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4厅官顶风违纪被“双开”

发布时间:2015-12-12 21:23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年12月4日 第1版 | 查看:853次

围绕“六大纪律”铁面执纪

  本报讯(记者 邹太平 通讯员 庄严)12月3日,经湖南省纪委立案审查并报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岳阳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长陈四海,怀化市原副市长李自成,怀化市政协原副主席黄泽春,张家界市政协原副主席高建国等4名严重违纪的厅级领导干部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陈四海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担任汨罗市委书记,岳阳市市委常委、副市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

  李自成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担任溆浦县委书记、怀化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在项目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黄泽春在担任沅陵县长、县委书记,怀化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期间,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妻在工作安排和职务晋升上谋取利益,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规借用私营企业车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将财政资金借给私营企业。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高建国在担任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长、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期间,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歪曲事实真相,利用职权,违反规定为其女儿谋取公职及职务;严重违反廉洁纪律,以他人名义投资入股矿山企业,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使用和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我们平时注重以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子的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给一些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改正错误的机会,有的主动纠错、如实交代问题,得以及时挽救。不过也有些党员干部无动于衷、依然故我,结果咎由自取。”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曾海平介绍说,此次被“双开”的4人全是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这些执迷不悟、不知悔改的“蛀虫”,一定要从严从重处分。

  据悉,近一段时间来,湖南省纪委始终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查处了中南大学原副校长胡铁辉、中石油湖南分公司原总经理徐国才、省司法厅原副厅长万传友和株洲市政协原副主席王建平等一批严重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充分体现了严惩腐败的坚定决心,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记者 邹太平 通讯员 庄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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