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中国正义人物评选结果揭晓(组图)

发布时间:2017-01-27 14:34 | 来源:检查日报 2017年01月23日 第04版 | 查看:9372次

网聚正义的力量

编者按 1月18日,由正义网主办的大型公益活动——2016年度中国正义人物评选结果揭晓,在过去一年中坚守法治信仰、弘扬正义精神的10位个人和团体当选年度正义人物。整个评选活动历时三个多月,经过初评、复评、定评三个阶段,最终确定丁殿勤等10位个人和团体为2016年度中国正义人物。该评选活动从2009年举办以来,已连续成功举办8届,评选出了70多位中国正义人物,涵盖了公、检、法、司、军队及社会各界杰出代表。

天山脚下的反贪尖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检察院副检察长 丁殿勤

丁殿勤

  丁殿勤从事检察工作37年,扎根祖国西北边陲,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业绩。他相继荣获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官”“自治区民族团结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丁殿勤忠诚履职,公正司法,带领反贪干警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贪腐犯罪案件近千件,还主导查办过交通、水利、医疗卫生系统等一批在全疆乃至全国颇具影响的大案、要案,无一错案,为国家挽回损失8600余万元,被誉为天山脚下的“反贪尖兵”。

  他勤勉敬业,忘我工作,在胆管癌手术治疗6个月后重返工作岗位,组织干警集中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他善于总结,开拓创新,在全疆率先组织构建了由“州检察院统一领导、基层院统筹协调、行业系统乡镇积极参与、重点维稳村全覆盖”的“四位一体”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他的战绩和对工作的执着与拼搏精神,感动了每一个人。

公正司法16年无错案

浙江省台州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兼公诉一处副处长 王盛

王盛

  从事检察工作16年来,王盛一直坚守在公诉一线,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了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先后被浙江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全省“优秀检察官”;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并被授予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和“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16年来,王盛经手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00余件,涉案千余人,无一错案。其中疑难复杂、在当地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占半数以上,包括社会影响极大、案情涉及全国20多个省份、300多名被害人、跨境涉台的电信系列诈骗案等。他严格司法、不枉不纵,近年来依法办理提请抗诉案件6件,经法院审理全部改判;依法办理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或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7件,有效预防了冤错案件的发生;累计追诉(捕)被告人12名,特别是在办理任某等19人贩卖毒品案时,成功将5名漏捕的被告人追诉到案。

《法医秦明》中师父的原型

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管理处副处长、主任法医师 陈林

陈林

  陈林曾先后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安徽省五四青年奖章”“安徽省优秀政法干警”、安徽省“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而陈林也是畅销悬疑小说《尸语者》《第十一根手指》《清道夫》和电视剧《法医秦明》中“师父”的原型。

  从警30年来,陈林参与侦破各类案件3000余起,检验尸体2000余具。多年来,他转战于一个又一个犯罪现场,让隐形信息浮出水面,还原了一个又一个真相。他能“利用小肠内容物迁移距离推断死亡时间”;他能通过“犯罪行为”重建犯罪现场,找到隐形的犯罪证据;他能读懂尸体上的信息语言,让证据“说话”,再现犯罪分子的罪行。

  死亡时间推断是法医工作中的难题,陈林研究的“利用小肠内容物迁移距离推断死亡时间”课题,得出了一套详细、便捷、实用性极高的推断死亡时间的理论方法,填补了国内外此领域的一项空白。

禁毒前线的人民卫士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

西双版纳禁毒支队

  1982年8月,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公安处缉毒大队成立,成为新中国第一支缉毒警察队伍。1997年4月,缉毒大队升格为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经过30多年禁毒斗争实践的锤炼,禁毒支队已经成为一支忠诚可靠、业精技强、英勇善战、克敌制胜的边疆禁毒劲旅,涌现出了以革命烈士、一级英模柯占军为代表的一批先进集体和英雄模范个人。

  自建队以来,禁毒支队共带领西双版纳全州公安禁毒部门破获毒品案件957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391名,缴获毒品45吨、制毒物品104吨、枪支51支、子弹1800多发,追缴毒资近2亿元。

  2011年以来,禁毒支队先后被云南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和“全省第二轮禁毒人民战争先进集体”,2013年5月被公安部授予集体一等功;除支队民警柯占军被云南省委、省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被公安部授予“一级英模”外,还有一人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十大缉毒先锋,三人荣立个人一等功。

扎根基层的知心法官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巷口法庭庭长 黄志丽

黄志丽

  黄志丽先后被授予“时代楷模”“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

  黄志丽扎根基层审判一线十几年来,先后办结5000多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从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被群众亲切称为“知心法官”。

  为了回应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芗城区法院支持黄志丽大胆创新,把司法为民的台子搭进社区、乡村,创设了“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开展巡回办案、诉前调解、法治宣传。“黄志丽法官工作室”与社区居民“零距离”接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黄志丽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出了一套既符合民事审判规律、又符合群众需要的“黄志丽工作法”,即:调查研究贯穿始终,亲和调解贯穿始终,释法析理贯穿始终,最大限度地保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

与生命赛跑的忙人

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孙波

孙波

  孙波曾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被中宣部、最高法授予“最美基层法官”。2015年,孙波荣登“中国好人榜”,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孙波从事审判工作20年,参与审理各类案件1890件,其中经他主审的430起案件,没有一起改判,没有一起超审限,没有一个当事人上访缠诉。

  孙波办理了数十起大案要案,如轰动全国的白玉库、王剑波等人雇凶杀人案、黑龙江省法院指定审理的省国资委原副主任乔洪涛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等,均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由于常年超负荷工作,孙波的身体严重透支,医院诊断孙波为双肾衰竭。他说:“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但我要办好今天的案件。”

阿尔金山的司法守护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36团石棉矿司法所所长 康全义

康全义

  54岁的康全义有着坚定的理想信念,对党、对事业无限忠诚,他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2002年,康全义走上新工作岗位——石棉矿司法所。石棉矿位于巴州境内阿尔金山中段海拔3400米的高地上,距离库尔勒市近800公里,气候无常,一年有8个月的冬季,物资匮乏,常年缺氧,条件异常艰苦。其间,局领导要调康全义回城里,被他拒绝了。为尽快提高法律水平和业务技能,做一个行家里手,康全义从零开始,抓住一切时间学习法律法规,凡是新出台的司法解释他都会在第一时间收集并学习消化,勤学习、勤钻研、勤实践,很快他在司法所就能独当一面。

  从事司法工作15年来,康全义累计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件,有效遏制和处理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20余件,防止民转刑案件5起,接待信访3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为外来农民工维权,挽回经济损失累计近千万元。

“竹之梦”里的爱心大使

青海省海东市地税局职工 牛寿山

牛寿山

  在青海省海东市地税局,有一名叫牛寿山的普通职工。出生于山区的他,深深理解很多山区孩子在贫困面前的无奈。2012年5月,牛寿山与妻子王玉英建立了“竹之梦”青海助学团队,团队宗旨是“帮扶青海贫困儿童,搭建爱心平台,传递慈善理念,播撒希望种子”。截至目前,团队已拥有队员700余人,共捐助物资80多万元,资助贫困学生近450名,分布在青海平安、大通、互助贫困山区的15所学校。这些孩子多是家境贫寒的单亲家庭和留守儿童,也有部分孤儿和残疾家庭。在助学群团队帮助下,已有多人顺利完成高中学业,步入大学。

  牛寿山既是“竹之梦”青海助学群的发起人之一,也是团队的驾驶员、摄影师、秘书,还是一位爱心大使,经常语重心长地给孩子们讲做人的道理,让孩子们树立学习的信心和决心。

  5年来,牛寿山夫妻带动兄弟姊妹和身边同事加入团队一起助学,为社会传递了正能量。

三闯火海救人

河南省南阳市西华村居民 王锋

王锋

  2015年7月,王锋结束了长年在外打工的生活,在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西华村一栋三层民宅中办了一个托教班。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改变了王锋一家人的命运。

  2016年5月18日凌晨,一处民宅突发大火,浓烟滚滚。租住在一楼的王锋最早发现险情,他一边打开楼房大门大声呼救,一边保护着妻儿转移到楼外。随后,王锋又迅速冲进火海,救出两名托教学生和一名托教老师。此时已是火光冲天,但王锋又一次冲进火海中救人。再出来时,王锋已被烧成“炭人”,浑身都是黑的……那一夜,王锋成功救出6人,并唤醒10多名住户全部逃离险境,而他自己却被重度烧伤。在被救治81天后,救火英雄王锋经抢救无效离世。

  2016年6月3日,王锋被授予“河南省见义勇为好青年”荣誉称号;7月,荣登中国好人榜,当选“见义勇为中国好人”;11月,荣获第三届全国119消防奖先进个人称号。

20年参与4000余次救援

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大连支队特勤一中队执勤中队长助理 张海啸

张海啸

  入伍20年来,张海啸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是出名的业务尖兵,先后参加灭火和抢险救援战斗4000多次,抢救遇险群众420余人,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7次,被授予大连市“五四青年奖章”“十大杰出青年”、辽宁省“十大金春明式消防卫士”“最美警察”、公安部“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张海啸先后参加了汶川地震救援、大连“7·16”火灾扑救、“4·21”亿达杰特公寓火灾扑救。特别是在2013年“6·2”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苯罐爆炸火灾中,张海啸在火势即将失去控制的危急时刻,第一时间登罐灭火,坚守阵地5小时,为快速扑救这起火灾起到了突出作用。在2014年“4·21”亿达杰特公寓火灾中,张海啸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带领第一搜救分队,第一时间登至34楼,在致命的浓烟中搜救、破拆、排烟,先后疏散遇险群众30余人,用勇敢与智慧完成了上级交付的任务,是名副其实的“滨城卫士”。

(编者注:原标题为:《中国正义人物评选 网聚正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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