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9 23:31 | 来源:网易新闻2018-05-05 13:05:39 | 查看:14797次
(原标题:商人抵押父亲房产借款百万,供万庆良老部下“私人生活”)
晏拥军是谁?
他是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的老部下,出生于1971年3月,曾任共青团广州市委副书记、广州市荔湾区区长、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于2015年5月落马。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晏拥军贪污、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其“奇葩”案情得以披露。法院认定,广州某国际旅行社总经理郭某以支付嫖资形式,向晏拥军贿送了人民币60万元。
郭某说:我和晏拥军经常在一起吃喝,并以其“私人生活秘书”的身份解决他日常的花费、吃饭、喝酒、赌博、嫖娼等事情。
据晏拥军自己供述,2009年他到荔湾工作后,经常和郭某等人一起到威斯汀酒店开房打牌赌博,到2015年2月份为止共计300多次,房费均由郭某支付,大概有60、70万元。
有时,郭某会主动联系一些女性到酒店为晏拥军提供性服务。次数大约是200次,价格基本是每次3000元或5000元,嫖资均由郭某支付,总计金额约有70、80万元。
晏拥军说,2010年、2011年、2012年他去四川成都出差考察,郭某一般会陪同过去,并联系当地女大学生为他提供有偿性服务,地点在香格里拉酒店,大概有3、4次,服务费由郭某支付。
晏拥军给郭某安了一个“私人生活秘书”的头衔,令郭某非常高兴。郭某说,他之所以为晏拥军开房嫖娼、赌博支付费用,并给晏拥军送钱,因为晏拥军在团市委、荔湾区做领导以后让他承接了不少的旅游活动项目,赚了些钱。而且他认为晏拥军在仕途上会比较有前途,与晏拥军搞好关系以后能继续获得关照。
郭某为晏拥军服务尽心尽力到什么地步?他曾在2013年以他父亲的房产做抵押,借款100万元,以支撑晏拥军的日常消费。晏拥军知道后打了招呼,将一块停车场的使用权无偿交给郭某经营。
长安街知事发现,2006年4月至2007年12月,晏拥军任广州团市委副书记期间,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合计人民币24万元;
2009年至2015年,晏拥军担任广州市荔湾区宣传部长、副区长、区长、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期间,多次受贿、索贿财物,数额合计人民币93.7万元、美元1万元、英镑2000元。其受贿对象包括郭某、刘某(某公司老板)、黄志勇(荔湾区东沙街道办事处原主任)、黄某(荔湾区水务和农业局原局长)等人,受贿名义有出国考察、房子装修、办游泳卡等。
晏拥军早年在共青团系统工作期间,即与时任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万庆良相识。后来万庆良任广州市长,晏拥军任荔湾区委常委,万庆良曾专程考察晏拥军主持的工程项目,并大加褒奖,令晏拥军风光无限。
很多人视万庆良与晏拥军为座主门生,实际上他俩是一丘之貉。
万庆良落马前,以生活奢靡、不接地气著称,其广为流传的一个事迹是:有一次某干部向他汇报关于沙县小吃的工作,万庆良不解地问:“什么是沙县小吃?”旁边的人纷纷感慨:“万书记果然是‘不食人间烟火’啊。”
万庆良不食“人间烟火”,却频繁出入高档会所;不知沙县小吃,却热衷大吃大喝。中纪委专题片《永远在路上》披露,万庆良严重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党严抓作风的高压态势下,仍然出入高档消费场所达到70次左右,就在他落马前两天,还来过白云山的品云座餐厅。
在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高档消费场所里,万庆良和他的小圈子推杯换盏、吃喝享乐,甚至连服务人员都非常反感、怨声载道。其吃喝享乐的钱,都是由老板们买单,在这过程中,当然存在大量利益交换。
万庆良落马后,多名干部受其影响被调查,除晏拥军外,还包括广州市花都区原区委书记杨雁文、广东省建筑设计院原院长王洪、广东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林存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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