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03 17:02 | 来源:检察日报 2016-12-01 07版 | 查看:696次
欧阳飞 樊离
今年50多岁的李松生,18年前是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某银行的记账员。工作之余,李松生喜欢赌博。虽然工资不低,但因手气一直不好,李松生渐渐欠下了高额债务。为此,妻子天天与李松生争吵,并最终带着年幼的儿子与他离了婚。同时,债主也开始隔三岔五上门要钱。为了凑钱还债,李松生开始动脑筋寻找捞钱的办法。最终,他将目光锁定在储户身上。
1998年12月7日,李松生在为一储户办理存款业务时,仅打印了第二联用作存档,由此套取了一张空白存单。随后,李松生在为另一名储户办理存款手续时,利用之前套取的空白存单,打印了该储户的资料,并于几天后冒领了该笔存款人民币1.7万元。
在套取了这笔钱后,李松生忐忑了几天,见没人发现此事,胆子更大了。此后近一年的时间里,李松生又多次采用类似办法,先后单独或与他人合谋套取了储户资金共计31.3万元供自己使用。
1999年11月11日下午,李松生偶然获知,被自己挪用存款的一位客户第二天要来取钱。知道事情无法再隐瞒下去,李松生连夜潜逃。第二天,银行发现储户存款被冒领后,立即向淮安区检察院报案。经侦查,淮安区检察院查清了李松生的犯罪事实,遂对其以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并将其作为犯罪嫌疑人交由警方网上通缉。
17年来,畏罪潜逃的李松生先后辗转河南、广东等地,用化名打工为生。2016年3月,李松生所在工厂老板涉嫌犯罪被拘留。为获取相关证据,警方找到身为厂会计的李松生了解情况。在李松生出示身份证时,民警发现他的身份证是假的。后经调查发现,李松生竟是被警方通缉了17年的逃犯,遂将其抓获并移交淮安区检察院。11月7日,李松生被淮安区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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