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当如邹碧华

发布时间:2016-01-09 22:42 | 来源:人民网 2016年01月08日 | 查看:1112次

  一年来,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学习活动

  在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一周年之际,1月6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全国法院学习邹碧华精神主题演讲汇报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汇报会并强调,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以邹碧华同志为标杆,沿着邹碧华的足迹,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守法治信仰,甘当司法改革和公正司法“燃灯者”,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和各项事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2015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高度评价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号召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向邹碧华同志学习。一年来,最高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广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隆重举行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报告团赴部分省区和高等院校、中央企业进行巡回报告,近20万党政干部、政法干警和各行各业代表聆听了报告;组织法院系统自有媒体,大力开展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集中宣传工作;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法官当如邹碧华”学习研讨活动,组织开展主题征文并召开邹碧华精神研讨会;在人民法院报开设“我与邹碧华”纪念专栏,组织出版邹碧华学术文集和纪念文集,组织创作反映邹碧华先进事迹的电影作品,上海高院编写出版《邹碧华传》。地方各级法院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有力促进了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人民法院各项工作。

  全国优秀法官、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法院安岚法庭庭长范学青说:“我看到邹院长母亲叮嘱他‘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很有同感。我老家在农村,父母不识字,每次回家父亲都会叮嘱我四个字——正直清廉。对法官而言,最重要的是职业品德和法律素养!”

  立案登记制、陪审改革、巡回法庭、庭审公开、法官员额制、裁判文书签发权下放、院庭长办案普遍化……在深化司法改革的路上,邹碧华精神不断激励着广大法院干警。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后,广州、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也相继挂牌。在抓紧办案的同时,三家知识产权法院正在积极将各项司法改革措施“落地”。“怀念邹碧华,就应该思考我们这支司法工作者队伍的精神内核应该是什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认为,有两点是可以坚定回答的:一是任何条件下,我们都会有一种不顾一切的奋斗精神,推进着司法改革乃至中国法治的进步;二是现在是法院管理能力的新时代,法治思维和现代化的管理方式日益迫切,我们有能力做好。

  当前的人民法院,审判团队“承包案件”,法官会议“激荡理念”,审判委员会“精挑细选”,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开始常态化运行;裁判文书签发权下放,院、庭长办案普遍化,审判长、独任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思维业已深入人心;司法责任制改革日趋成型,以法官惩戒委员会为核心的追责程序日趋规范,权责高度统一的制度设计日趋完善,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等理念蔚然成风……

  学习邹碧华精神,要把人民群众的司法感受作为公正司法的参照系、司法为民的切入点。在邹碧华的家乡江西,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生效裁判执行情况以及司法建议回复建立典型事例通报制度。安徽省126个法院建成了融立案、信访、执行、诉调衔接等多项功能为一体、规范统一的诉讼服务中心,并与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形成“三位一体”新格局,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问累”“诉累”“跑累”,探索出实用化、精细化、可持续化的诉讼服务模式。

  以信息化技术为手段,将法治、民主、公开的精神渗入到司法工作的科学管理中,是各级法院学习邹碧华精神的共识。在山东,邹碧华心心念念的“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得以实现,山东高院继上海之后,在高院和各中院开通了全国第二家省级律师服务平台,让律师能够足不出户实现网上立案。在吉林,电子法院2015年8月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群众可随时上网申请立案,原被告关系人可在线阅卷交流,查看法律文书、证据,法官可随时办理业务。

  不仅是法律界,邹碧华精神引发社会各界关注。各大主流媒体均连续报道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不能忘却的纪念》《致敬过去一年离开我们的法治燃灯者》等文章在微信圈内广为传播。在邹碧华的母校北京大学法学院,“北大邹碧华法律人发展基金”正激励青年才俊勇作法治“燃灯者”。

  《 人民日报 》( 2016年01月08日 11 版)本报记者  徐  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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