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中国母亲引发的司法“震荡”聂树斌案启示录(图)

发布时间:2018-01-08 21:10 | 来源:中国网 2016-12-05 09:09:46 | 查看:981次

作者: 胡俊

原标题:一位中国母亲引发的司法“震荡”从聂树斌案看中国司法改革

20年能做什么?也许可以培育一个婴儿从出生到长大,也许可以把一个企业从弱变强......然而中国有这样一位母亲也坚持了20年,她上诉了21年。她的原因很简单:还儿子一个清白。 

在小编还在读书时代时,“聂树斌”这个名字就成了新闻事件中的热点词汇。它像一根敏感的神经,只要稍微触碰就会引起社会的阵痛。

聂树斌是谁?他是21年前在中国法律审判下,以强奸杀人罪而被判处死刑的“杀人犯”。

22年前,聂树斌被河北公安机关“依法”带走。张焕枝至今都不相信自己的儿子是杀人犯。那一年,聂树斌19岁,张焕枝51岁。从此这个叫张焕枝的普通中国妇女开始了一段长达21年的上诉。

21年后,已被执行枪决的“杀人犯”聂树斌市委判决再次被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改写。2016年12月2日,高法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从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杀人犯”到人民群众聂树斌,聂树斌一家走过了21年。

聂树斌案件回顾

中国网中国政协根据网络资料整理

一个中国母亲的20年上诉路

事件的转折点在一个叫“王书金”的犯罪嫌疑人身上。2005年1月17日,另案被告人王书金自认系聂树斌案真凶。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

这件事更触痛了聂树斌的家人。自2007年5月起,聂树斌母亲张焕枝、父亲聂学生、姐姐聂淑惠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多个部门提出申诉,认为聂树斌不是凶手,要求改判无罪。

此后十余年,自恃“真凶”的王书金坚持自己是强奸杀人案的凶手。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

2015年4月2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聂树斌案"听证会。听证会从下午1点30分一直持续到晚上11时45分,进行了长达10个多小时的听证合议,网上多家媒体连续直播,引发全社会的再次聚焦。有多名律师表示,这在中国司法历史上并不多见。

经过一年多的审查核实,聂树斌案终于尘埃落地,改判无罪。

针对判决结果,72岁的张焕枝对记者表示,“我很满意,我就是在等这一天,我就是要这个结果。结果再好,毕竟我也失去儿子了,我儿子回不来了,这一点来说我确实很痛苦,这个正义来得太迟了。”

“太迟了”这是一位母亲对司法失职最轻描淡写的控诉了吧?一句“满足”令人同情,这位可怜的母亲终于为死去的儿子证明了清白。

聂树斌案为何引发最高法院反思?

前段时间中国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上映,刮起了一场官场舆论风波。今天聂树斌案终于有了结果,张焕枝这位普通的中国妇女也引发了一场中国司法的“震荡”。审判结束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其官网发表了这样一段陈述:

“从2014年12月最高法指定山东高院复查聂树斌案,到今年6月最高法决定提审,再到今天聂树斌最终沉冤昭雪……最高法对该案的再审发现了哪些问题?又为何最终改判聂树斌无罪?审判机关从该案中应汲取哪些教训?”

最高法院连续三问,是在扪心自问,还是在给中国民众一个说法?我们从最高法院负责人答记者问中找到一些答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大力加强人权司法保障,高度重视纠正和防范冤假错案。

从地方法院到省级高级法院,再到最高人民法院。聂树斌案为何能这么强烈地牵动中国的司法神经?如今我们回过头来看这起跨度二十余年的司法审判,的确引人深思。

从聂树斌案中我们也看到中国司法部门对案件的重视,面对可能的冤假错案,司法部门没有选择逃避,没有愚弄百姓。而是选择以公开公正的原则解决案件疑点,回答公众疑惑,这一点也是聂树斌案最终依法合理解决的关键。

听听别的声音

雪中孤影:这是我国司法改革后向前走的一小步!虽然这一步很小!却让我们看到了司法的公正!公平!有罪的人应该将其绳之于法!无罪的也不可以让其蒙受不白之冤!最高法威武!

山城:终于等来无罪的这一天,希望此类错误不再发生。不放过任何一个坏人也不错怪任何一个好人。

千寻:对于中国人民来说,公平公正最重要!

雁南飞~ :法律终于还逝者一个清白,虽然晚了点,但还是表明依法治国在不断完善。

疯流政治家:维护司法公正,彰显法律尊严!

敞开心扉:法制建设的路在难,也要坚持走下去!

S:能维护和提升法律及国家约束力的只有两个字:公平

张同昌:对一个鲜活的生命而言,因蒙受冤屈而被判为死刑,百分之百的蒙冤者的生命被剥夺了,谁负责任?改判易改,生命无还!真是比窦娥还冤!

林双喜:司法注重实事求是,有错必改,才能让民生看到法治的希望!

冤假错案得以纠正彰显了我国司法工作的进步,更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决心。随着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司法改革稳步推进,我们对于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应该有更大的信心。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刘红宇

公检法司各单位在做到严格自律的同时,还要相互监督制约,共同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同时,要加强对公检法司的外部监督,例如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等。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西区委主委 钱学明

巡回法庭的建立有利于冤假错案的纠正,它给百姓申诉提供了一个较为通畅的渠道。我们还可以关注最高检明确提出的一项要求:监狱检察对长年坚持申诉、拒绝减刑及因对裁判不服而自杀、自残等情形的服刑人员应当及时调查了解原因,发现有冤假错案可能的应当依照规定及时报告。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侯欣一

用户名: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如果看不清验证码,请点击验证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