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一月扶18老人被讹超百万,是真的吗?(4图)

发布时间:2016-04-10 11:26 | 来源:CCTV节目官网 2014-1-19 | 查看:7308次

近日网传,在某中学,“扶老人”已经成为新一代炫富杀手锏,“我有钱就敢扶”已成该校公认的“土豪标签”。

近日网传,在某中学,“扶老人”已经成为新一代炫富杀手锏,“我有钱就敢扶”已成该校公认的“土豪标签”。

  央视网(记者沈玮 伍婷婷 报道)“富不富,比比扶老人过马路。”这是最近网上一种很流行的说法。事情源于微博上的一则帖子:在一所中学里,“扶老人”已经成为新一代“炫富杀手锏”,“我有钱就敢扶”已成该校公认的“土豪标签”。初三学生李龙更是因为一个月内连扶18位老人,被讹诈173万元。那么,这是真的吗?

1月6日晚上21点05分,名为“洋葱日报社”的微博账号发布网帖《学生间兴起炫富新形式:比比谁敢扶老人》。

1月6日晚上21点05分,名为“洋葱日报社”的微博账号发布网帖《学生间兴起炫富新形式:比比谁敢扶老人》。

  造谣者:承认是因气愤而编造

  2014年1月,央视网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学生一月扶18老人被讹超百万”的消息在百度上的搜索结果超过1万条;在微信朋友圈中,转发量也十分巨大;在微博上,转发量更是达到了数十万。

  记者发现,这中说法最早出现在微博上。在众多转发的微博中,记者找到了这一新闻最早的来源,出自名为“洋葱日报社”的微博账号,于1月6日晚21点05分发发布,截止1月13日,这条原始微博的转发量达到47486条,评论10087条。

  这个微博账号几乎都是原创内容,内容多为模仿新闻的形式发表的一系列时事热点类事件。但央视网记者发现,这个微博账号的自我介绍为“反正我们的新闻都是假新闻”,而置顶微博则是“不真实是我们的底线,我们承诺,我们的新闻都是假新闻。”

  经过多方努力,记者终于联系上了“洋葱日报社”。他承认说:“这条消息确实是我编发的,完全是虚构的,不仅没有浙江那所中学,也没有李龙这个学生。”

  之所以会编造这条消息,“洋葱日报社”表示,完全是因为看到广东河源“因搀扶老人被讹诈”的新闻后,有感而发。他愤怒后思考了一个下午,编造了这条新闻。

近年来,关于“是否应该搀扶老人”的话题在社会上被热议。

近年来,关于“是否应该搀扶老人”的话题在社会上被热议。

  记者调查:家长与学生态度迥异

  近年来,关于“是否应该搀扶老人”的话题在社会上被热议。一种声音是为了尊老敬老的美德,应该勇于搀扶;另一种声音是讹诈欺骗现象横行,举证困难,搀扶不如不扶。

  日前,央视网记者在南京市白云园小学外随机采访了部分家长和学生,结果迥异。

  在被调查的10名小学高年级学生中,只有一名学生表示不会去扶老人,剩余九名同学都毫不迟疑的表示肯定会去扶老人。当记者问到会不会担心因扶老人而引起麻烦,大多数同学都表示,扶老人的时候根本不会想到这个问题。

  然而,在对家长的调查中,却出现了相反的结果。被调查的十位家长,有两人表示不会让孩子去扶老人,有七名家长表示在教育孩子的时候,会告诉他们要在旁边有人观看的时候才可以去扶老人,或者打电话报警,请警察叔叔来扶老人。只有一位家长表示,教育孩子看到老人摔倒就要立即去扶。

  “前天我开车带着孩子看到一位骑电动车的人摔倒,我就立即让孩子去把人扶起来。”这位家长告诉央视网记者。不过在随后的采访中,这位家长表示,她是一位正处级的公务员,“我想即使孩子因为扶老人出现什么麻烦的话,作为家长我也应该能过把这事处理好,而不会影响到孩子。”该家长说。

近日,相关专家表示,除了举证清白之外,司法程序可以考虑加入惩罚讹诈者,同时引导社会心理回归正轨。有关部门应该宣传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伦理环境,让更多的人可以没有顾虑的伸出搀扶之手。

近日,相关专家表示,除了举证清白之外,司法程序可以考虑加入惩罚讹诈者,同时引导社会心理回归正轨。有关部门应该宣传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伦理环境,让更多的人可以没有顾虑的伸出搀扶之手。

  专家:需惩罚被扶老人讹诈行为

  2006年年末,南京“彭宇案”因事实不明,法院判决彭宇败诉,引发全社会的极大争议开始。“扶老人”原本不是争议的问题,随后却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此后,全国陆续出现多起“年轻人扶老人被讹”事件。

  2013年12月31日,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漳溪乡村民吴伟青骑摩托外出途中,扶起一名倒地老人,后被老人认定为“肇事者”。在巨大压力下,2014年1月2日,吴伟青以跳塘自杀身亡的极端方式自证清白。

  这一案件扑朔迷离,吴伟青事发后,被扶老人却承认吴伟青并没有撞到自己,这也使得社会情绪更加偏向于吴伟青。而当地政府也已经组织调查组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直到如今也没有结果。

  社会心理学家张纯表示,“扶老人”的善行却带来了麻烦,甚至要用极端的自杀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人心都是向善的,整个司法体系都应该做出鼓励善行的判决,不要让好心人流泪甚至流血。”律师杨龙辉解释,我国《民事诉讼法》指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更对这一原则作了司法解释:“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尽管“扶老人”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并没有多少风险,被扶老人需要自行举证证明是被人撞倒。然而,现实中每次出现这样的案件,司法机关只能“为好人证明清白”,却无法追究讹诈者的刑事责任。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讹诈老人再次嫁祸。

  由此可见,“初中生一月扶18老人被讹超百万”的说法是假的。这件事却折射了严峻的社会现实。相关专家表示,除了举证清白之外,司法程序可以考虑加入惩罚讹诈者,同时引导社会心理回归正轨。有关部门应该宣传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伦理环境,让更多的人可以没有顾虑的伸出搀扶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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