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使用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 暂扣车辆 罚款两千

发布时间:2017-11-29 21:49 | 来源:广州日报 2017-11-29 SZA16版 | 查看:1330次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周伟良)昨日,深圳交警召开新闻发布会,将加大电动三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对于违法使用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的暂扣车辆,处2000元罚款。如驾驶人员无相应驾驶资质的,对车辆驾驶人员无证驾驶行为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深圳交警禁摩限电办民警陈赟说,目前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尚未出台,市面上常见的电动车多经非法改装、拼装,技术参数远远超过非机动车国家标准。根据规定,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以及其他安装动力装置的二、三轮非机动车,禁止在深圳道路上通行,对于违法使用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的,暂扣车辆,处2000元罚款。如驾驶人员无相应驾驶资质的,对车辆驾驶人员无证驾驶行为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陈赟介绍,交警将对电动三轮车实施严管措施,对地铁站、公交站、商业区和口岸等非法营运和兜客聚集点进行排查清理,重点查处利用电动三轮车及铁甲改装车辆从事非法营运人员。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牵头组织,每月将针对电动三轮车集中停放的城中村、市场等聚集地,组织开展2次以上“合围”联合整治行动。对违法违规车辆进行统一查扣,集中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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