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现代养老文化

发布时间:2018-03-26 14:59 |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 2018-3-23 | 查看:1140次

  赵 刚 陈 刚 王会方 胡素峰

  孝亲敬老、养老助老是人类文化的核心元素,是社会文明的重要象征,更是社会责任的价值展现。当我们在继承、发展、创新前人创造的价值同时,就要学会尊重价值的创造者,这种尊重就是孝亲敬老、养老助老。国家始终重视养老文化的建设, 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2017年国务院正式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 从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持、精神文化生活、社会参与和投入保障等方面促进养老事业发展和建设养老体系,就是希望这种尊重能够给予老年人最直接的关爱。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对养老的认识和理解还处于行为阶段,尚未在深层次上探究养老文化的内涵和发展,既未从传统养老意识的羁绊中完全解脱,也未深入探究老年人的心理诉求,导致养老产业片面追求行为养老,忽略了文化养老的内涵,造成老年人对养老的误解和排斥,影响了养老产业的发展。

  中国传统养老文化及现代发展的文化解构

  中国传统的养老文化是以家庭和宗族为基础,以孝道为核心,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物质和文化的统一。首先,在中国几千年封建宗法社会里,强调“天下如一家, 中国如一人” 的家国同构的宗法观念,将个人、家庭与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重视人伦关系,形成了以血缘为纽带的家庭养老模式及文化,具有明显的家族性和排他性。其次,传统的孝道文化作为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支柱和根本, 一方面是个人修身养性的基础,另一方面也是人伦秩序的基础,能够促进个人修养、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但有抑制个性、男尊女卑的局限性。同时,强调“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不仅重视物质赡养,也重视精神赡养,达到了养老物质和文化的统一,但又有限于形式的局限性。

  然而,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中国传统封闭式家族性的养老模式和文化受到了社会结构和文化伦理的双重解构。一方面,社会生产方式的变迁瓦解了传统家庭养老文化。现阶段,市场经济荡涤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家庭的独立性被逐渐削弱,血缘关系让位于工业社会法则,家国同构的基础消失了,传统家庭式养老文化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现代家庭结构影响了传统养老的模式。计划生育使得现代家庭模式变成了4-2-1,城镇化进程使得家庭组织发生变迁,家庭向小型化、核心化趋势发展,家庭的经济功能逐渐取代了包括养老功能在内的社会功能。再一方面,社会伦理环境的变迁建构了新型养老文化。随着社会竞争力的加剧,社会伦理要求家庭的文化重心向青年一代转移,同时随着社会知识和经验平面化,“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的传统经验成为历史,年青一代和老年人的关系已经发生根本变化。

  新型养老文化的建构需要社会资源的倾斜,构建物质和精神兼顾的养老基础;需要社会文化的倾斜,构建道德和法律并重的文化氛围;需要社会价值的重塑,构建自主与互助的养老模式。

  现代养老文化及社会资源的平衡

  社会资源不但包括物质资源还包括精神资源。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也是老龄化人口最多的国家,我国政府在发展和推动养老产业的过程中不遗余力,积极构建物质和精神统一的和谐养老文化。

  在养老事业的发展过程中, 社会物质资源的平衡利用是确保养老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口急剧膨胀,社会资源向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等主流人群集聚,造成了可用于养老消费的资源被挤压。并且, 随着老龄化人口增加,人均可获得的养老资源再次被挤压,老年人逐渐成为社会可获得资源的底层。从目前已经建立养老产业的结构上看,可用于养老的资源并不充沛。

  同时,应考虑在满足物质层次的基础上,更多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一方面是满足老年人在传统养老文化背景下的“孝悌”观念,需要年轻人给予精神上的慰藉,最大限度地满足父母精神生活方面的需求, 是时代对成年子女提出的新课题。常陪伴、勤探望、多顺意,是给老年人精神满足的良方。另一方面是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需求。老年人由于年龄、经济收入、文化程度以及原来职业职务的差异, 会造成个体需求的不同, 因此应给予关注和区别对待。

  当前,不论是在物质方面还是在精神方面,我国养老文化中的资源条件都是欠缺的。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中国养老产业正在逐步发展, 在政府基本养老体系框架基础上,社会力量参与的“智慧养老”“旅游养老”“休闲养老”等一系列围绕养老产业的新概念应运而生,成为养老产业的重要补充,并逐渐成为养老文化的重要支撑。与此同时,养老是开放式的而不是集聚式的,养老应该是在社会中养老,而不是在养老院中的聚拢式,养老既要保持一定私密性,又要保持与社会的融合,在江苏溧阳等地开展的“文化养老”探索和研究就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文化养老”是一种以家庭文化为主线的养老模式,既在养老,又不脱离家庭的氛围;既保留了“天下如一家, 中国如一人”的传统养老文化内涵, 又确保了不同人群的交融,成为大社会中的小社会,保持了老年人与社会交流的通道。在这种情况下,文化成为养老产业供给能力最核心的价值体现,比如乡土文化、艺术文化、茶文化、旅游文化等等都成为了养老供给能力的支撑。在这种文化背景下, 养老既是社会供给的对象,也是社会需求的主要力量,供给和需求达到了互动和匹配。

  现代养老文化与社会主流文化的协调

  社会主流文化是社会活动的参与者营造的,随着老年人离开工作岗位,与社会主流逐渐脱节,在社会文化快速发展变迁的情况下,老年人与社会主流文化的冲突逐渐引起社会的关注,也是养老产业发展中重点关注的内容。“退而不休”是很多离开工作岗位人的想法和追求,期待以一种新的工作方式和生活状态去挑战或追寻理想。但是,随着与社会主流关系的逐渐褪去,老年人行为和思想逐渐与社会主流文化产生冲撞,这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社会发展的规律。如何在养老产业发展过程中保持老年人与社会主流文化的交融,需要来自社会的关心和家庭的关爱。因此,我们在认识和理解老年人思想的同时,需要及时关注他们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以及在社会文化体系中的定位。社会应当从更深层次认识和理解老年人,尤其是老年人的心理和价值,创造出一种老年人与社会保持关联的生活方式,让老年人适应社会文化发展,而不是孤立地看待养老这一种行为。从目前的养老方式看,老年人日渐被人为孤立,他们希望更多地了解社会, 更期待社会能够再次接纳他们。由于他们被限制于不同时期的文化维度, 新文化与传统文化的交集和承接并没有被很好地挖掘,导致出现了文化断代,成为青年人、中年人和老年人之间的思想障碍,这是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的痛点和难点,也是很多国家或地区养老产业发展的障碍。因此,我们需要更多地了解老年文化的发展, 理解老年人的需求,真正有效地推进养老事业的发展。

  构建现代新型养老文化,满足老年人的文化需求,在社会转型期的现阶段,需要道德与法律并重,解决文化变迁落后于社会转型的“文化滞后”现象的出现。在法律层面,通过制度建设, 使老年人的各项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在贯彻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加大老年人的立法保护力度,尽快出台适应养老事业发展的养老法。将与老年人有关的一切权益,诸如养老保障、医疗保健、照料服务、精神文化生活等都纳入法律保护体系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完善的老年人权益法律保障体系。在道德层面,一方面要扬弃传统狭隘、绝对服从的孝道,弘扬人格平等基础之上的父慈子孝、敬老爱幼。营造新型家庭养老敬老爱老环境,另一方面,要构建社会养老文化,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的和谐氛围,强化社会养老服务的文化理念,使新型养老模式的文化内涵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组成部分,并成为整个社会现代养老体系的文化依托。

  现代养老文化与社会价值再塑

  老年人离开了传统的工作岗位,价值的影响力逐渐回归家庭和自我,由主流转向非主流,价值和影响力逐渐被社会淡忘,从某种角度上看,这是一种潜意识的伤害, 因此,发展养老事业必须面对老年人的价值重塑,让其与社会主流价值保持一致,甚至可以引导养老社会的社会价值。

  自助互助精神是养老文化的社会价值再塑的核心所在,自主互助是协调整合老年人的资源,实现养老客体转换为养老主体。文化养老并不意味着老年人只是在人群中孤立地生活, 而是将之前所学、所知、所用以某种平台的形式进一步向社会推广,这种形式也可以再次验证老年人的价值影响。在美国,部分养老机构也担负着幼儿园的工作,以老年人的爱心和热情,悉心照看孩子。在我国,江苏溧阳开展的“文化养老”与这种模式有着异曲同工的效果。城里的老人到农村普及文化和知识,并且带着家庭成员感受乡土文化的内涵,同样,精于书法和文艺的老年人将所学展示出来,保障了传统文化的传承和推广, 同时也获得了社会价值认可。因此, 从这个角度来看养老事业的发展并不是行为上的养老,也不是单纯建立某种形式的养老环境,而是应该在价值重塑的理念上,充分理解和认识老年人思想,进一步认可老年的价值。

  养老事业的发展,不仅仅是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持,是精神关怀和社会参与,更是文化创建和价值重塑。在保障社会供给的基础上,坚持保障和改善老年人民生,逐步增进老年人福祉,大力弘扬孝亲敬老、养老助老优秀传统文化,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提供更多更好支持,实现不分年龄、人人共建共享,是养老文化的重要内涵。

  作者单位:《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社/江苏省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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