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7 21:04 | 来源:光明日报 2019年08月07日 10版 | 查看:898次
在陕西省吴起县,说起康全鑫这个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两次卖房还钱的感人故事,已成为吴起县城街谈巷议的佳话。
“亏啥也不能亏别人的信任”
提起20多年前的事,吴起许多人还记忆犹新。
1993年冬,创业刚刚起步的康全鑫来到河北石家庄进货,由于资金不足,经常合作的批发商让他先拿货后付款。于是康全鑫写下了1300元的欠条,约定了还款时间。
可是拿货回来,那段时间生意非常不好,亏了很多。眼看还款日期快到了,但钱还没有着落。“人家信任我才给我赊账,亏啥也不能亏别人的信任。”康全鑫不顾家人百般阻挠,一咬牙把一家六口人正居住的3孔石窑洞和家里唯一值钱的家当——一台黑白电视机变卖后,如期赶到石家庄还款。然而,由于批发市场搬迁,他怎么也找不到那位仗义的批发商大哥了。“只要我还活着,这笔当初的续命钱,就一定要连本带利还上!”康全鑫这样告诫自己。此后好几年,每年他都要专门去石家庄,通过各种渠道打听批发商大哥的消息。
眨眼8年过去了,直到2001年,他终于找到了那位批发商大哥。遂将1300元借款和3000元的利息如数奉还。
无独有偶。2008年,吴起县工商局需要修建办公楼,由于缺资金,局领导找到康全鑫洽谈合作联建事宜。虽然康全鑫的资金实力薄弱,但考虑到别人的信任,他还是果断地和县工商局签订了总金额1500余万元的联建合同。
合同约定,1500余万元根据工程进度分三次付清。第三期付款时间马上就要到了,由于生意周转出了点问题,一时难以凑齐所交的资金。康全鑫东凑西借,还是差一大笔。他一挠头,一咬牙:“卖房子!大楼必须如期建好!”
于是,他顶住压力,又一次将家里的房子卖掉了。
一诺重千金,“亏啥也不能亏别人的信任”,30多年来,一直从事日用百货零售服务的康全鑫,硬是用自己的血性和风骨,写就了“响当当的诚信招牌”。
“做生意就是为群众办实事”
康全鑫出身贫寒,为摆脱贫困,不到18岁,他就骑着自行车走街串巷卖自产的花炮、布料等,并在农村集市摆地摊卖日用品。奔波在田间地头,常常饥寒露宿。这时候,父老乡亲们一碗碗热腾腾的饭,让他体味着真挚淳朴的情义。那时起,他就认准一个理:宁愿亏钱,也不能亏父老乡亲。
他发誓,卖给父老乡亲的货物必须货真价实,买回家的东西“残一换一、假一赔十”“过期食品赔十”“七天不满意退,十天不满意换”,这些都是他给自己念的“生意经”和“紧箍咒”。
2000年,康全鑫创办了全鑫超市,走上了规模化经营之路。从“地摊哥”到企业家,康全鑫初心依然坚定:把生意做大了就是为了更好地给群众造福和做实事。
2012年,康全鑫作为县里的优秀企业家代表,他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带头承诺“为社会办十项实事好事”,并在吴起县成立了陕西省第一家平价农副产品超市。通过“产销对接、农超对接”模式,降低运营成本,以低于市场15%的价格销售农副产品,做到“真平价、真实惠”。逢年过节购物高峰期,有员工建议提高部分农产品价格,但他坚持保质保量不提价,敞开供应。
“只要是承诺了的,就必须信守。为多赚一笔钱而放弃信誉,划不来。”康全鑫对此始终有自己的坚守,“咱开超市,是要打造一个为群众做好事的平台,不是一味追求钱的舞台。农户和消费者受益了,我们的生意才会越来越好,这比眼前的那点利益更重要。”
而今,康全鑫已成为拥有5家连锁超市、1个配送中心、经营面积7800余平方米、商品两万余种、职工280余人、总资产达3000余万元的民营企业家。
让诚信的灯塔照亮更多人
富而思源,康全鑫始终把回馈社会、奉献社会作为自己的责任和使命。他数十年如一日真心关爱帮助弱势群体,积极投身捐资助学、援建新农村、支援灾区和精准扶贫等公益事业,个人累计捐款480余万元;先后安置就业1500余人,其中大中专院校毕业生126人,既解决了他们的生存问题,又减轻了政府的就业负担。
康全鑫常说:“诚信是企业的生存之道,也是我个人的立身之本。我信奉诚信、恪守诚信,同时诚信也成就了我。有生之年,我将尽自己最大能力,一直把中华民族有信必诺、有诺必践的优良传统传承好、发扬好。”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康全鑫先后荣获“陕西省劳动模范”“陕西省优秀民营企业家”“陕西省优秀共产党员”等百余项殊荣。全鑫公司先后被授予“中国诚信企业”“全国先进企业工会”“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称号。
(本报记者 张哲浩 马荣瑞 杨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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