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2 19:06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09-12-09 | 查看:1867次
据报道,湖北咸宁近日再现“人梯精神”,两名大学生王洪和刘康跳入冰凉刺骨的河水勇救落水母子,在其他同学和市民全力救援下,落水母子最终得救。王洪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听说了长江大学救人英雄们的壮举,深受他们舍己救人精神的鼓舞。这次情况紧急,我们也没想那么多就跳下去了,救人是大学生应该做的。”(新华网武汉12月7日电)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第一感觉是庆幸,庆幸见义勇为的两名大学生全身而退,庆幸他们没有被冰凉的河水吞没,庆幸我们不需要再一次争辩“值得不值得”。
不可否认,见义勇为是一种美德。大学生勇救落水儿童、勇救落水老人的事迹频频见诸报端,这是中华民族无私奉献、舍生忘死精神的表现,是社会良知的彰显。但是,我们在赞扬80后、90后壮举的同时,更应该冷静地思考如何避免悲剧的再一次发生。
湖北两次“人梯”救人事件起因都是小孩在河边玩水不慎掉入水中,这警示我们,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不可缺失。笔者小学时候,每到寒暑假,学校都会发一张安全教育的红纸片,强调要“防火 防水 防电”,上面一条一条注明各种注意事项,比如要远离火种,不要自己开关煤气;要远离河边,不要单独在水边玩耍;用电要注意安全,洗完手擦干再插电源,等等。正是由于学校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宣传教育,笔者到现在都记得很清楚,并经常这样教育小侄子们。如果家长多“叨叨”几句这样的生活常识,如果学校多宣传几次安全注意事项,我想,孩子们在河边落水的危险情况会更少。
生命安全教育,不仅对中小学生,对一腔热血的大学生也应该是堂必修课。我们应该呼吁大学生学会正确保护自己,学习正确的急救常识。因此,笔者认为游泳等基本生存技能应该纳入大学的必修课。
有勇无谋的救人策略不是我们应该提倡的,因为自己的鲁莽而葬送性命是对父母对自身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我们希望,以命搏命的救人悲剧不要再上演;我们希望,学校加强对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让孩子远离危险;我们希望,学校教会学生救人与自救的基本技能,让大学生们“见义勇为”后能全身而退;我们希望,全社会都能弘扬“有勇有谋”的正义之举。(萧景)
(责任编辑: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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