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15 20:50 | 来源:看法新闻 2018-11-15 09:27:49 | 查看:799次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洪雪)“视频里的人不是我,只是长得像而已!”面对公诉人的询问,佟某给出了这样的答复,当庭矢口否认进被害人家里偷过东西。
11月14日,佟某涉嫌盗窃罪在房山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今年7月10日5时许,佟某打车到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小马村路口下车,走到被害人胡某暂住的平房附近,见胡某开门上厕所没锁门,便偷偷溜进室内,偷走一部华为MATE7手机和一部小米NOTE4手机,上完厕所回家后,胡某发现被偷立刻报警。经鉴定,被盗两部手机共计价值1111元。
“我那天是去看房子,没偷东西。”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佟某就开始使劲儿嚷嚷。主审法官董杰多次提示佟某注意法庭纪律,佟某才安静下来。
检方指控佟某还有一起次盗窃,今年8月1日凌晨两点多,佟某来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黑古台村被害人尚某等人的暂住地,因门未上锁,佟某溜门入室,乘被害人尚某、阮某和杨某熟睡之际,佟某佩戴白色手套在阮某和杨某的床上乱摸,经过惊醒了尚某,于是3人合力将佟某控制并打电话报警,民警赶到后将佟某带回派出所。
根据被害人尚某的证言,那天晚上,尚某突然醒了,看到一个男的(佟某)带着白手套,光着膀子,在朋友睡的床上摸来摸去,动作特别轻,所以怀疑他是小偷,后来就叫醒朋友,一块控制住佟某并报了警。
“黑古台的那次我是去找人的,看到门开着,我又喝多了……”佟某依旧拒不承认自己偷过东西,称自己是去找一位名叫李阳(化名)的小姐,还说自己因为手指上有两条伤口,所以才戴了白手套。
当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视频证据时,佟某看着视频里穿着蓝色带花点的衬衣的男子从被害人胡某住的平房里走出来,左手还往左裤兜装东西,佟某低下了头。
据公诉人介绍,庭审之前曾询问过佟某,佟某说监控视频里的人不是他,只是长得像而已,“长得像的人多了,还有人说我长得像冯小刚呢!”佟某拒不认罪。
随后就在公诉人继续向法庭出示证据时,突然,佟某显露出极不耐烦的情绪,“你们别读了,我全招了得了,青龙湖那个我赔,黑古台那次我的确没偷,我找李阳(化名)去了!”
公诉机关建议,以盗窃罪判处佟某有期徒刑8个月以上1年以下,并处罚金。
该案未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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