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02 08:58 | 来源:金羊网 2011-01-15 16:45:05 | 查看:4462次
深圳敢首吃螃蟹对李连杰的壹基金进行合法注册登记,根源于2009年7月民政部和深圳市政府签署的《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中同意深圳“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的制度”。
■背景 “壹基金”获独立法人地位
2007年,中国红十字会和影视明星李连杰共同倡导发起了“壹基金计划”,开启了中国公益领域的一次成功合作。三年多来,“壹基金计划”在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下,募集捐款1.9亿多元,资助支出1.4亿多元,为促进中国公益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探索。
2010年底,随着“计划”截止时间的到来,壹基金“身份”问题成中国公益慈善界关注的话题。2011年1月11日,持续3年的“身份”尘埃落定,当天,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深圳壹基金)在深圳市民中心举行了挂牌仪式,这意味着壹基金从此具备独立的法人身份,可以公开募款。
至此,深圳壹基金也成为中国首个无业务主管单位且由民间发起的、具备公募基金会资格的社会组织。当天,中国红十字会发言人王汝鹏11日在其官方网站发表消息称,李连杰在深圳获准登记的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募基金会,它与中国红十字不再有隶属关系。
随着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的正式成立,民间公益慈善基金的合法注册问题,再次成为关注的话题。
■现象 民间公益:经费难以“公募”
在现有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中,很多民间组织因为找不到“婆婆”(业务主管部门)而得不到合法地位。李连杰的壹基金在高速发展之时曾遭遇身份危机,甚至面临存亡危机。
在1月11日的挂牌仪式现场,壹基金创始人李连杰说得最多的就是感谢:“我一路走来,多艰苦我都会努力,我曾经掉过眼泪,但是我从来不敢放弃。”
2010年12月3日,深圳民政局正式批准深圳壹基金注册申请,深圳壹基金有了合法的公募基金会资格。这是深圳乃至中国首个无业务主管单位且由民间发起的公募基金会。
■突破 深圳壹基金:对现有制度和政策的突破
深圳壹基金注册原始资金为5000万元,发起机构为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老牛基金会、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万通公益基金会及万科公益基金会,每家发起机构出资1000万元。
深圳壹基金理事会由11人组成,分别是:李连杰、周其仁、王石、柳传志、马蔚华、马云、马化腾、牛根生、冯仑、周惟彦、杨鹏,周其仁担任深圳壹基金理事长和法人代表,王石担任执行委员会主席,深圳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担任监事长,杨鹏担任秘书长。
此外,深圳壹基金是“壹基金计划”和“上海壹基金”的延续与发展,深圳壹基金成立后,“壹基金计划”和“上海壹基金”将清算注销,其项目、资金及工作人员将由深圳壹基金承接。
在深圳壹基金挂牌的同日,中国红十字会发言人王汝鹏在其官网上公开表示,近期,将根据壹基金管委会的申请,成立清算小组,聘请具有公信力的社会审计机构对壹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布。壹基金清算完成后,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将终止实施,该基金终止前资助的公益项目(除通过红十字会系统实施的以外)交由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继续实施和管理。
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敢首吃螃蟹,对李连杰的壹基金进行合法注册登记,根源于2009年7月民政部和深圳市政府签署的《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中同意深圳“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的制度”。
■分析 李连杰傍大款:看中融资渠道
壹基金选择深圳作为注册地,并把招商银行、万科、腾讯拉为发起机构,李连杰看重的是这些企业总部设在深圳以及其庞大的募资渠道。“注册地在深圳,但业务可以在全国。”深圳壹基金人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正成为李连杰壹基金这些年来很重要的一个募资渠道,目前企业定向捐赠以及通过网络获得捐赠差不多各占一半。“这样一来,注册在深圳并作为一个区域性社会组织,除了不能在深圳之外进行募资活动,地方性基金会固有的募款地域限制和善款汇缴的行政压力将会减少很多。”上述人士表示。
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向媒体透露,落户深圳没有问题,有的只是一些具体的技术性的问题,譬如对落户涉及的法人、章程和具体操作方式。刘润华认为,李连杰的壹基金能落户深圳,本身就是一件大事,但遗憾的是,李连杰只能以傍大款的方式开始他的慈善之旅。
■研判 深圳民政局:承担改革风险
据报道,李连杰的团队与深圳民政局的在去年11月开始洽谈,到12月3日深圳民政局批准深圳壹基金成立,前后大约只用了20天左右。由于没有业务主管单位,如果深圳壹基金出了问题,深圳民政局就要承担责任。对此,刘润华坦言,多担一些风险是必然的,因为李连杰壹基金发展遇到的问题是社会组织发展遇到的普遍问题,作为特区,深圳有必要在这方面进行探索。
刘润华表示,李连杰的壹基金走得很苦很累,不是因为他的团队能力差,也不是财务状况有问题,更不是合作伙伴不配合,而是因为壹基金的身份有问题,就因为它不能合法登记注册。他说,任何改革都意味着对现有制度和政策的突破,都是某种意义上的“违法”和“违规”,都需要承担巨大的改革风险。
刘润华表示,作为民政工作者,自己要以自己的方式为慈善做贡献。面对风险不能无动于衷,解决的办法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帮助社会组织建立各种制度。他说,为了慈善自己愿意担点责任,哪怕受点处分,就权当是“认捐”,即使是“裸捐”,也是有意义的。
刘润华说,深圳壹基金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肯定会遇到一些技术上的问题和难题。他说,就好像台风来了,吹到深圳壹基金这棵树,如果这棵树被吹歪了,民政局就去扶一扶;如果这棵树就是抖一抖,民政局就在后面看着。
刘润华并且表示,深圳壹基金落户深圳后,深圳民政局绝对不会要求深圳壹基金投入到某个具体的项目中。
■评价 李连杰:是特例,还是趋势?
至于其他类似壹基金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是不是都能到深圳进行“合法化”?刘润华表示,壹基金落户深圳本身就是探索,将来在深圳壹基金经验探索成熟的基础上,再有类似社会组织到深圳注册成立,起点至少要比深圳壹基金高。“深圳壹基金今天在深圳成立,是中国公益慈善领域中一个里程碑的事件,标志着中国公益慈善事业,迈开了一个非常大的步伐。”在启动仪式上,北京师范大学大壹基金会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毫不吝惜对壹基金在深圳取得合法身份的夸奖。“壹基金地方化后,可能面临许多善款汇缴要求。”壹基金内部人士透露,壹基金实体转至深圳备案注册,仍是不期而至的“B计划”。
■建议 需破解“地方性政策”壁垒
深圳突破主要解决其财务自主问题,但过去附于红十字基金会系统的全国性公募资格和半官方身份的“红利”能否保持,则待观察。红十字基金会具有全国募款、以通行证进出灾区的资格,壹基金工作人员在汶川、玉树地震等灾害中自由出入灾区,并实现向公众募款。
此外,李连杰曾希望壹基金成为资金募集平台,进而向各类壹基金联盟中的草根NGO拨付善款——而这点也可能因其不再具备“红十字基金会”的头衔,遭遇“地域性政策”壁垒。在2010年玉树地震后,民政部曾下发通知,要求地方性公募基金会不得展开募款,已募集的款项需转交全国性基金会或当地民政系统账户,最终统一汇缴至青海省。以行政命令禁止地方公募基金会在大灾中募款,是1998年抗洪之后的惯例。(本报记者 田川)
(责任编辑:姬明华)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第1楼 云南省楚雄州2011-11-03 14:09:41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