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广弘:不可轻视境外宗教渗透

发布时间:2017-03-06 21:41 | 来源:环球时报 2016-05-24 05:22:00 | 查看:1134次

  全球化背景下,世界宗教发展态势对我国的影响越来越呈现复杂化趋势。一方面,境外宗教组织加大对中国传教力度;另一方面,对外开放的环境为宗教传播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伴随经济全球化而来的,不仅是资金、项目和技术,还有文化、思想、观念和宗教信仰的大交流大碰撞。

  国外许多宗教把中国看作是当今世界最大的信仰市场,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进行传教布道,提高对“信仰市场”的占有率。目前,境外宗教组织除了通过宗教交流或派遣传教士的传统方法和途径,还利用经商、投资、教育、旅游、文化、体育、慈善等非宗教交流和合作渠道传播宗教,形成了各式各样的新型传教模式。最有代表性的是境外宗教组织和机构把现代计算机技术运用在宗教领域中。电子网络的形成,极大地推动了境外宗教组织在我国传教的速度、广度和深度。

  国际上,在宗教意识形态作用日益凸显的形势下,宗教能够起到削弱意识形态基础的作用。为遏制中国的迅速崛起,一些西方国家在军事、经济手段有限的情况下,更加重视在政治、人权、民族、宗教等方面施加压力。在多边领域,它们以“人权卫士”自居,以“普世价值”为武器,运用舆论宣扬极端思想,毁损中国的国际形象。

  此外,一些宗教组织开展对华传教,就是要通过改变信仰达到更迭社会制度的目标。他们的这种活动与正常的宗教文化交流混杂在一起,加深了宗教关系的复杂性。所有这些,使得我国的宗教对外关系面临着日益复杂多变的形势。综合来看,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首先,应完善宗教涉外法律法规,特别是完善经济、文化、教育、公益、慈善等领域抵御渗透的法律法规。

  其次,工作中要根据各宗教具体情况,分清性质,区别对待。对因不了解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非法传教行为,以教育和劝阻为主;对有组织、有计划并长期在境内进行非法传教的,要坚决打击。对配合境外进行非法传教的境内人员,要根据情节轻重,按参加非法和违法活动予以教育惩戒或法律处罚。

  第三,注意防范和打击经济、教育、文化和社会服务等领域以合法交流为掩护的各类传教和渗透活动。要进一步规范境内外国人的宗教活动,逐步纳入依法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抵御渗透的领导协调和工作机制,通过固本强基有效抵御渗透。   

  我国各宗教应当共同行动起来,夯实抵御渗透的组织基础;提高教会的自养能力和凝聚力,夯实抵御渗透的物质基础;加强理论建设,夯实抵御渗透的思想基础;宗教界应强化抵御渗透意识,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宗教达到不良目的。(作者是统战理论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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