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将介入核查星光专项基金乱象(图)

发布时间:2015-12-09 16:45 | 来源:新京报 2015年09月07日 第A01 | 查看:902次

“星光专项基金”运行不到2年即终止,存管理不善、拖欠费用等7大问题;主管机构称将追责

9月6日,新京报关于“星光专项基金”的调查报道

  “‘星光专项基金’缘何夭折”追踪

  新京报讯 昨日,新京报刊发了调查报道《“星光专项基金”缘何夭折》,对救助脑瘫儿的“星光专项基金”运行不到两年即终止、运行成本超善款半数、管理混乱等问题进行了报道。对此,国家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执法监察办公室副主任绍兴平昨日表示,已关注此事,将对该基金相关情况进一步核查。作为该基金的原主管挂靠机构,儿慈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很可能会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救助基金资金告罄终止运行

  涉事的“星光专项基金”最初以救助脑瘫儿童之名成立,共募集了142万元现金及价值67万元的物资,成立后挂靠单位由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福基会)转为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儿慈会)。但在运行不到两年,儿慈会下发了该基金的终止决定。

  在相关文件中,显示儿慈会在2013年6月,发现“星光专项基金”资金告罄,遂决定终止该基金协议。

  在这份终止决定中,儿慈会罗列了“星光‘窝梦’基金”工作缺乏规划、拖欠借款、员工管理不善、不提交工作报告、拖欠基金会费用等七个问题。

  而据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星光专项基金”运行成本近86万元,超过募集善款的一半,而相关协议规定管理经费不得超过10%。对这些问题,“星光专项基金”原负责人均拒绝详细回应。

  民政部介入核查“星光专项基金”

  “我们已关注到你们的报道,接下来我们会向局领导报一下,对反映的情况将和基金会进一步核查,有情况也会及时向你们反馈。”9月6日下午,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执法监察办公室副主任绍兴平说,如果发现问题多,将深入查账。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基金管理处副处长沈东亮表示,将对此事进一步了解,至于下一步,将视具体调查情况而定。

  “我们会在适当的时候,通过我们基金会的网站对这个事进行一个说明。”9月6日晚间,儿慈会秘书长王林回应。

  王林称,儿慈会在2013年整改发现“星光专项基金”存在相关问题,所以马上终止协议,“我们也一直在追相关人员的责任,实在不行,将通过法律手段。”王林说,现在,所有的合作项目都要有入会调查,所有大型的活动都要经过基金会审批,所有的专项基金必须建立档案。

  追问1

  专项基金管理有无专门法规?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基金管理处副处长沈东亮说,专门针对专项基金管理的文件,现在还没有。

  沈东亮表示,现在依据的法律法规,一个是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一个是民政部发的部门规章,譬如说《基金会年检办法》、《基金会信息公开办法》和《关于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认为,基金的地位尴尬,要挂靠到基金下面,钱要归基金会管,然后取出来要通过基金会,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在国家对于基金、福利只有一个基金会管理条例,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撑。基金在法律上面就有短板,在实际执行当中虽然有条条框框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执行当中就可能流于形式。

  追问2

  慈善项目出问题如何追责?

  “基金会要对项目的监督、管理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执法监察办公室副主任绍兴平说,如果名下的慈善项目出问题,首先会要求基金会自查,这涉及基金资金的内控问题。

  如果调查发现涉及基金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等问题,和公司的做法是一样的,该开除的开除,该终止合作的终止合作。如果确实是涉嫌犯罪的,基金会可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从民政部门的角度来说,对基金会只有监管的权力。若出现基金会自己监管不善的,涉及基金会本身有违法违规的,我们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或者在基金会年检时提出改进建议,如果是一般性的管理问题,那他自己内部加强管理。对基金会的处分有从最轻的警告到最严重的撤销登记都有可能。

  针对报道中提及的运行成本畸高等问题,绍兴平表示,我们考察某一个基金会,并不是考察某一个项目的运行成本,而是考察整个基金会的运行成本。每个项目和每个项目不一样,有的项目可能自己贴钱干呢。“例如,这个星光专项基金,如果项目愿意继续维持下去,可以拿钱往里面补,这也不是说不可以。”

  追问3

  基金管理费用如何监管?

  根据协议,儿慈会和“星光专项基金”按照募款总额的10%收取管理经费,其中5%由儿慈会用作管理经费,5%作为星光基金管理经费。

  但儿慈会提供的一份粗略账单显示,基金仅救助了13名包括脑瘫患儿在内的贫病儿童,耗资59万元、19项宣传倡导活动费用共计8万余元,剩余的近86万元被用于管理费、行政支出以及人员支出。

  基金管理费用如何监管,是按相关协议计提还是实报实销?

  对此,绍兴平表示,民政部门作为监管部门,并不会对基金会要求具体到计提还是实报实销,我们会看一个总的比例。具体到怎样一种报销方式,就得根据基金自己的情况。这个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最后我们看的是你总账是否平衡。基金不是一个独立的主体,最后的账目都要合并到基金会这个总体中来。

  建议

  公募慈善基金应引进专业管理人员

  针对“星光专项基金”的夭亡,有公益界人士指出,其折射出的是我国慈善专项基金管理混乱、监督失效、追责机制不健全的现状。

  对此,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建议,在制度建设方面,民政部应该完善对基金会的制度设计,包括基金会内部制度管理。除了制度方面,提升基金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也很重要。有时大家觉得行就运作基金,但是如何运作、管理、发放却缺乏相关的培训。现在有些领域已经开始引进专业的公益人,就像职业经理人一样,他除了要靠自己的爱心奉献来参与工作,也是要有一定的收入,有一个体面的收入,他要用专业的管理知识来运作支配基金,让基金良性运作。

  岳屾山表示,公募慈善基金现在还存在社会公信力不足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善款的收支透明度不够,如果公开明细,大众知道每一分钱的去处,就能提升公信力。此外,公众也应该逐步转变对公益的观念,不能认为做公益就应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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