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1-12 15:59 | 来源:开封日报 2015年12月28日 7版 | 查看:1302次
“尊敬的各位法官,你们好!我们8名杞县农民工,前年跟着同乡包工头张某到外地打工。辛辛苦苦干了几个月,活儿也顺利干完了,就在我们几个满怀期待地盼着拿到工钱回家过年时,张某却以种种理由进行推脱,就是不愿意给钱。在法官的艰苦努力下,案件终于得到圆满解决,我们拿到了工钱。我们几个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深深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和威严,对法官有了更深的理解。在此,我们对法官致以崇高的敬意……”12月21日,在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冯志立的办公室,杞县王抓钩等8位农民工捧着亲笔书写的感谢信一字一句地念着,向为自己讨回工钱的法官表达最诚挚的谢意。
2013年11月,王抓钩等8人在忙完秋收秋种之后,经人介绍跟着邻村村民张某到外地一家工地干活。去之前,张某对他们8人承诺,每人每天200元,活儿干完后一次付清。8人起早贪黑、不辞辛苦,终于将张某承包的活儿干完了。发包方验收合格后,便给张某进行了结算。按约定,张某应支付8位农民工的工钱。可是,张某却以钱没有全部拿到手为由,仅仅每人支付了2000元。在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王抓钩等人将张某起诉到杞县人民法院,讨要余下的两万多元工钱。
杞县法院受理该案件后,多次劝说张某无果,便判决被告张某支付8名原告工钱两万多元。判决后,张某不服,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5月,案件生效,王抓钩等人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承办法官张云霄多次通知张某到法院处理该案,但张某却以种种理由为借口进行推诿、躲避,不与法官照面。12月8日,在得知张某躲在县城一亲戚家后,张云霄及同事当即前往,将其堵在家中。法官再次告知张某如不履行判决书中所规定的义务,将立刻对其拘留,同时还将面临被罚款的后果。听到这些,张某慌了神,当即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时隔不久,张某便将两万多元欠款送到法院。
考虑到8位农民都在乡镇农村,来回乘车到县城不方便,张云霄及同事便驱车数十公里将执行款送到8位农民工家中。
工钱终于拿到手,王抓钩等人十分感动,非要请张云霄及同事吃饭,被张云霄他们谢绝了。然后这几位农民工提议要给他们送锦旗,也被他们婉拒了。满怀感激之情的王抓钩等人想表达他们的谢意,文化水平不高的他们便你一言我一语地“凑起”了一封感谢信,于是出现了文里开头的那一幕。本报记者 汪少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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