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河南省道德模范——敬业奉献模范程建宇事迹(图)

发布时间:2017-05-17 10:14 | 来源:河南文明网 2011-12-02 13:20 | 查看:2915次

  程建宇,女,中共党员,48岁,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群工专员,一级检察官。

  从检31年,病魔缠身27年,医生4次下发病危通知,程建宇却以超常的毅力和顽强的意志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谱写了一曲撼人心魄的生命壮歌。

  1984年4月,程建宇在下乡办理案件途中,遭遇暴雨袭击,加上多日劳累,突发高烧不退,后来发展为一种严重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目前医学上对此病还没有根治的特效药物和治疗方法。凶狠的病魔很快侵袭了她的皮肤、关节、内脏等全身各个器官,心脏和肾脏功能严重受损,免疫力下降,生命几度垂危。她以顽强的毅力战胜了死神,又义无反顾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她坦然地说:“与其躺在病床上等死,还不如倒在工作岗位上。”她基本不住院,总是晚上输液治疗,白天坚持工作。为了查明案情,她经常下乡取证,有一次她拖着病体、拄着拐杖翻越了两架海拔近2000米的大山去办案。她就是以这样一种奋发向上的姿态,恪守着自己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人生信念,践行了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承诺。

  程建宇办案公正严明、严密细致,又突出人性化。2003年,她办理了王某等6名青少年活埋15岁少年案件。在审查批捕时,发现一名聋哑人犯罪情节可疑。为了查清真相,她聘请了哑语教师当翻译与嫌疑人交流,拖着病体多次到被害人村庄调查核实,最后证实王某没有参与共同犯罪,避免了一起错案的发生。她对事业无比热爱。31年来,经她办理的500余起700余人的刑事案件,批捕准确率达到百分之百,没有一起引起涉法涉诉上访。

  “花以芳而香,人以廉而洁。”程建宇始终坚持依法办案、不徇私情,尽管自己承担着高昂的医药费,但从不做权钱交易。有一次,她的一位远房亲戚带着一名妇女来到家中希望她对手上一个案件“宽大处理”,并拿出2000元钱放在桌子上。程建宇立即把钱塞给她,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她不仅拒收别人送来的钱物,还挤出自己的工资献爱心,甚至两次挪用儿子的压岁钱资助困难群众和贫困学生。

  程建宇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南省优秀女检察官等40多项荣誉称号。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最高人民检院检检查长曹建明对其先进事迹先后作出批示,2010年12月,中央电视台“身边的感动”栏目报道了她的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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