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单位联合祭出“撒手锏”“老赖”在陕不能参选“好人”

发布时间:2017-06-19 18:28 | 来源:多媒体数字报 2016-05-04 A05版 | 查看:502次

本报讯(记者石喻涵)近日,一份红头文件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这是一份有多达44个国家部委、中央机关联署的文件,单位名称的后面,盖有44枚大红公章,整份文件中盖公章的页数就有4页。其中,带有国徽图案的公章达37个,有党徽图案的印章4个,最大两枚公章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来,这是一份要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一份合作备忘录,说白了,就是针对“老赖”祭出“撒手锏”。 

55项惩戒措施 让“老赖”寸步难行 

截至2016年2月29日,全国法院已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02万人,失信信息查询4011万人次。300多万“老赖”怎么治?《备忘录》要求,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大到开公司、做高管,小到坐飞机、高铁时的位置,以及去夜总会、高尔夫球场这些消费行为都会处处受限,而且不仅自己遭罪,还会影响到所在单位的利益。 

今后,失信意味着破产。首先是惩戒对象:《备忘录》共提出八类55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立金融类机构、从事民商事行为、享受优惠政策、担任重要职务等全面进行限制。其次是惩戒力度:原来由一个部门在一个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实施惩戒,现在变为由多个部门在多个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共同实施惩戒。惩戒的对象既包括失信的自然人,也包括失信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第三,影响范围:涉及金融机构审批、民商事交易安全、食品药品经营、安全生产、政府优惠性补贴、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法定代表人任职、工作人员招录、文明单位参评等30多个重点领域。 

陕西怎么做 “老赖”不能再参选“好人” 

陕西省高院从2014年开始,便向“老赖”们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包括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费用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交通工具;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的房屋。 
不久前,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禁止参评我省文明单位、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通知》。对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领导成员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各级文明单位评选,已经取得的各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予以撤销。各类失信被执行人均不得参加各类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评选,已获得的予以撤销。各市、省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立即开展对获得荣誉称号的文明单位、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筛选工作,若发现有失信被执行人获文明单位、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属市、县或省级行业命名的由命名单位予以撤销,属省上命名的,应立即报省文明办按程序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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