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振东:耄耋老人义务普法27载 编写20万字教材普惠青少年(图)

发布时间:2018-04-01 17:44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8年3月 | 查看:948次


人物故事:

  个人简介:沈振东,男,1931年出生于江苏徐州市。1946年,他参加中共邳睢铜工委领导下的地下斗争;1948年参加工作;197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宿州市第六中学副校长。

  事迹简介:沈振东离休27年来,他配合维权部门办结关于未成年人的维权案件79件,帮助特困儿童继续求学13人,亲自接待法律咨询者达32186人次,编写了各类教育青少年相关的立体式的教材近40篇20万余字,其中15篇被国家出版社出版的大型文献收录。沈振东主编的由宿州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的《青少年之友》现已出版22期,每册约6万字,共印发110000册,分别赠发给本市各中小学,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誉。

  夕阳路上迈新步

  1991年,离休后的沈振东全身心地投入在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和普法教育战线上。2001年,沈振东当选宿州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主持研究会日常工作至今27个春秋。87岁的他工作起来不分节假日、星期天,每天到研究会最早的是他,最迟走的还是他。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始终把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为重点。他认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普法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使青少年从小就受到“法”的熏陶、树立法制观念,逐步树立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这是维护国家发展改革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也是自己的使命。

  沈振东同志首先倡议创办宿州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并积极开展活动。他经常深入基层,给广大的党员干部、技术学员、网吧业主、看守所在押犯人、中小学校学生及家长等作讲座,27年以来已达214场次,听众达20万余人次。他除了给不同人群作法制报告外,多年来都积极参加“12·4”法制宣传日与综治宣传月等街头宣传活动,接待法律咨询、散发宣传资料60000余份。27年以来,他亲自接待法律咨询者达32186人次。沈振东潜心研究、反复整理,根据不同人群撰写了不同的宣讲教材,无偿供我市基层法律工作者作普法报告参考。截至2017年底,他积极编写了各类教育青少年相关的立体式的教材近40篇20万余字,其中15篇被国家出版社出版的大型文献收录。沈振东主编的由宿州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的《青少年之友》命名的品德和法制教育专刊,每册约6万字,现已出版22期,共印发110000册,分别赠发给本市各中小学,作为对学生的教育材料,很受社会欢迎。

  同时,沈振东配合维权部参与对未成年人的维权活动,办了86件实事。其中被刑案少年被告辩护27件,为刑案被害少年代理9件,为民案少年代理14件,为民案调解少年当事人代理15件,帮助特困儿童继续求学21人,并常年参加督查网吧的活动457次。

  罹患癌症不止步

  有些亲邻好友见他一年到头忙于对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和品德法制教育工作,十分不理解,有的竟说:“你是离休干部,工资不低,不少吃,不少喝的还在拼命挣那么多钱干什么?”当亲朋们知道他是完全尽义务不取任何报酬时,十分感动,劝阻他:“多大年岁了,还不好好休息,享几天福!”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他坚持不懈一定要干这个无报酬的工作呢!沈振东说:“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是我举手宣誓过的,我不愿做一个言行不一的人。我离休了,但未离党,生命未终,奋斗就不应停止。”他和朋友们常说:“我是个见证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人。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千百万先烈为了国家和人民利益应用的献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其中包括一些我十分崇敬十分熟悉的长者和亲人。我一想起他们,就十分难过。现在,我在和平幸福的环境里为祖国为人民干点力所能及的工作,不是应当的吗”?其家属也非常支持他的工作,说:“只要振动还能写,还能说,如果走不动了,我买个电动车接他送他,让他继续干!” 2010年4月,他被确诊患了癌症。亲友们劝他多休息,不要再干了。他却说:“在世的时间的越短,越要抓紧时间为人民做点实事、好事。”他只在医院因检查住了十多天就匆匆出院。出院后,他一边顽强地与癌症做斗争,一边坚持天天上班。时光一晃7个年头过去了,他不仅没有影响工作,还战胜了病魔,经医检他身上的癌块已基本消失了。在沈振东这种一边与病魔斗争,一边坚持搞普法,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的感召下,先后有一批离退休的老同志也都积极投入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普法活动。

  倾情付出结硕果

  27年的努力,27的无私奉献,沈振东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和普法工作中荣获了许多荣誉。他先后5次被市,6次被省评为普法、关心下一代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7月,被宿州市人大常委会授予“义务普法楷模”称号;同年,被安徽省关工委评委“先进个人”;2011年,被安徽省关工委、省文明办、省文化厅联合授予全省先进“五老”网吧监督员;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普法先进个人”称号;2014年被江泽民同志签发授予“永做人民公仆”荣誉称号;2015年,被安徽省组织部、省老干部局授予“全省离休干部先进个人”;2016年,被评为“宿州好人”并获“安徽好人”提名奖。

来源:安徽文明办

用户名: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如果看不清验证码,请点击验证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