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企两任董事长落马:其中一人贪2.3亿,涉辽宁贿选案(4图)

发布时间:2019-11-07 21:57 | 来源:腾讯网 2019 11/03 22:02 | 查看:5411次

2016年9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辽宁省人大选举产生的部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的报告,确定45名全国人大代表因拉票贿选当选无效,刘福祥就是其中一人。

撰文|刘艺龙

11月1日,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常委、董事、副总经理,中共阜新市委常委刘彦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彦平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刘彦平的前任,阜新市委原常委、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矿集团”)原董事长刘福祥已经落马,且涉曾经轰动一时的辽宁贿选案。

长期在能源系统工作

刘彦平1962年4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工学硕士学位。他曾长期在能源系统工作,先后担任铁法矿务局小青矿矿长,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沈阳焦煤有限责任公司鸡西盛隆公司董事长,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2015年8月,刘彦平被任命为阜矿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3个月后跻身阜新市委常委。

2018年9月,由铁法能源、沈煤集团、抚矿集团、辽宁能源投资集团、阜矿集团等9户企业组建的辽宁省能源控股集团成立,资产总额1100亿元,在职员工11万人。

2018年10月,刘彦平履新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党委委员、常委、董事、副总经理。

刘彦平最近一次出现在公开报道中是在今年7月12日,刘彦平到铁法能源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并就企业改革工作进行调研。

前任贪2.3亿被查

政知君注意到,2015年5月,阜新市委常委、阜矿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刘福祥被查,6个月后被双开。而刘福祥正是刘彦平的前任。

刘福祥

刘福祥的双开通报指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2016年1月,据《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报道,辽宁省查处的刘福祥,任集团主要领导10年之久,贪腐不断,涉案金额高达2.3亿元。

曾涉辽宁贿选案

如本文开头所述,刘福祥还涉辽宁拉票贿选案。

2016年9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辽宁省人大选举产生的部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的报告,确定45名全国人大代表因拉票贿选当选无效,刘福祥就是其中一人。

不过刘福祥并不是辽宁拉票贿选案中最出名的,最出名的要属辽宁六“虎”。

目前,牵涉辽宁贿选案的辽宁六“虎”已经全部过堂,不妨看一下具体罪名。

关于这场贿选案,辽宁方面对在系统性拉票贿选案中所有受到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及纪律处分的842名有关人员,进行全覆盖式的跟踪回访。

2018年2月22日至5月21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辽宁省进行了巡视,巡视组反馈称,辽宁“消除薄熙来、王珉恶劣影响不彻底,有的党员干部对系统性拉票贿选案思想认识不深刻,修复政治生态任务还很重”“选人用人问题比较突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仍有市场,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资料 | 辽宁省纪委监委官网 中央纪委监委官网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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