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3-11 17:10 | 来源:人民网 2008年12月12日14:1 | 查看:4849次
他十几年如一日,踏踏实实地处理着每一个案件,被职工亲切地称为“工人的当家人”。他在工会刊物和网站上开辟了“田律师信箱”、定期为职工“送法上门”,在农民工公寓开办“职工法律服务工作站”,自编了《职工劳动法律知识读本》,发放“维权信息卡”。他累计处理劳动争议900余起,涉及职工10000余人次,涉及标的1000余万元。
田俊强(为农民工义务维权的公益律师)
他直接参与处理了区内几乎直接影响区域内社会稳定的重大劳动争议。在处理争议的同时,他拿出很多精力参与区域立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开发区管委会在一些涉及职工利益的区域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起草、制定过程中,特别提出“田俊强一定要参加写作小组。”这是对一名公职律师工作最大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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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所有评论>>第2楼 湖北省咸宁市2011-12-12 13:44:35 发表
第1楼 湖北省武汉市2011-11-20 22:17:46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