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28 22:10 | 来源:上观新闻 2017-06-23 10:52:39 | 查看:1004次
赵畅
除非文物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介入追缴,否则很多挖掘到的出土文物都被挖掘者抑或旁观者“顺手牵羊”。
32年前,一位农民将从自家院里挖出的19件珍贵文物悉数捐给故宫博物院。32年后,这位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固墙镇固墙村的54岁农民何刚,在石(石家庄)济(济南)客运专线工程工地打工时,因一台龙门吊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倾覆而不幸遇难。6月16日,故宫博物院在网站上发布消息:“深切悼念文物捐赠者何刚同志,近期将在京举办追思会,追思缅怀这位默默无闻为中国文博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无私捐献者。”昨天下午,故宫博物院在建福宫花园敬胜斋举办了“何刚同志追思会”,向这位为中国文博事业做出贡献的捐赠者表达深切悼念。这在故宫博物院的历史上还是破天荒第一次。
早在1985年的一天,何刚在自家院子里施工时,意外挖出一口大缸,缸内盛着一批年代久远的银器。其时,有人找过他,愿意给一大袋子的钱来购买这批文物。可他知道这是文物,不能卖,得交给国家。于是,他通过乡亲的关系,乘列车到故宫博物院捐献了这些银器。经鉴定,何刚捐赠的19件文物为高等级元代银器,包括二级甲等文物1件、二级乙等文物11件、三级文物5件、一般文物2件。“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元代遗存银器很少,何刚捐献的文物填补了此类藏品空白。”当时的文物管理处处长梁金生说。为此,何刚的名字也被列入故宫博物院专门为捐献者设立的“景仁榜”。对于何刚的捐献行为,有人说他“傻”,有人觉得“亏”。想想也是,他先后遭遇了“第一任妻子亡故,第二任妻子又罹患尿毒症去世,老父亲股骨头坏死,老母亲肋部摔伤”这样的困境,更兼“家里也就五亩地,一家人的生活,原本就靠何刚外出打工维持。现在更是入不敷出,债台高筑”,生活的打击险些击垮何刚。如果何刚当时把那些银器卖了,或许能够摆脱上述困境,至少能够减轻经济困难的程度。“可无论再难,父亲从没有向我们表露过后悔,多次提到把文物交给国家是对的。”何刚的女儿何华说。一个极为普通的农民,一个家庭承受着诸多煎熬的农民,在向国家上交出土文物与面对唾手可得的金钱之间,他毅然选择了前者,这是怎样一种朴素的无私情怀呀!
诚然,《国家文物保护法》规定,凡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属于国家所有。既然属于国家所有,则理应上交国家,这也是一个普通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然而,除非文物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介入追缴,否则很多挖掘到的出土文物都被挖掘者抑或旁观者“顺手牵羊”。对于何刚,从“自家院里挖到的东西”,或多或少给人以“属于自己家所有”之感,更何况在自家院里挖到文物还有一定的隐蔽性。换言之,他尽可以大胆出手换大钱,几乎用不着提防有人会“多管闲事”。可何刚心里明白得很,“这是文物,不能卖,得交给国家”。作为一个普通农民,或许他文化水平并不是很高,但他上交文物、保护文物的意识很强。正是他的自觉上交,令他捐献的文物填补了此类藏品的空白。对这样一位“默默无闻为中国文博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无私捐献者”,故宫博物院作出“深切悼念文物捐赠者何刚同志,举办追思会”的破例之举,虽有点“出乎意料之外”却不免“合乎情理之中”。或者说,故宫博物院选择的是一种向捐献出土文物的何刚致敬的最为生动的方式。它选择的是一种特殊的宣传教育——通过召开追思会,宣传何刚为国家文物保护和文化建设事业呈现出来的一种无私的情怀、理想与精神,以更好地教育和引导全社会和公众坚守一份“抗俗而不为俗迁”的自觉,确保《国家文物保护法》真正落小、落细、落实。
中国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幅员辽阔,地下文物众多。从已被国家文物部门有组织地发掘,以及通过其他渠道征集到的出土文物情况看,其中有许多出土文物凝聚了极高的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增添了国家文物和艺术财富。但也毋庸讳言,过去以至今天还有许多地下文物遭到盗掘,一些珍贵文物因此流失,让人痛心扼腕。对此,我们一方面要保护好每一处地下文物,并加大依法打击和追回的力度;另一方面也寄希望于通过保护好捐献的出土文物、保障好捐献人的权益等做法来提升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引导公众自觉继承和弘扬保护地下文物、捐献出土文物的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说,故宫博物院“了解到何刚家里的遭遇后,曾两次伸出援手,给予10万元的资助”,并在其去世后将为其举办追思会的做法,是值得各地及其相关部门借鉴效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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