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慈善需要更多“陌生人伦理”

发布时间:2015-07-05 17:24 | 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2015-3-13 A03版 | 查看:896次

  慈善伦理是社会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同时又是在一定的民族文化传统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因此,必须从文化传统的视角对这种现象进行认真分析。

  孔子是儒家的代表人物,他的伦理思想归纳成一个字,就是“仁”。“仁爱”是孔子思想的核心,但他的仁爱,首先是“爱亲”,即把基于血缘关系的亲子之爱置于仁爱的首位,然后才是“泛爱众”。“泛爱众”与“爱亲”所涉及的父子、兄弟关系不同,涉及的是氏族成员间的关系,本质上是对整个氏族的爱。总之,无论是“爱亲”还是“泛爱众”,尽管是建立在不同的伦理关系层面上,但宗法血缘关系是其基础。

  孟子继承和丰富了孔子的“仁爱”思想,将推己及人的实践途径具体化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并在人际关系上倡导“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的道德风尚。他提出“性善论”,认为“仁爱”源于人性中的“恻隐之心”,而“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正是在“恻隐之心”的驱动下,人们将慈善诉诸于行动。“仁爱说”和“性善论”是儒家慈善伦理的两大理论基础。

  儒家思想以宗法血缘关系的亲疏为基础来处理人际关系,在行善中打上了血缘、族缘、乡缘、地缘的深刻印记,形成了中国慈善伦理的鲜明特点。因为子女和父母血脉直接相连,所以财富首先传给子女是天经地义的。传统的慈善捐赠,更多是在“熟人社会”中运转。即使在现代海外的华人世界中,还有许多同乡会。出国打拼的人可以凭着自己的乡缘、地缘得到支持或捐助。有调查表明,八成多被调查者愿意帮助同乡、同学、朋友等熟人,而仅有三成多的被调查者愿意帮助“陌生人”。中国慈善伦理的这一特点使中国的仁爱有着深厚的世俗基础,但这一特点在现代生活中也遇到了尴尬。

  例如“感恩”问题。西方也讲感恩,甚至还有感恩节,但在慈善伦理关系上,很少有尴尬。因为西方的慈善捐赠是通过教会、基金会运作的,捐助人和受助人很少直接联系。但中国更多是在“熟人社会”中运作慈善,捐助者和受助者会直接见面,难免会发生感恩问题。尽管当代中国一些慈善基金会在慈善中充当中间人,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监督,捐助人往往质疑慈善基金会的公信力,因而更愿意直接与受助人建立联系。中国传统文化重情义,注重“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忘恩负义则受到唾弃。这一传统到了现代语境中,问题就来了。比如,在中国的文化背景下,知恩图报是人们正常的心理需求,知恩不图报的人也毕竟是少数。但在现代生活中,对于感恩的期待实际上会在无形中对受助者造成心理压力。若某些捐助人表现得比较傲慢、强势,就会在捐助形式或内容上有意无意地伤害到受助者的尊严。这提醒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代中国慈善伦理注定是建立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但同时必须吸收现代文明元素,弘扬“陌生人伦理”,如此才能化解慈善伦理关系中的感恩尴尬。

  “陌生人伦理”要求人们在慈善活动中不问受助者是谁,不管血缘、族缘、乡缘、地缘,尽可能一视同仁。这种建立在平等原则基础上的慈善伦理观,反映了世界文明发展的潮流,也反映了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趋势。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地区间人员的频繁流动,猛烈冲击着自然经济中形成的血缘、族缘、乡缘、地缘基础上的伦理关系。如果不是亲戚、同乡、同事、朋友等熟人,就不热心伸出援助之手的观念和行为,已经与时代的要求相背离了。

  而由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通过网络与“陌生人”进行了更广泛的交流,大大地冲破了建立在血缘纽带基础上的伦理关系藩篱。更多的人开始拥护并且呼唤建立在“陌生人伦理”基础上的慈善观念和慈善行为,希望将慈善伦理更多地建立在社会责任感的基础上。我们不能拒绝中国传统的慈善伦理,但在走向现代慈善伦理的过程中,中国慈善伦理在传统的基础上要发展,要升华,从“小爱”走向“大爱”,走进新的境界。

  (本文节选自上海师范大学经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周中之教授在上海师范大学的演讲)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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