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20 22:47 | 来源:和讯网 2012-09-27 06:47 | 查看:14000次
中美社会制度、文化背景和历史传统不同,美国的许多做法不能简单地搬到中国。但是,研究、借鉴美国在公益事业捐赠方面的法律和制度,吸取其中对我们有用的东西,对于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活动的开展和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起草工作是有益的。
从富兰克林开始,美国公益事业经历个人慈善事业向团体公益事业的转变,这个转变极大促进了美国教育和医疗事业的发展。公益事业发展初期,美国还未进入政府主导的福利社会,社会需求较多。面对这些社会需求,政府无暇顾及全部,但公益基金会却不同,他们对需求的回应是及时而有效的,其中,私人公益基金会作用最为明显。进入二战后,政府担负起社会保障的主要责任,私人公益基金会成为补充,他们捐赠的绝对数量加在一起也没有政府这方面的财政支出多,但他们仍然管理许多传统的项目。20世纪50年代,洛克菲勒基金会和福特基金会分别资助美国的中国学研究,对促进中国学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美国公益事业发展,以非营利机构为主,他们与生俱来具备自我治理与自我监督的机制。其中,自我监管机制包括自我约束、政府监管、严格的财政制度及竞争监督机制。自我约束:美国慈善基金会非常重视自身信誉和公众形象,建立了自律监督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董事会是机构治理的主体;捐赠者也是重要的监督方;外部审计制度的导入至关重要。政府监管:政府对非营利部门的监管在联邦政府层面上,主要由国税局来执行;州政府,主要依靠司法和行政系统来履行监管目的。严格的财务制度:由于慈善组织是用公众财富办公益慈善事业,严格的财务监察制度便不可或缺。他们应向公众公开财务状况。除了政府之外,独立的新闻媒体对非营利机构提供了来自外部的舆论监督,民间行业组织对非营利部门也起到了重要的第三方监督作用。
美国公益事业对中国公益事业发展,有重要启示:第一,注册登记应有一套规范。第二,政府应支持和鼓励公益基金会。第三,基金会应有一部分负责投资的人员,维持基金会的运行,包括保证基金会资金的延续性;美国的法律,如税法,是鼓励人们捐钱给公益事业的。第四,公益事业管理应有专门机构,并建立理事会机制,以避免一言堂。第五,发展大众公益,应理解什么是真正的公益;公益是互相帮助的过程,远不是捐钱那么简单,这是美国公益的核心。美国的基金会很多都是资助性的,这是一个帮助草根机构发展和治理的过程。这些经验对我国公益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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