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0-20 08:00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08-07-07 | 查看:3977次
冯宏国,男,35岁,阳江市自来水公司职工,退伍军人,中共党员。2006年5月16日下午,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广东省阳江市城区桔子西路榕园小区盗窃一辆本田女装摩托车,被小区保安发现。此时,在事发地点附近的冯宏国同志听到呼声后,立即奔向事发地点,奋不顾身地拦住歹徒去路,力图将摩托车拉住、掀翻。
歹徒为了摔掉拖住车尾的冯宏国,当即加大马力,将冯宏国连车带人拖出了二、三十米。歹徒见逃脱不了,慌忙拔出手枪击中了冯宏国的左胸,血流如注。冯宏国捂住伤口,忍着剧痛,面对凶残而失去人性的歹徒,毫不退缩,继续与歹徒展开殊死搏斗。在这关键时刻,有群众陆续赶到,冯宏国以常人难以忍受的毅力坚持与群众和民警将歹徒制服,但因伤势过重,失血过多,支持不住而晕倒在地,随后被民警与群众送往医院抢救。经过医院医生的努力抢救,手术成功取出其体内的弹头,使其脱离了生命危险。
冯宏国生性疾恶如仇,富有正义感,遇到社会上的不法行为,敢于挺身而出。1987年高中毕业后,他踏上了军营之旅。
有一次,在执行任务路经一个市集时,忽然听到有人喊“捉贼”,原来是群众正在围捕一名扒手,他即刻冲上去捉拿扒手,在群众的协助下制服了手持凶器的扒手,并送交派出所。在一次外出公干时,发现一辆手扶拖拉机撞倒一名小孩后逃之夭夭,只剩下满身鲜血的小孩,他抱起小孩徒步赶往数公里之外的卫生院,因抢救及时,小孩的生命得到挽救,孩子的父母执意要给钱他以表感谢,他婉言谢绝,展现了一名优秀的人民子弟兵应有的风范。
1991年9月,冯宏国退伍回到地方,进入阳江市自来水公司工作。在他居住小区的群众中,一谈起冯宏国,无不竖起大拇指称赞。冯宏国同志见义勇为的英勇事迹在社会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其英勇行为受到了社会各界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赞扬。2006年12月,中央宣传部、中央综治委、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2006年8月,阳江市团委授予“见义勇为好青年”称号;2007年1月,阳江市维护稳定及综合治理办公室授予“维护社会治安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责任编辑:张予)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