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3 21:47 | 来源:中国长安网 2019-07-01 17:17 | 查看:1107次
榜样如灯,照亮前方的路。
优秀的共产党员,更如一盏盏明灯,有一分热,发一分光,照耀着前路,照耀着人们的心灵……
崇德向善,见贤思齐。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立98周年,结合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所说的:“宣传党员干部身边可信可学的先进人物,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普及的好经验。”我们推出了本版人物
他们都是我省政法战线上优秀共产党员的代表,用平凡中的伟大助推法治中国的点滴进步,彰显推动社会前进的精神力量,彰显了一名共产党员的真正本色。
榜样如灯。站在那里,就是一面火红鲜艳的旗帜!
何亚峰:恪尽职守模范法官
平均每年办案200余件,没有完整地休过年休假,几乎没有请过事假、病假;连续被评为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获西宁市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他就是城中区法院总寨人民法庭审判员何亚峰。
1970年1月出生的何亚峰,在200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谈起入党的初衷,何亚峰说:“共产党员有着坚定的为百姓服务的责任感,有着为社会奉献的使命感。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入党让我更加努力地投入到工作当中,更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作为一名从事审判工作25年的老党员,何亚峰除了认真学习法规、司法解释等专业知识,提高自己在新形势下驾驭审判工作的能力外,他还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质。通过学习,他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相结合,时刻牢记法官的使命和职责,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用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维护法律的尊严。
何亚峰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廉洁自律,公正司法,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注重加强党性和职业道德修养,按照党中央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经常反思自己,检视自己,使自己的言行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他始终恪守清廉,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他凭借对党和国家的忠诚与热爱,对人民群众的浓厚感情,对法律工作的坚守,谱写了一首属于自己的无悔之歌。
马晓辉:攻坚克难优秀典范
1979年出生的马晓辉,2000年参加工作,200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法院审判一线从事审判工作10余载,现任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书记、刑事审判庭副庭长。2015年至2017年度连续3年荣获海东市委组织部考核“优秀公务员”并荣记三等功。此外,他所在的部门2018年度荣获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青少年维权岗”称号。他从书记员做起,脚踏实地,逐渐成长为能独当一面的刑事审判法官,多次荣获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自入党后,他把共产党员不畏艰难、勇挑重担的精神和团结合作、攻坚克难的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本着“主持公道、高效服务”的原则,在每个审判程序中都做到热情、仔细、公正、高效。
当问及为何要入党时,马晓辉告诉记者:“我入党的目的是为了真正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到审判事业中去。”马晓辉说:“只有按照党员要求、法官要求和岗位要求,严格遵守合格党员、合格法官的标准,自觉做思想入党、群众满意的合格党员,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
作为一名党员,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马晓辉审理案件的目标。在审理每一起刑事案件时,他都会不辞辛苦,做大量翔实的核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和程序关,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他以身示范的行为以及秉公道、务实事的工作态度,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也为建设和谐社会树立了一个优秀的典范。
王韶品:党员干部标杆担当
“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一个人处在什么位置,就要干好这个位置上的事,一个人只有立足本职,守住本分,才会找到自己的自得之所。现任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王韶品,2009年在西南政法大学读研究生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毕业之后,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他走入检察队伍。
刚走进刚察县检察院时,他的心中有种莫名的激动,埋藏在内心深处的检察梦终于实现了,怀揣已久的法治情终于有了更合适的安放之处。从此,他更加勤奋地钻研法律知识,借助“两学一做”契机,不断提升政治修养、专业修养,无愧于胸前的检徽,才能成为一名真正合格的共产党员。
他深知作为一名党员,要用心、用脑做党建,他发挥党员的“领头雁”作用,通过“党建+”思维,坚持党建领航检察工作,打造党员队伍规范化管理、组织活动标准化运行、检察业务高效化推进,建设忠诚检察之家,实现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同频共振、深度融合,走出一条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业务、以党建谋发展的路子。
他经常组织开展重大案件“会诊”工作,提出科学研判。同时,组织大家讲解新出台法规的特点,分析案例中的疑点和难点,着实让很多新同志受益匪浅。
同时,王韶品和领导班子一起在刚察县检察院开展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司法,打造了党员“一站式服务”平台,设立党员示范窗口和党员先锋岗,大力推进双语办案,拓展党建工作外延。
“无疑,基层党建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基层单位完成各项任务、促进单位全面建设的重要保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对于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牢固树立检察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王韶品说。
刘刚:时刻铭记初心使命
只要拥有一份忠诚,一腔热情,在履职尽责中做好自己——这便是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五四大街派出所党支部副书记、教导员刘刚的座右铭。
1974年出生的刘刚,是一名有着20年党龄的老党员。作为基层党务工作者,他严格按照上级党委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党建是核心、队伍是根本”的理念,以“不辱使命勇担当、恪尽职守保平安”为目标,积极协助五四大街派出所党支部书记做好党建及分管工作,有效推动了派出所党建带队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刘刚自担任五四大街派出所党支部副书记、教导员后,坚持以深化学习教育、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支点,以全面落实城西公安分局党委每月“清单化”党建工作法、“八必谈”谈心谈话工作机制和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常态化为重点,扎实做好各项“规定动作”,并通过主题党日、双帮扶贫、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党建工作载体,把党建工作延伸到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中去,增强了党员民警做好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全体民警精神面貌、工作热情显著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得到了加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打击违法犯罪的责任感、使命感得到了有效提升。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用自身的言行感召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为全体民警树立了榜样。
刘刚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将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教诲,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巩固和拓展党建工作成果,凝聚先锋团队精神,努力开创五四大街派出所党支部工作和队伍建设新局面。
刘炎:硬汉刑警英雄底色
1984年7月出生的刘炎,201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刘炎平时注重学习,提升自我,始终做到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他持之以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把牢理想信念“总开关”;他以率先垂范为准则,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处处以身作则,始终保持严谨、务实、敬业的工作作风,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引领带动作用。
9年来,他凭着对公安事业的执着追求,勤学不怠,刻苦钻研,在工作中创下了骄人的业绩。成为一名共产党员后,刘炎以更高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他因爱岗敬业、成绩突出,多次荣获各类奖项,被西宁市公安局、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等单位多次授予岗位能手、优秀侦查员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从警以来,刘炎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勤奋好学,虚心上进,作风扎实,纪律观念强。在城北分局领导的培养和同事的帮助下迅速成长为刑警大队的一名业务骨干,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贡献。通过长期艰苦的工作磨炼,他不仅练就了果敢、刚毅、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而且具备了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参与并破获了城北区的很多大案要案。
在他的生活、工作轨迹中,留给人的印象是脚踏实地做事、实实在在做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始终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使命,以实际行动体现出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以执着的信念始终坚守在公安战线的最前沿。
李继斌:党员本色热血铸就
李继斌,中共党员,现任青海省建新监狱九监区监区长。1997年11月10日,还是部队里一名战士的李继斌申请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入党至今,他始终谨记作为一名党员的使命和担当,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
2006年,李继斌从部队转业到了省建新监狱,成为了一名监狱民警。工作虽然变了,但他依然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要做一名对党忠诚、担当作为的合格党员。省建新监狱九监区是全省唯一关押未成年服刑人员的监区,面对未成年服刑人员这样一个特殊群体,李继斌针对未成年的特点,在悉心关怀他们生活的同时,还耐心教授生活技能,尤其在艺术教育方面,李继斌经过多方调研,让全体未成年服刑人员共同参与到乐器、舞蹈、歌曲的学习排练中来,其中一名服刑人员在刑满释放后由于在服刑期间学习扎实,掌握技能丰富,荣获全国“十大回归典型”称号。
多年来,李继斌扎根基层一线、立足本职,将自己的青春和热情奉献于监狱事业,始终保持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监狱人民警察的热爱。对于监狱工作而言,服刑人员管理是维护监管安全的基本功,李继斌带领监区民警大力推进规范化管理,狠抓党建,打造民警队伍,他所在的监区多次荣获先进单位、先进党支部等称号。监区办公室偌大的一面墙上挂满的奖牌,荣誉柜里那一摞厚厚的荣誉证书也见证着李继斌的努力与付出,荣誉背后,倾注着他对工作的执着、对事业的热情,展现着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党员本色。
索南木旦巴:心系群众无私奉献
201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索南木旦巴,现是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公安局伊克乌兰派出所一名村警。2017年荣获海北州优秀村警称号、2018年荣获全省优秀村警称号。
虽然只是一名普通村警,他以辖区为家,急群众所急,为群众排忧解难,所在辖区基层警务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群众的称赞。在选任村警后,他以行动践行全心为民的誓言,对全村每户人家的基本情况如数家珍,把群众的事情放在心上,小到筹集资金为村里贫困老人治病、大到自发成立环保小分队连续几年自己掏钱为村里清理垃圾。通过他的努力,村里基层治安工作达到了情况明、底细清,为实际工作提供了详实的数据资料。
索南木旦巴所在地区属于牧区,地域面积广,人口也比其他村社多且牧民居住分散。伊克乌兰派出所民警在给牧民办理户籍等方面有诸多不便,针对这一问题,索南木旦巴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的作用,为牧民群众代办证件、提供咨询,带着民警进村入户给需要办理证件的群众上门办证,还主动将办理好的证件送交到群众手中。这不仅帮派出所解决了问题,也为牧民群众办了件好事。
做好辖区法治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一直以来是基层派出所的一项重要工作,每年伊克乌兰派出所都会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一系列的宣传工作,但因语言问题,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在索南木旦巴参与到宣传工作后,利用自身优势将宣传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转述给村民,还不忘带着宣传册一户户走访,一家家讲解。
索南木旦巴充分发挥党员不怕苦、不怕累、勇于担当的奉献精神,将群众冷暖记心间,通过务实的工作态度和积极的求知精神,以协助伊克乌兰派出所民警和为牧民群众服务为主,提升村民的安全度和满意度的同时,确保其他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并与民警一同为维护村社的平安而努力奋斗。他的目标就是成为一名优秀的村警,作一名优秀的党员。
唐仲芳:党建先进勇于创新
出生于1978年的唐仲芳,已有18年的党龄。2013年3月,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海省委员会机关党委工作,先后荣获2014年至2015年度、2016年至2017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2015年至2017年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记三等功一次。
作为从基层成长起来的干部,唐仲芳经常深入到机关各党支部、各处室开展现场办公,从核算党费、开展“三会一课”,做好会议记录,资料整理归档、发展党员等细微工作作出指导,始终做到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在开展党支部、处室工作督查考核中敢于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在如何推进党支部品牌建设上,深入调研,撰写的《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品牌建设的几点思考》论文,获青海省直机关2014年度党建调研论文三等奖。在2014年至2016年担任省政协机关第三党支部(机关党委纪委、人事处、纪检监察组党支部)组织委员期间,唐仲芳认真履行组织委员职责,在搞活党支部工作上下功夫、想办法。带头参加机关文体活动,作机关大会发言,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处处发挥着模范带头作用。她在创新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挖心思、下功夫,挤出时间钻研业务工作,积极学习其他省市、单位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敢于破难点推亮点,为机关党建工作注入新活力。
唐仲芳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稳妥、有序、有效地完成每一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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