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核准超期追诉21年前强奸致死幼女案

发布时间:2018-07-07 22:44 | 来源:北京时间 2017-07-14 21:32:00 | 查看:1298次

  中青在线北京7月14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亦君 实习生 刘冰杨)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发布消息,依法对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报请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涉嫌强奸一案核准追诉,此时,距离案发已有21年。

  最高检经审查查明,1996年11月26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酒后行至河南省新密市一乡间小路,将时年8岁被害人郭某某强行抱进路边一个废弃的窑洞内实施强奸,在强奸过程中致被害人窒息死亡,事后,刘某某将被害人掩埋后潜逃。

  数日后,郭某某的尸体被发现,当地公安机关虽查明她系被他人强奸并杀死,但未能查明犯罪嫌疑人。2013年,公安机关在本案物证中检测出犯罪嫌疑人的DNA,经过排查,最终查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并于2017年3月1日将其抓获归案。

  由于本案已超过刑法规定的二十年追诉期限,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层层呈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最高检认为,虽然该案已经超过了20年的追诉时效,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强奸幼女并致其死亡的行为,犯罪行为恶劣,后果严重,必须追诉,依法作出了上述决定。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查询公开报道后发现,这并不是最高检近年来第一次核准超过追诉时效的案件。2016年1月18日,最高检经过三次补查和周密审查,对四川省一起24年前的故意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周涛作出核准追诉的决定。

  1993年9月20日,在四川省什邡市收货款的南充市苍溪县塑编厂供销科长熊某某在什邡宾馆被人杀害,与被害人同住一屋的旅客华某某去向不明。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华某某身份系被他人冒用,初步排除了华某某的作案嫌疑。但苦于当时的技术条件和侦查能力,案件当年未被侦破。

  2014年2月25日,什邡市公安机关在清理命案积案时,通过DNA数据库和指纹库的比对,锁定周涛是杀害熊某某的犯罪嫌疑人。同年,12月22日,公安机关将周涛抓获,并于12月29日对周涛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2015年1月28日,什邡市公安局以周涛的行为涉嫌抢劫罪,报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但因全案证据存在的问题和瑕疵,是否核准追诉存在认识分歧。按照核准追诉案件有关法律规定,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将该案报请最高检审查是否核准追诉。

  2015年12月,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受理周涛抢劫追诉案后,承办人发现该案证据,存在诸多疑点,遂先后三次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完善证据的要求。经过三次补充侦查,全案证据最终达到核准追诉的证明标准。2016年1月18日,最高检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涉嫌抢劫杀人的犯罪嫌疑人周涛予以核准追诉。

  2016年12月19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犯抢劫罪判处周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涛提出上诉。2017年3月2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驳回周涛上诉,维持原判。

  长期从事刑事辩护的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毛立新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办理核准追诉案件,应当坚持严格依法,从严控制。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已过二十年追诉期限的,不再追诉。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检核准。

  毛律师解释说,超过规定时效仍然要提起追诉的,一般为犯罪嫌疑人所犯罪的情节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造成后果危害程度大的案子,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强奸8岁幼女致死就属于比较特殊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危害程度大的案例。

  " 核准追诉是法律规定只能由最高检行使的一项独特法律制度,是一项特殊法律职权。"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曾经表示,在办理周涛抢劫追诉一案过程中,一度面临案件缺失证据较多、证据补查难度大、质疑公安机关非法取证、处理意见分歧明显等种种不利情况,特别是在疑罪从无和错案终身追责的要求下,容易产生顺水推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不担责的想法,也容易出现以疑罪从无变成放纵犯罪的不负责的借口,得出证据不足不予核准追诉的结论。

  " 如果就这样作出不核准的决定,很可能放纵真凶,让被害人蒙冤,辜负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法律重托。"黄河说,核准追诉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更要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坚持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说话,确保办成铁案。

  毛立新律师认为,时间过了这么久,本案还能够成功破获,源于当地公安机关坚持不懈的努力。当地公安机关当时保留下案件的检测材料,会为案件事后破获提供重要的帮助,对嫌犯的DNA进行比对是一件大海捞针一样的事情,这需要进行一一排查、逐一比对。

  在他看来,本案还证明了,核准超过追诉时效的案件,还是必要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过去了多少年,罪犯最终还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 最高检作为最高法律监督机关,行使核准超期追诉的权力,核准对超过追诉期限的案子进行追诉,还是比较罕见的,"长期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研究的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最高检对这件21年前发生的案件核准超期追诉,体现了近年来,我国司法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强奸8岁幼女致死属于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的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姚建龙表示,"同时也表明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态度。"

  姚建龙解释说,最高检已经核准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超期追诉,下一步将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入起诉、审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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