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05 22:27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8年6月 | 查看:1465次
人物故事:
高承龙,男,汉族,生于1989年5月,甘肃兰州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兰州市红古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2015年、2016年、2017年在年终个人考核时均被评定为优秀等次;2016年6月获兰州市红古区区直机关工委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7年5月被共青团兰州市委评为“2016年度兰州市向上向善好青年”;2017年6月获兰州市红古区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8年1月获得司法部“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荣誉称号;2018年4月获得“兰州好人”称号。
志愿奉献开启人生路
2012年8月份,高承龙参加“西部计划-基层法律援助”项目,开启了两年的志愿服务行动,服务于兰州市红古区法律援助中心。因工作期间成绩突出,任劳任怨,踏实肯学,2014年7月1日志愿期满,留本单位入职。加上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两年时间,现在已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五年半。
不忘初心励志法律援助
这五年,是红古区法律援助工作高质增长的五年。高承龙刚从事法律援助工作时,红古区一年只有60个法律援助案件,他负责我区法律援助工作五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办理近1300件法律援助案件,为近4000名各类受援人提供及时、优质的法律援助,累积挽回损失近2000万。2018年第一季度法律援助中心已办理案件80件。在2013年和2014年,他还圆满完成中彩金案件项目工作。高承龙先后20余次送法进军营、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今年3月《宪法》修改以后,其主动宣讲《宪法》修正案及相关知识。
近三年,高承龙参与承办了10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兰州某公司148名职工经济补偿金纠纷案件,在当地影响很大。政府交办以后,他和援助中心一名老律师,前后开庭九次,历经三年,终于在去年为职工们挽回了195万余元损失,同样的案件还有某公司54名职工劳动争议案件,也是群体信访案件,他和一名专职律师历经两年多,前后开庭七次,于去年5月挽回损失131万余元。
在工作之余,高承龙发扬志愿者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参加了红古区几个爱心协会。长期为近千名爱心志愿者免费承担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在2016年12月31日,获得了由兰州市红古区文明办和君心爱心集结颁发的“一星志愿者”奖牌。
因为过硬的业务本领,高承龙被甘肃省司法厅法援处抽调,参加2016年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督查,对他来说督查也是学习的过程,通过督查,他进一步完善本区法律援助工作,更趋规范化;2017年5月,再次被省厅法援处抽调,参加全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督查。这种肯定,让他更有信心、更有力量干好法律援助事业。
高承龙因工作突出,在2017年6月,司法部与新华社、中央电视台联合开展了“砥砺奋进的五年˙司法行政故事”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主题宣传活动,通过逐级推荐成为候选人,经过评委会初审、复审、事迹展播、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环节,在2018年1月份被司法部授予“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荣誉称号。
来源:甘肃文明办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