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06 07:57 | 来源:羊城晚报 2009年9月27日 第A08版 | 查看:1813次
□姚远光
●人的善良和善心是慈善观念的基础,它不仅是人的一种心态,更是人的一种能力。慈善文化提倡慈善是一种公民的自觉,慈善的目的是为了社会的和谐
“在中国行善其实很不容易!”在近日于北京举行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研讨会上,有与会者如此感叹。
依据9月16日发布的中国社科院首部《慈善蓝皮书》及《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09)》分析,我国慈善事业虽取得引人注目的成就,但现状并不令人乐观。
先看数字。2007年,中国的慈善捐款总额是309亿元人民币,占GDP的0.1%;2008年,慈善捐款总额虽过了千亿元,但也只占GDP的0.4%。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在慈善领域的表现尤为突出。
再看慈善机构的情况。蓝皮书指出,中国的慈善机构尚处于初级阶段,不仅数量十分有限,而且行政化色彩浓厚。现有的慈善机构在管理和运作方面问题多多:如不重视发展捐赠对象和项目设计,捐赠人无选择余地,从业人员不专业,工作效率低下;运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不高,捐赠款项的使用情况常常遮遮掩掩,捐赠者不知道自己的捐赠是否如愿以偿,捐赠人的捐赠热情得不到持续鼓励。
目前,规范慈善事业的法律体系仍处于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之中。由于慈善事业法律体系尚未形成,严重的制度缺失和具体规则错位,成为制约慈善事业发展的瓶颈。为慈善事业提供基础性法律规范,并协调现有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给予慈善事业和慈善组织以合理的定位,这是多年来众多有识之士讨论和吁求的共同话题。
而慈善观念和慈善文化也远未普及全社会。人的善良和善心是慈善观念的基础,它不仅是人的一种心态,更是人的一种能力。慈善文化提倡慈善是一种公民的自觉,慈善的目的是为了社会的和谐。在我国,研究和推广慈善文化的力量还不够强大,慈善能力尚未被视为一种能力,中小学生至今都无法接受到系统而完整的慈善文化教育。
现代慈善本质上是公民慈善。现代慈善不同于传统慈善,它是公民作为独立的主体选择自己想为社会做的慈善,是主动的选择和自主地支配自有的资源。现代慈善与公民的自治、自助关系密切。
现代慈善还是公益事业,是社会的一个独立部门而有别于政府部门和营利部门。现代慈善是一种公共行为,它提供的公共物品只为指定的人群和目标服务,因而现代慈善种类繁多,内部分支纷繁复杂,从业人员众多又高度专业化。现代慈善满足了其他两个部门无法满足的社会需求,是现代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社会分工日臻细密的必然产物。现代慈善是人类社会发展到更高阶段的结果,从这个角度讲,中国社会的现代化离不开现代慈善。
以社会中大多数人现有的认识和社会环境来看,要建设一个现代慈善社会,是远远不够的。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与时俱进,同样适用于我们对未来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思考。
新中国慈善事业从无到有,始终是和解放思想联系在一起的。“慈善只是对少数人的一种暂时的、消极的救济”,它的社会效果很有争议。这是上世纪90年代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对慈善的解释,这在今天已经很难想象了。从2004年慈善事业第一次被明确地写进党的重要文件,到2007年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以慈善事业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执政党对慈善事业的认识在逐步深化。进一步地解放思想,加深对现代慈善事业重要性的认识,已刻不容缓。
大胆创新、与时俱进,要求我们切实把制约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障碍清除,为现代慈善的发展铺设空间。慈善事业在中国正成为最具有创新活力的领域,是中国社会活力和进步的晴雨表。既然国人不缺乏善心,那就必须从机制、体制和思想认识方面,思考如何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构建一个充满活力的现代慈善社会。
(责任编辑:孙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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