随着志愿服务活动步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也逐步产生适应性变化,社区居民志愿者日常服务弥补了学校志愿者集中性服务留下的空白,志愿者集中服务开始向经常性服务延伸。目前中央文明办正在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的“百万空巢老人关爱志愿服务行动”就是这样一个志愿服务常态化的良好范例,这项志愿服务活动不仅仅是传承中华民族“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传统美德,而且通过“老人帮老人”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空巢老人日常的生活、精神需要,对缓解社会问题、促进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管理上由松散型管理向规范化转变。志愿服务是一项在奉献他人、奉献社会的同时提升自己的公益性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的增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但是自发、松散、没有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容易出现一时心血来潮、走过场等问题,曾经出现过广东一个福利院一个周末“被服务”5次的尴尬,不仅仅志愿者得不到付出的快乐和自身的提高,被服务者也得不到良好的服务。如何将志愿服务规范化,保证志愿者的时间精力投入转化为真实可靠的服务效果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中央文明办的牵头下,志愿服务管理要不断提高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在了解社会需求的基础上,根据需求招募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形成注册、培训、管理、激励和政策法规保障的循环系统。

  志愿服务活动是一个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事情,它关系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也是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着眼点。授人玫瑰,手有余香。让全社会都行动起来,参与志愿服务,让志愿服务成为人们自觉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责任编辑: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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