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好人】湖北省戒毒局所政管理处张明:克难攻坚勇担当 清正廉洁勤奉献(图)

发布时间:2017-05-30 18:05 | 来源:湖北文明网 2015-06-09 11:13 | 查看:1795次

  张明,1979年4月出生,现任省戒毒管理局所政管理处主任科员。从警15年来,他勤奋敬业,无私奉献,在教育矫治戒毒人员、规范戒毒管理、公正廉洁执法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先后被授予“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全省戒毒系统个别教育能手”等称号,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

  一、倾力教育矫治,用爱心和智慧挽救戒毒人员

  戒毒人员长期违法,恶习缠身,反社会心理突出,对毒品依赖心理严重,对民警缺乏信任,仅凭严格强制性管理难以解决其身心问题,仅凭单纯的说服教育也不可能使其信服改好。在教育戒治工作中,张明同志一方面综合运用科学戒治手段,从自身做起,言传身教,用戒毒工作民警的人格力量去感染戒毒人员,潜移默化影响戒毒人员;另一方面对戒毒人员,像对待知识和功课一样,用心去研究理解,深入把握规律特点,用爱心、诚心和智慧唤醒迷失的心灵。

  戒毒人员詹某是四进宫学员,有暴力伤害、自伤自残历史。他父亲早逝,与母亲感情较深,但因路途遥远,入所一年母亲只来看过他一次。2002年6月9日,戒毒人员詹某因打架闹事被单独管理,这是他第三次故意殴打他人,在接连三次调班后,他也成了大队有名的“钉子户”。关键时刻,张明主动请缨说:“我吃住在大队,有责任、有时间、有精力转化詹某”。经过细致观察,张明发现詹某偶尔抄写歌词、写点东西。张明找出那个抄歌本,歌词的夹页里,詹某赫然写道,“调所,死也不要在这里”、“妈妈,如果我先走了,原谅儿子的不孝”。综合分析研判后,张明迅速制定了教育转化方案,首先加强对詹某的包夹,实行面对面的直接管理和点对点的监控。张明还利用周末休息的空隙,2次远赴崇阳拜访詹某母亲,将她邀请到大队做詹某帮教工作,适时安排母子间的亲情电话,促进詹某思想转化。一次,张明带詹某到医院看病,根据医生鉴定他手指旧伤、活动受限的事实,经大队批准,张明给他重新核定了劳动任务,减轻其压力。张明还为詹某找了一位大学生笔友,委托笔友送给詹某两本歌曲书,培养其兴趣。一月多后,詹某不再要求调所,也没有再打架闹事,脸上还有了笑容。后来詹某积极矫治,获得减期两个多月的奖励提前出所。他对来接他的母亲说,“是张干部把我从绝望中拉了出来”。

  在基层大队的5年,张明吃住在大队,每年值夜班100余天,很少调休补休,不仅成功教育挽救了一批类似詹某的危险人员,还成功转化了陶某等6名“法轮功”顽固痴迷者,保证了莫某(涉及原武汉海关关长莫海涛案)等10余名涉及重大案件重点人员稳定,被评为2002-2003年度、2004-2005年度“全省戒毒系统个别教育能手”。

  二、勤奋探索钻研,全力攻克戒毒管理疑难问题

  2006年借调到省戒毒局后,张明把基层大队不畏困难、敢打硬仗的作风带到了机关,从头开始、经常加班“爬格子”,夜以继日、认真勤奋学习公文写作,每年完成15万字以上的材料。特别是劳教向戒毒转型后,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都需要探索,他勤奋钻研,攻坚克难,在推进戒毒管理规范化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司法部领导先后6次在其起草的制度、文件上做出批示,要求予以学习借鉴,并在全国戒毒系统推广介绍。

  戒毒人员所内死亡善后处理难、控制难,全国没有现成经验借鉴,也没有成型制度规定。在领导支持下,张明系统收集了公安、司法以及我省23个案例;日以继夜查阅大量基础资料,做了4万多字笔记;深入基层4次调研,反复7次修改稿件,在全国戒毒系统率先出台了《湖北省戒毒局关于所管人员死亡善后处理的意见》。该文件得随后被司法部戒毒局以文件形式转发,对全国戒毒场所处理戒毒人员死亡这一疑难问题起到了指导、借鉴作用。

  戒毒人员所外就诊和住院易发、多发、突发安全事故,是场所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张明开动脑筋,潜心研究,在局领导的指导下 11次修改稿件,于2014年5月完成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就诊管理规定》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所外住院管理规定》,司法部戒毒局刘振宇局长批示:“湖北省戒毒管理局印发的这个规定实用性强、针对性很强,对全国具有借鉴意义”,随后部局简报以“经验交流”的形式印发全国学习借鉴。

  防范违禁品流入所内,是场所安全防范的重点和难点。该同志根据局领导的指示,先后起草了《关于严防毒品流入所内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场所安全管理的通知》等的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提出“四个一律”等硬性要求,得到司法部戒毒局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并要求将其中的有些内容吸收进部局起草的安全管理规定中,编发简报加以学习借鉴。

  2008年以来,针对场所转型发展的形势要求,该同志执笔起草安全管理制度规定14项,清理修订制度5项,涵盖了戒毒人员诊断评估、行为表现考核、现场管理、探访管理、门卫管理、应急处置、安全研判等重要环节,对推进全省戒毒场所安全管理的制度化和戒毒工作的规范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廉洁公正执法,树立戒毒工作人民警察良好形象

  张明参加工作不久,母亲身患血吸虫肝腹水晚期的重病,脾脏切除后,他母亲的身体极为虚弱,常年打针吃药,每年还要住几次医院。妻子没有固定工作,家庭收入不高。但他引以为荣的是从未利用自己管理戒毒人员在执法中谋取私利,从未玷污过法律的尊严和警徽的光彩。2014年,母亲病危在省人民医院急救治疗,短短一个星期花去医药费6万余元,后续治疗费用还在持续攀升,就在这时候,妻子说刚才有人送来了2000元,说是一个要好的朋友看望妈妈的“心意”。说实在的,这几年母亲治病,亲戚朋友们和同事们已经给予了很大的帮助,这次住院也得益于舅舅的支持,这个时候,张明真的太需要钱了。但当张明拨通了那人留下的电话,得知朋友是一名戒毒人员的徐某哥哥,张明立即报告了领导,连夜和妻子将钱退还了在这名戒毒人员徐某的哥哥。徐某的哥哥说,“这是我母亲的嘱托,没有别的意思,有时间关照一下我弟弟就OK了”。张明诚恳地对他说,“我和你一样,都想做母亲的好儿子,如果收了你的钱,母亲也不能安心治病”。 还有一次,1名已经按规定、按程序办理完所外就医手续的戒毒人员家属,硬是感激地送给他800元钱,他说:“我们是依法依规办理,不存在感谢的问题,也不收任何的费用”。

  在基层大队工作的5年多,张明具体承办戒毒人员提前解除、延期、所外就医、准放假等案件620余起,包括在管理处工作的9年时间里,间或处理戒毒人员紧急外医,无一差错、无一投诉、无一上访,没有办过1起人情案、关系案。

  四、长期无私奉献,用牺牲“小我”为大局整体辛勤工作

  参加工作15年来,无论是“五一”“十一”还是“春节”,张明从未在家度过一个完整的假期。儿子6岁生日时,希望和爸爸妈妈一起坐一次动车,但因为加班,最终没能成行。后来张明在儿子的画画本上看到儿子画的“和谐号”火车,上面写着“爸爸、妈妈和我一起”。张明联想到儿子不止一次地说,“爸爸休息就很快乐,可以带我一起玩儿”。他不禁心酸不已,深感作为一个父亲,自己太失职了。参加工作15年来,唯一请过一次4天的假,就是母亲住院急救,期间2个晚上还赶到单位加班赶材料到深夜。结婚也是国庆节在大队值完班后调休的3天时间内完成。一次除夕出差的途中,奶奶打电话说:“新年好,趁着现在条件好、身体好,还是抽时间回家看看,一家人热热闹闹”,可奶奶最终却没能坚持到下个春节就因为脑梗塞走了,张明永远无法满足她的愿望了……。机关考勤薄上,张明2014年到基层所队检查、出差、蹲点驻所的时间有109天,“白加黑”、“五加二”地忘我工作,许多个日夜都是在路上、在基层、在单位。

  15年如一日,张明同志用自身的思想品质、业务素质和工作态度,生动诠释了一名戒毒人民警察脚踏实地、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务实作风,坚持不懈、勇挑重担、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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