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02 12:49 | 来源:人民网 2019年09月30日15:16 | 查看:1192次
胡永明 陈丽
9月30日上午,北京天安门广场中心,人民英雄纪念碑巍然肃立,“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八个鎏金大字格外醒目,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隆重举行。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仪式并瞻仰毛泽东同志遗容。这是我国第六个烈士纪念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后的第二个烈士纪念日。该法规定:“每年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国家在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举行纪念仪式,缅怀英雄烈士。”
从1949年9月30日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到如今烈士纪念设施遍布神州;从国务院两次修订《烈士褒扬条例》,到中央和地方发布大量优抚政策文件;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境外烈士墓地祭扫英烈,到抗美援朝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被接运回国安葬;从亿万群众怀抱敬意实地瞻仰祭奠英雄烈士,到创建数字空间网上祭英烈表达深深追思……
国家和人民对英烈的尊崇与保护始终不渝。而今,为什么中国还要为英烈保护立一部法?
贬损英烈是“学术研究”?历史虚无主义为害深远
2015年8月17日,狼牙山五壮士两名幸存者的后人葛长生和宋福保分别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出法律诉讼,状告《炎黄春秋》时任执行主编洪振快。起因是被告以“学术研究”为名,于2013 年先后发表《小学课本〈狼牙山五壮士〉有多处不实》和《“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两篇文章,被认为意图引导读者贬损、丑化狼牙山五壮士的形象和声誉。近一年后,历经西城区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审判,洪振快最终败诉。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姜涛指出,被告人洪振快通过援引不同时期、不同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解构历史事件,质疑英雄部队,严重侵害了英烈权益。
近些年来,中华民族的共同记忆面临历史虚无主义等不良思潮的巨大影响,狼牙山五壮士案即是其典型代表。特别是在网络匿名传播条件下,各种所谓“还原真相”等历史虚无主义言论肆意扩散,对英烈的声誉造成重大损害。在微博、贴吧、论坛、博客等社交平台上,种种黑段子流传不止:
红军昼夜奔袭120公里飞夺泸定桥被神化?方志敏绑架美国传教士?黄继光无法以血肉之躯阻挡地堡枪眼?邱少云不可能匍匐在烈火中一动不动?诸如此类荒谬言论一度令不少人信以为真。
“精日”现象是另一种历史虚无主义,其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严重伤害了为抗击侵略者而作出巨大牺牲的英雄烈士,以及无数惨遭屠戮的群众,受到舆论的严厉谴责。2018年2月,上海一男子在微信群中谩骂、污蔑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称“南京杀三十万太少”,后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5日。在当年两会期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外交部长王毅怒斥“精日”分子:“中国人的败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抛弃了或者背叛了自己历史文化的民族,不仅不可能发展起来,而且很可能上演一场历史悲剧。”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历史虚无主义动摇国本为害深远。以前苏联为例,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的泛滥瓦解了党心民心,极大加速了苏联解体的进程。
“英雄保卫了我们,谁来保卫英雄?!”2016年2月,葛长生、宋福保及多位人士联名呼吁:依法有效维护英烈名誉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玷污、侮辱、诽谤,使属于国家和人民的英雄先烈得到国家法律和国家公共权力的保护,永远成为我们民族精神的旗帜。据媒体统计,仅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251人次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群众来信提出相关建议。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副会长周勇指出,英烈保护具有迫切性,同时还要注意科学性和严肃性。
尊崇和保护英烈靠政策,更要靠法治
尊崇英烈是党和国家的优良传统。革命先烈张浩曾为阻止张国焘分裂党作出重大贡献。1942年3月6日,张浩病逝,毛泽东、朱德、任弼时等中央领导亲自将张浩的棺柩抬到了桃花岭上安葬。2016年6月17日,习近平主席出访塞尔维亚,抵达贝尔格莱德后的第一场活动就是前往中国驻南联盟被炸使馆旧址,凭吊在使馆被炸事件中牺牲的邵云环、许杏虎和朱颖3位烈士。
为加强英烈保护,近些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大量相关政策文件,包括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国务院《烈士褒扬条例》、民政部《关于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的通知》《烈士安葬办法》和《烈士公祭办法》等。
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不久,退役军人事务部,一个全新的部门,在北京正式挂牌。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成为该部门重要职责,其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标注了党和国家对英烈尊崇的新高度。
尽管如此,英烈保护因缺乏统一、完整、全面的规范,仍面临一些政策层面不容易解决的问题。民政部2013年相关数据显示,全国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有34%处于一般保护状态,8%处于较差状态,为此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物力进一步加强保护。今年4月,某地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专项保护活动时发现,全区10个烈士陵园等纪念设施大多年久失修,甚至有村民占用陵园作为施工场地的情况。
部分群众英烈保护意识不足,导致相关政策法规的落地受到干扰。2018年1月,在上海龙华烈士陵园,正常的凭吊祭奠活动因大批老年人每天在此跳广场舞而遭受严重妨碍。根据国务院2011年发布的《烈士褒扬条例》相关规定,烈士陵园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嘈杂的场面与肃穆的烈士陵园格格不入,引发不少群众投诉。
“在过去一段时间,尽管国家对英烈保护越来越重视,但在实际落地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烈士陵园保护区土地被占用;一些遗址缺乏修缮、维护导致杂草丛生;管理缺乏规范,存在与英烈精神不匹配的商业经营行为。”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党委书记朱军认为,与文物保护单位有《文物保护法》依法严格保护不同,英烈保护相关政策执行缺乏制度刚性,这就需要制定统一的法律规范对此加以约束。
英雄烈士保护法构筑全方位责任体系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来源:新华视点
2018年4月27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英雄烈士保护法获全票表决通过,并于同年5月1日正式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副主任诸政红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自然段以国家根本法形式记述了1840年以来,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英勇奋斗的伟大历程和发生的历史巨变。根据宪法序言、人民英雄纪念碑碑文精神,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近代以来,为了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促进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而毕生奋斗、英勇献身的英雄烈士,功勋彪炳史册,精神永垂不朽。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抚恤优待烈士家属。英雄烈士保护法通过对英雄烈士的保护,弘扬英雄烈士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宣示国家捍卫和保护英雄烈士的坚决态度和坚定立场,表达了鲜明的价值导向,体现了宪法的原则和精神。”
一年多来的实践证明,英雄烈士保护法为尊崇英烈、扬善抑恶提供了法律保障,构筑起英烈保护全方位的责任体系,更好地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保护英烈权益的铜墙铁壁。
英雄烈士保护法一扫历史虚无主义阴霾。在该法实施后一个月内,文化和旅游部即部署清理下线网上相关违规视频6万余条,相关信息1.7万余条,处置违规账号8千余个。网上尊崇和保护英烈的正向氛围不断增强。2019年3月,国家网信办、教育部等10部门联合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推出教育短片展播、网络直播、网上祭扫等单元,活动浏览量过亿次。
在司法领域,检察机关被赋予公益诉讼权,一举终结英烈权益公诉难题。该法实施当日,河北怀来、湖南长沙望城区等地人民检察院,立即行动起来,依法提起涉及董存瑞、雷锋等多起英雄烈士保护公益诉讼,为英雄亮剑。
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行为遭到当头棒喝。2018年5月8日,自媒体暴走漫画发布短视频戏谑调侃英烈董存瑞和叶挺,被烈士后人依法告上法庭,暴走漫画遭全网封禁,声誉扫地。2019年3月30日,27名消防人员和3名地方干部群众为扑救四川凉山森林火灾壮烈牺牲,竟受到某网民微博侮辱,肇事者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
保护英烈需要更好地弘扬英烈精神。今年8月底,上海黄浦区黄陂南路,工程机械启动轰鸣,中共一大纪念馆正式开工建设,建成后的中共一大会址,将成为人们不忘初心、缅怀英烈的重要纪念设施。
2019新学年伊始,教育部组织编写的新版统编普通高中《语文》教材开始启用,《沁园春·长沙》《长征胜利万岁》等红色题材入选。教材大量选取反映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作品,讴歌革命领袖的丰功伟绩,赞颂英雄人物事迹,将有力引导青少年将英烈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红色基因代代传承。河北省怀来县董存瑞纪念馆馆长孙小梅长期致力于挖掘和传颂董存瑞精神:“我们要积极推动英烈精神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让英烈精神家喻户晓、代代相传。”
河北省怀来县董存瑞纪念馆。牛晓旋摄
英雄题材向来是电影拍摄的重点领域,英雄烈士保护法出台后,反映当代英烈事迹的电影作品备受瞩目。2019年8月学生暑期档,一部表现消防战线的电影作品《烈火英雄》上映,它真实再现了消防英雄用生命守卫人民、直面生死的故事。主演黄晓明说:“有些人我们不该忘记,有些事我们必须记得。用电影抵抗遗忘,他们是最美的消防员、最可爱的人!”该片上映一个月,票房超过15亿,成为一部礼赞英雄的中国大片。
英烈是民族精神基石,立法保护增强道路自信
“亲爱的小萝卜头,你看见了吗?五星红旗已经冉冉升起。”2019新学年伊始,面对红岩魂广场高高飘扬的五星红旗,上千名重庆中小学生共同参加了别开生面的开学第一课。梁平区实验小学表演的活动情景剧《小萝卜头的故事》,传递出少年儿童对红岩英烈的深情告祭。
“无论我们走得多远,都不能忘记来时的路。”回望历史,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就是一部中华儿女接续奋斗的伟大历程,也是无数英雄先烈奉献牺牲的历史。为救战友而牺牲的张思德,当时年仅29岁,毛泽东称赞他:“张思德同志是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比泰山还要重的。”拖着病躯与风沙、盐碱、内涝作斗争直到生命最后一刻的焦裕禄,“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战斗机飞行员张超突遇空中险情,为尽最大努力保住战机,错过最佳跳伞时机,不幸壮烈牺牲,他被称赞为“逐梦海天的强军先锋”。今年9月29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上,张超被颁授“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在重庆解放前夕,红岩烈士王朴将28岁的生命献给了党和人民的事业。“革命母亲”金永华在英雄儿子王朴牺牲后,对自己曾经为革命付出的巨额资助毫不后悔,她说:“我把儿子献给党是应该的,现在要求享受特殊是不应该的;我变卖财产奉献给革命是应该的,接受党组织归还的财产是不应该的;作为家属和子女,继承烈士遗志是应该的,把王朴烈士的光环罩在头上作为资本向组织伸手是不应该的。”三个应该与三个不应该,道出英烈及其家人为党和人民事业无畏牺牲的英雄情怀。有人说,英烈精神就是当代广大党员干部的精神之“钙”,它将使我们永远铭记英烈、不忘初心。
战争年代,英烈是保卫国家的柱石;和平年代,英烈是人民的守护神。“民生一何重,微躯一何轻?”因抓捕毒贩壮烈牺牲的江门市民警刘永超,成为人民心中永远的英雄,其子刘文博不惧牺牲立志从警,继续书写英雄故事。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为了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一批又一批英雄人物和革命烈士,与人民一同谱写出一篇篇壮丽的民族史诗。英烈的事迹早已成为构筑民族精神的基石,融入民族血液,成为人民的共同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时刻激励国人奋勇前进。西北大学青年历史学者王子晖认为:“英雄烈士是中国道路的先驱者和开拓者,通过立法保护英烈有利于增强人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信自觉。”
“昨天你用生命捍卫我们,今天我们用法律保护你。”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制定和实施,成功解答了“谁来保卫英雄”这一重大时代命题。法治护航使国家正气昭彰、民心凝聚,英烈精神将更加融入民族基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源源不竭的强大精神动力。
(陈琦、袁志广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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