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3-27 17:06 | 来源:中国网 2008-07-23 | 查看:1276次
亦菲
在近日举行的广东省第七期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上,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严肃批评了“好人主义”等不正之风。
何谓“好人主义”?汪洋书记概括其要害:不讲原则,不分是非(见《南方日报》2008年7月20日一版)。
说起“好人主义”,几代领导人都有精辟的论述。比如,毛泽东那篇著名的《反对自由主义》就一针见血:因为熟人、同乡、同学、知心朋友、亲爱者、老同事、老部下,明知不对,也不同他们作原则上的争论,任其下去,求得和平和亲热,或者轻描淡写地说一顿,不作彻底解决,保持一团和气。
本来,“好人主义”对事业对党政机关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与执政党的宗旨纲领、党规党纪是格格不入的。但是,“好人主义”为何在一些地方阴魂不散甚至成为某些官员乐此不倦的追求?个中,有着社会方面、处世方面等原因,也有着教育方面抓得不紧不严的问题。但把“好人主义”与“好人”等同起来,并混在一起也是值得注意一个原因。
公众心目中的好人是有个基本概念的。比如,讲公道话,处事公正,为民办事,廉洁奉公,兢兢业业,助人为乐等就受到公众的褒扬,被视作好人的特征。比如,焦裕禄、任长霞等就是这样的“大好人代表”。好人的对立面就是坏人,公众心目中的坏人,也是有着明晰的基本概念的,恐怕侵犯公众利益,欺压百姓、以权谋私的贪官就是这类坏人。因此,在社会生活中,官员要做好人,就要树立为人民利益而奋斗的良好品行,树立“情为民所系”的崇高情操。一些官员为何会把“好人主义”当成好人混淆起来呢?个中之因,是把“不讲原则,不分是非”视作处世标准。在时下某些地方基层,处处只讲关系,不讲原则,不分是非已非鲜见。一些官员一事当前,先问关系、着眼关系已成为处事的习惯。在这种思维影响下,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非但得不到坚决纠正,还逐步疏间党群政群警民关系。而今,反思瓮安6·28事件,一个媒体几乎都认同的教训是,瓮安县在处理矿群纠纷、移民纠纷、拆迁纠纷等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往往过于简单,掩盖了矛盾,严重伤害了老百姓的利益和情感,从而导致干群关系恶化(见新华网2008年7月13日)。而被免职的瓮安县官员事后则坦言,处事当好人,掩盖矛盾也是深刻教训。可见,“好人主义”要不得,默认“好人主义”,无疑在践踏公平公正,践踏党和政府方针政策;官员脑中沾上“好人主义”,就是害人害己害社会害国家。坚持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方针,保持执政党的先进性,就必须与“好人主义”一刀两断。前不久,中组部长李源潮谈到不用“四种人”,其中就包括不用“不讲原则,不分是非的老好人”(见《人民日报》2008年7月16日)。这就表明,对于官员中的“好人主义”,决不仅仅是说说批评,而是要动组织措施了。
综上所述概言之,官员要做执政为民的好人,不要沾染不讲原则不分是非的“好人主义”。
(责任编辑:左浩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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