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06 10:49 |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15年07月25日 第0a04版 | 查看:1829次
当事学生杨川楀讲述事发经过。
7月23日,一则“老人自摔诬陷搀扶学生‘天网’监控证清白”的微博在网络上爆红。该微博系成都彭州公安官方微博@平安彭州7月21日所发。微博中提到,成都彭州一学生,好心搀扶摔倒老人,却反被老人诬陷撞到自己。彭州警方调出事发地天网监控最终查明: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学生并未与其碰撞。据了解,警方随后对老人进行了教育。
随后,华西都市报记者经过多番努力,终于找到了当事学生杨川楀。刚刚结束高考的他今年18岁,是彭州中学高三毕业生。7月24日,在事发现场彭州西北市街和翠湖东路交叉路口,杨川楀向华西都市报记者还原了事发经过。对于好心帮忙却反被诬陷一事,他说不想多作追究。“以后再遇到老人摔倒,还会去扶。只是下次会留个心眼,不会再‘贸然’行事。”
事件还原
目击者称老人不慎摔倒身上带着股酒味儿
24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现场彭州西北市街和翠湖东路交叉路口。在该路口一家美发店上班的张睿(化名)目击了事发全过程。张睿说,7月2日下午2点过,他正在美发店门口招呼客人,一位老人骑着自行车从彭州人民医院方向往南走,“当时地上有很多水,可能是洒水车刚刚经过。”老人行至路口时不慎滑到,重重地摔倒在地,自行车也倒在路口中央。
而另一位目击者王丽(化名)告诉记者,老人摔倒的同时,就有一个男子骑着自行车路过,但并没有上去扶。“那个学生(杨川楀)也从相同方向骑车过来,就停下来问老人。”王丽说,因为老人眉骨被撞破,有人就拨打了120,但老人却一口咬定,就是那个学生(杨川楀)撞倒了他。
多位目击者称,这位60多岁的老人似乎喝了不少酒,身上带着一股酒味儿,人也醉醺醺的。
学生上前搀扶时没多想老人突然向他发难
杨川楀告诉记者,7月2日下午2点过,他骑着自行车出门找同学耍。“我看到有一个老人坐在马路中央,自行车也倒在路上,估计是摔倒了。”见过往路人都没有上前搀扶,他没有多想,停车后就上前询问老人是否需要帮忙。
“爷爷,你咋了?”杨川楀凑了上去,马上闻到了一股酒味儿。看到老人的眉骨受伤还在流血,杨川楀拿出口袋中的纸巾递给老人,老人也没有马上起身,用纸巾擦了擦额头。随后,老人让杨川楀帮忙把自行车扶起来。“我没多想,就把老人的自行车扶了起来。”杨川楀说,几分钟后,有路过的市民拨打了120。
“120来之前,老人还问我高考如何、报考哪个学校。”杨川楀说,大约10多分钟后,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医生为老人处理伤口,并建议他去医院治疗。但此时剧情突然反转,老人指着杨川楀大喊:“你们问他,我就是被他第二次撞倒的!”老人还质问杨川楀:“哪个喊你叫的救护车?我不要救护车!”杨川楀顿时懵了。
随后,老人执意要将杨川楀的自行车也带离现场。杨川楀说,他不得不拽住自行车不放。老人又说:“你报警!快报警!”杨川楀只得报了警。警方赶到现场后,旁边有围观市民让杨川楀离开。“我又没有撞到他,就离开了现场。”杨川楀说,整个事件大约持续了半小时。
杨川楀的说法,与@平安彭州在微博中贴出的多张“天网”监控截图一致。
家长态度
支持孩子帮助受伤老人 但需要有防范意识
虽然彭州警方已经证明了杨川楀的清白,但他仍有些耿耿于怀。“以前曾看到过老人诬陷搀扶者的新闻,没想到竟发生在我身上。”杨川楀说,他并不认识那个诬陷他的老人,他也不想再作追究。事发后,他也只是将遭遇告诉了父母和爷爷,没想到现在却在网络发酵。
“娃娃才18岁,高中刚毕业,社会阅历太浅,没有防范意识,才会遭人诬陷。”杨川楀的爷爷告诉记者,孙子好心去帮助受伤的老人,家人都是很支持的,但是也要讲究策略。“比如找人一起扶,可以有人作证,或者拍照取证,以防万一。”杨爷爷说,全家人也不打算再追究此事,但是会教育孙子,凡事要留个心眼。
对话当事学生
“当时有点生气,不想再追究”
华西都市报:老人摔倒在马路上,大家都不去扶,你为什么要去扶?
杨川楀:当时没想那么多,看到老人受伤还流血,就单纯地想帮助他。
华西都市报:老人诬陷你撞倒他时,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杨川楀:肯定是很不可思议,也有点生气,很火大,好心帮他却遭诬陷。
华西都市报:你觉得老人为什么要诬陷你?
杨川楀:具体原因我不清楚,可能是他喝醉了才乱说吧!
华西都市报:你打算追究这位老人吗?对这件事你是不是留下了心理阴影?
杨川楀:事情都过去那么久,我也不想追究他。我觉得没得啥子,年轻人抗压能力强,看得开。
华西都市报:以后再遇到老人摔倒,你还会不会扶?
杨川楀:如果老人摔倒受伤,我肯定要去帮他,但是我也会留个心眼,谨慎一点,比如拍照取证。
网友有话说
通过立法维护善者利益
@平安彭州发出微博后,引发了数千名网友转载和评论,大部分网友都要求“惩罚当事老人,不仅仅是教育了事”;也有网友建议“通过立法改变现状”;还有网友关注被诬陷的学生,“一个未成年学生,出于好心扶老人却被诬陷,是要给他心里留下多大的阴影?”
@iWayne:就应该立法增加“碰瓷”的成本,整个社会的公序良俗都被破坏了
!
@白水冰溪:对诬陷的要予以惩罚。原来我以为是老人中的个别现象,现在看来还不少,长此以往败坏社会风气呀!我也是老人,这种老人给我辈丢脸!
@痴行:这样的行为应该拘留15天,给世人警醒。同时被害方还可以追究民事责任,以诽谤、诬陷等让他赔偿名誉损失。
@标手一哥:赞一下这个学生,在这样的世道还敢去问老头情况!
@天空是透明的2011:庆幸该地段有监控,如果没有监控学生怎么办?像这种证据确凿充分的,应该直接纳入敲诈勒索罪。
@罗宾汉的兔子:如果法律不维护善者利益,善者老是被冤,谁又愿去做冤大头?
华西都市报见习记者李智实习生廖海杰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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