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6 14:23 | 来源:健康时报 2020年06月12日 第 01 版 | 查看:2058次
健康时报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
把老人当做摆拍“道具”,还是政府花钱购买的养老服务?令人愤怒!
6月5日,四川达州一家养老中心在为老人上门服务时,就上演了走过场的一幕,给老人洗脚全过程5秒钟都不到,拍张照就算完事。
招标文件显示,该养老中心承接了当地8116名老人的养老服务工作,为每名老人提供价值150元的服务,费用由政府财政支付。这种“服务”,让温暖的政府采购完全变了味。老人们感受到的大概只有被折腾与被利用的愤怒。中标企业如此糊弄,是可耻的欺骗!既欺骗了老人,也欺骗了政府,让财政资金打了水漂,更让政府采购服务成了笑话。
谁都不知道这样的可耻戏码,在当地上演了多久。惊诧之余,需要质疑理清的还有很多。如此丧失底线的养老服务机构是否仅此一家?经营资质怎么来的?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有没有腐败交易的可能?此前有媒体报道,各地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违规、垄断、暗箱操作、逆向选择等现象多发,一些公共服务项目回扣高达40%。
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发展养老服务,是很多国家的普遍做法。早在1997年,美国就制定了相应组织评定标准,对服务机构实行准入及标准化约束制度。美国各养老机构也都出台了各自的服务标准,以适应政府购买要求。
我国已有2.5亿老年人口,面临着全球规模最大、速度最快、持续时间最长的老龄化进程。预计到2050年前后,我国老年人口数将达到峰值4.87亿,占总人口的34.9%,其中不乏孤寡、失能、高龄等老人群体。具有公共性和公益性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是养老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国家财政部等四部委在2014年发布《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其中特别提出,要规范服务标准、健全监管机制、加强绩效评价。在绩效评价体系中,要侧重受益对象对养老服务的满意度评价。绩效评价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并作为政府选择购买养老服务承接主体、编制以后年度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与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承接主体的动态调整机制。
这些要求若得到有效落实,想必不会出现“5秒洗脚”的弄虚作假。承接主体敢疯狂欺骗,说白了还是因为相关部门失职失察。据悉,当地民政部门已介入调查。早该查查了!政府部门不能花了钱就完事,中标企业究竟是怎样给老人服务的,要注重事中监管和事后惩处,做个精明的“买主”,珍惜公共财政的每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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