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20 00:15 | 来源:华商报 2016年12月06日 第A2版 | 查看:1925次
涉案女警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半缓刑3年,并开除公职 河南无业女子以滥用职权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华商报商洛讯(记者 曾春)为帮河南学生在陕西高考,河南女子王国静收取老家众多家长的好处费后,先将54名河南籍学生的学籍花钱“放”在渭南一所中学,再将这些学生的户籍委托一民警办在了洛南县,然而,这些假户籍最终被洛南县招生办识破,王国静和涉案民警也因滥用职权罪被双双判刑。
收学生家长好处费
女子给河南籍学生办假学籍
现年58岁的王国静是河南省灵宝市尹庄镇官庄村七组人。2008年9月,她收取老家54名学生(该批学生2011年参加高考)每人约万元的好处费后,又以每名学生给3000元至5000元的好处费为条件,将54名学生的学籍办进了当时的渭南市希望高级中学,后该中学校长冯炜霞(又名冯炜侠,女,1942年7月22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原系渭南市希望高级中学校长。2014年9月5日因涉嫌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被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取保候审。同年,鉴于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又能积极退赔部分赃款,确有认罪、悔罪表现,被判免于刑责)为这54名学生办了假高中学籍档案。
2008年11月,王国静又拿着54名考生中的21名考生的信息,到洛南县公安局石门派出所找民警李妮妮办理了假户籍。2009年2月至2010年上半年,王国静又多次利用李妮妮的身份,为150户河南籍人员办理了洛南县永丰镇户籍,其中包括上述54名学生中剩余的33名学生的户籍
2010年11月,渭南市希望高级中学为上述54名学生分别填写了“2011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之后王国静持虚假档案及考核表,以及之前在洛南县为这54名学生办理的假户籍在洛南进行了2011年高考报名。在审核阶段中,洛南县招生办公室发现问题,该案案发。
民警已获刑并开除公职
涉案女子今年5月才投案
事发后,因大面积发现学生户籍造假,社会影响恶劣,洛南当地展开调查,很快锁定李妮妮。2013年12月,洛南县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李妮妮有期徒刑两年半缓刑3年,不久后她被开除公职。而案发后,王国静一直在逃,直到今年5月向洛南县检察院自动投案。
昨日,据洛南县法院办案法官介绍,经调查,王国静与李妮妮并无特殊关系,王国静为了办假户籍,主动找李妮妮聊天,很快熟络了起来,2008年至2010年,王国静伙同李妮妮共违规办理虚假户口簿169个涉及477人,其中有171名学生,并办理了虚假居民身份证171张。这169个假户口簿,包含上述54名学生的假户籍。据悉,目前公安机关已经追回了145本假户口簿、148张假身份证,剩余的假户口簿及身份证还在追查注销之中。
女子给民警送过一件大衣
是否存在其他交易未查实
法院查明,案发前,王国静为让李妮妮帮忙办假户口,给她送了一件黑色大衣。12月5日,办案法官告诉华商报记者,办案中也怀疑这两人之间存在其他财物“交易”,但并无证据,未查实。
对于李妮妮的情况,洛南县一名民警称,李妮妮案发前是正式民警,今年才39岁了,但因为这个糊涂事,被开除公职了,有些可惜。
近日,洛南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王国静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判决已生效。华商报记者从洛南法院获悉,王国静无业,之所以也被判以滥用职权罪,是因她和李妮妮属同一案,故而以此罪名判决。对于二人是否量刑过轻的问题,办案法官表示,该案件犯案人员虽严重侵害了国家机关的社会管理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但所办假学籍户籍涉及的人员最终没能在陕西完成高考,因此没有影响到洛南当地学生的正常升学率,未造成严重后果,故而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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