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意见 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发布时间:2018-10-07 21:17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8-07-19 | 查看:602次

  本报北京7月18日讯(记者 杨彬)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为办好特殊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残联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不断扩大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

  意见指出,大力发展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让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人都能接受适合的中等职业教育。职业院校要通过随班就读、专门编班等形式,逐步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

  现有的残疾人职业院校要根据需求不断完善残疾人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有针对性地开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专业,积极探索设置面向智力残疾学生、多重残疾学生的专业或方向,扩大残疾人就读专业的选择机会,为残疾人提供适合的职业教育,同步促进残疾人的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每个省(区、市)集中力量至少办好一所面向全省招生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鼓励职业院校与现有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机构合作办学,联合招生、学分互认、课程互选,共同培养残疾学生。

  意见提出,各地要加大对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投入,在落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同时,适当提高接受职业教育残疾学生的生均拨款水平。要用好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等,支持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支持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

  同时,加大对接受职业教育残疾学生的资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等。各地可结合实际,为接受职业教育的残疾学生提供特殊学习用品和交通费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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