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上16岁少女睡梦中遭强奸,男友睡中铺毫无知觉

发布时间:2017-04-13 08:43 | 来源:央广网 2015-07-23 13:07:00 | 查看:27441次

  对16岁的晓晴(化名)来说,这是一列开往梦魇的列车。

  因为晕车,晓晴睡在了下铺,男友睡在了中铺。

  但列车行进中,睡梦中的晓晴突然发现有人钻进了自己的铺位,以为是男友的她甚至没有睁眼睛,也没有反抗。不过男子离开之后,晓晴竟震惊的发现:男友始终在中铺!

  通过DNA比对,涉嫌强奸男子最终落网,而他的孩子只比晓晴小4岁。

  昨日,本报记者了解到,犯强奸罪(未遂)的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五年。目前判决已生效。

  在老父亲眼里,今年38岁的杜某是个“再老实”不过的人,“媳妇和孩子都挺好的,儿子已经12岁了。他挺吃苦耐劳的,原来在国有单位,但后来效益不好,自己出来打工。他对家里也惦记,对老人也特别孝顺。 ”

  至于为何儿子会走上这条路,老父亲说,“那就是迷上一窍了。 ”

  2014年3月3日晚7时许,准备到徐州找工作的杜某从锦州上了由阜新开往上海的1230次列车。他睡在17号硬铺车厢8号下铺。

  而16岁的晓晴则睡在6号铺,因为晕车,晓晴睡在下铺,男友睡在中铺。

  次日凌晨,晓晴正在睡梦中,感觉身边有人挤了上来,而且越贴越近,晓晴误以为是睡在上铺的男友,就没睁开眼睛,也没有反抗……

  不过,晓晴随后惊讶的发现,贴过来的男子竟然不是男友,这时男友还躺在中铺睡觉呢。晓晴赶紧叫醒了男友,将自己被奸污一事告诉了男友,男友随即向乘警报案。

  在列车到达徐州前,民警对物证等进行了DNA比对,经鉴定,确认嫌疑人即是杜某。 3月7日,民警将杜某抓获。

  经审查,确认杜某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属于犯罪未遂。但由于被害人为未成年人,公诉机关认为应依法从严惩治。

  辩护人提及,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

  锦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被告人杜某犯强奸罪(未遂)一案时认为,被告人杜某趁被害人昏睡并误当成其男友之机,违背妇女意志,与妇女发生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被告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实现其奸污妇女的目的,属犯罪未遂。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但本案中,被害人系未成年人,作案地点为公众场所。为保护妇女人身权益不受侵害,一审判决杜某犯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杜某不服,提出上诉。

  在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杜某申请撤回上诉。法院终审裁定:准许撤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杨帆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男子溜进火车卧铺厢 冒充男友与16岁少女亲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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