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弘平涉贿1.39亿 投3800万炒股(图)

发布时间:2015-05-01 14:47 |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5年04月22日 AA11 版 | 查看:1124次

  昨日,佛山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涉嫌受贿、贪污、行贿一案,公诉机关指控陈弘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253亿元、港币1720万元(共约1.39亿元人民币)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与他人共同侵吞、骗取公共财物人民币350万元以及为其职务的去留给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林存德行贿现金100万港元。

揭阳原市委书记陈弘平被双规前满头乌发,昨日在法庭上已是一头白发。 南都资料图

  如果不是被“双规”,陈弘平投入股市的3800万元在本周之前的牛市中很可能会再次暴涨。但现在他只是一个戴着手铐、满头白发的老人。昨日,佛山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涉嫌受贿、贪污、行贿一案,公诉机关指控陈弘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253亿元、港币1720万元(共约1.39亿元人民币)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与他人共同侵吞、骗取公共财物人民币350万元以及为其职务的去留给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林存德行贿现金100万港元。

  陈弘平当庭否认了其贪污和行贿行为,并表示在指控的受贿中,9500万元系借款,另有部分是礼金。

  [受贿] 辩称9500万元是借款

  昨日的陈弘平白衣搭配着黑裤,如果不是戴着手铐以及由两名法警陪同,看上去只是一名很普通的老人。坐在被告席上的他并不是特别认真听公诉机关对他的指控,偶尔当法官问他有无异议的时候,他会回答走神了,没认真听。

  昨日上午9时30分开始到下午近6点约6小时的时间段里(中午休庭2小时30分),陈弘平在被告席上坐了约6个小时。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1年,陈弘平利用担任揭阳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中共揭阳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53亿元、港币1720万元,该项指控共涉及六项事实,其中最大一笔受贿金额达9500万元。

  据起诉书显示,2005年至2011年,陈弘平利用担任揭阳市政府市长、中共揭阳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广东创鸿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江南新城项目、金城龙庭项目、金城广场(原伊丽莎广场)项目、中国玉都文化广场项目、利用揭阳市榕城区旧城改造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及开发玉器长街、渔湖试验区商贸城等事宜提供帮助,并为创鸿集团董事长黄鸿明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供帮助。在此期间,被告人陈弘平先后多次收受黄鸿明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9500万元、港币150万元。

  陈弘平没有异议,但他的辩护律师在庭审辩护中对9500万元受贿款提出了异议,他辩护为是借款。

  陈弘平对于公诉机关提及的150万港元也表示不应该算是受贿,因为这笔钱是春节、中秋期间黄鸿明给他送的礼金,他同时也给对方赠送了茶叶等回礼。

  [贪污]辩称是“对农业的扶持”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8月,被告人陈弘平与林培强(另案处理)选定揭阳市揭东县锡场镇藤吊岭上柿园山地(以下简称“上柿园山地”),供陈弘平建造“阴宅”风水工程及农庄。二人商定由林培强负责承包上述山地及工程建设事宜,由被告人陈弘平负责解决工程建设资金。

  公诉机关指控,在林培强办妥上柿园山地承包手续后,被告人陈弘平授意林培强注册成立揭东县培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培蓥公司),并在虚构了培蓥林场需要重新开垦900余亩耕地、修建进场水泥路等事由的《关于支持复垦耕地资金的请示》及《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整治及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申请资金补助的请示》上加盖培蓥公司印章。

  陈弘平随即将上述请示批转给时任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陈岳平、时任揭阳市公路局局长郑松标,要求他们尽快办理拨款。2010年11月24日至12月3日期间,揭阳市公路局、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先后拨款人民币共计350万元到培蓥公司账户。林培强随后将上述款项陆续取出,用于上柿园山地修路、建水坝等工程建设。

  陈弘平对此项指控予以否认。他表示这只是林培强的一面之词,他从未授意林培强修建“阴宅”风水工程,“我爬完了揭阳的大山,我根本看不上柿园山地,林培强也没有说给他看风水”。其批示林培强用款申请的行为,完全是出于支持农村、农业建设的考虑,在揭阳他批示过类似的项目很多。陈弘平的辩护人也对该项罪名做了无罪辩护。

  庭审细节

  1

  等双规等了一小时

  陈在庭审中回忆说,在2012年11月26日上午,他就知道自己要双规了,当时省里一官员打电话说下午要来他办公室商量事情,说话说不完整,很怕又很激动,“我的职位还排不到他来我办公室商量事情,要商量和我办公室商量就可以了,我听完就知道我要被双规了,如果我要离开,他们找不到我。”

  陈说,他下午和司机早早来到办公室,在办公室喝了一个小时茶等双规。

  2

  乞求放过受牵连企业

  陈在庭审结束前再三乞求法院放过那些给他行贿的企业。他在庭审中说,揭阳地区经济不发达,这些企业为揭阳的发展做出过贡献,揭阳的经济也离不开这些企业。

  陈特别提到了黄鸿明,希望法院能够放过羁押在广西的黄鸿明,他自己收取黄鸿明等人的钱财罪有应得,他自己的罪自己消掉。

  3

  3800万元炒股赚了1600万

  公诉机关指控中显示,被查封的财产除了字画、现金外,广州还有四套房子,以及证券账户上的5000多万元。

  陈在庭审中表示,早在上世纪80年代当生产队队长期间,他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先后开了四家厂,其中包括鳗鱼鱼苗厂、蘑菇厂,这些厂让他赚了450万元。后来他拿着这笔钱在广州买了四套房子。

  公诉机关在指控中表示,陈弘平在8个证券账户投入5398万余元,其中账户资金88万余元,股票2522746股。

  陈弘平表示,他没有投入那么多钱在股市上,股市买卖中会赚,他的股票是由他女婿打理。他投入股市的本金经有关部门核算为3800万元,其中2600万元是非法所得,1200万元是他自己合法所得。

  陈弘平还表示,他从来没有告诉女婿炒股本金的来源,他女婿并不知情。

  4

  多位富豪行贿当人大人表

  公诉机关指控,陈弘平为多名给他行贿的商人在当选全国以及省人大代表中提供帮助。其中包括:

  为创鸿集团董事长黄鸿明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供帮助;

  为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李林楷当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揭阳市第四届委员会副主席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供帮助;

  为惠来县华中燃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周贵容当选全国劳动模范和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供帮助;

  为广东顺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建明当选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供帮助;

  为揭阳宏和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克东当选全国劳动模范提供帮助;

  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兴田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供帮助。

  本版采写:南都记者 黄文冠 通讯员 孙楠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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