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28 19:50 | 来源:新华网 2020-08-31 15:35:03 | 查看:628次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记者罗沙)记者31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日前联合印发决定,追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胡国运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据介绍,胡国运同志1987年参加法院工作,历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20年5月6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因公殉职。
决定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品格高尚、业绩显著的先进典型,胡国运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他忠诚尽责、担当奉献,表现突出、事迹感人,是新时代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好党员、好法官。
决定号召,各级人民法院要广泛开展向胡国运同志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勇于担当,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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