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21 14:22 | 来源:检察日报 2018-11-13 06版 | 查看:1022次
●忏悔人:杨生高
●原任职务:江苏省建湖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触犯罪名:受贿罪、贪污罪
●判决结果:2018年4月13日,建湖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杨生高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8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28万元。
●犯罪事实:2008年至2017年期间,杨生高利用担任建湖县委农工办副主任和建湖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共折合人民币17.4万元;2012年至2014年期间,杨生高利用担任建湖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虚报支出的手段,骗取公款7.4万元,杨生高从中分得2.3万元。
我曾是领导心目中的进取者,同学朋友眼中的佼佼者,家人亲友口中的成功者。随着年龄的增长,面临着小孩上学、就业等多重压力,处处都要用钱,常常感到自己收入微薄,捉襟见肘。
从政几十年,看到、听到和接触的人和事多了,也常常了解一些负面的东西。于是,自己内心自觉不自觉地和他人作比较,比的不是谁的实绩大、努力多、作风硬,而是比谁掌的权大,谁获的利多,谁生活得潇洒、气派。负面的不当攀比,导致我心理失衡,认为自己清贫、寒酸,产生廉洁“吃亏”的想法。我还以为,反腐就是“鱼叉”政策,腐败存量大,不可能一下子全部肃清,因而产生侥幸心理。
一度时期,我为自己定下“规则”,即不收现金,特别是2000元以上的现金。认为收点烟酒、购物卡或小额现金,就是被发现了,也可以以人情往来相抗辩。但时间一长,就麻木了,对“规则”屡有突破,最高的一笔竟收了数万元。
本想再过几年从岗位上退下来,好好陪陪为我付出许多的妻子,出去走走,对她作一些补偿;好好陪伴懂事乖巧的女儿,在她工作刚起步、组建家庭、孕育新生命的关键时期,做些当爸爸应该做的事情;好好利用夕阳余光,读一读自己喜欢的书籍,做一些自己乐意的事,让老年生活过得简单、快乐、充实。然而这一切,都已经成为奢望,化为泡影,再也无法回到现实之中。
走到今天这一步,教训是惨痛的。我对待学习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应景式、被动式学习多,缺乏深学细研、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自觉。对党纪党规学习浅尝辄止、知之不多、领会不深。对一些贪腐典型,总觉得离自己很远,与己无关,对灵魂触动不深。现在想来,是讳疾忌医,使自己失去了自我纠正、自我革新的机会。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拒腐防贪之堤一旦被冲破,贪腐就会像洪水一样汹涌而入。防线最薄弱、最易被打开之时,往往就是在离群独处、无人监督的时候。我每次收受他人财物,都是独自一人在办公室或者家中之时。由此可见,慎独尤为重要。
(曹大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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