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26 21:03 | 来源:大粤网 2015-03-18 08:02 | 查看:1043次
[摘要]梁某称,她又用右手食指抠女儿的嘴致使她嘴流血。
广州日报讯 (记者章程)听闻女儿又偷了邻居的东西,梁某为管教8岁大的女儿,将孩子捆绑在树上并用木棍抽打。怎知数小时后,女儿竟气绝身亡酿成悲剧。昨日,记者获悉,广东信宜市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凌晨将女儿绑树上教训
据梁某供述,2014年7月8日,邻居跟她说,女儿又偷了东西。想起平日因女儿偷东西遭邻居责怪,很没颜面,她于是决定用打的方式来管教女儿。当晚,女儿没回家。7月9日凌晨4时左右,才看到女儿回家到爷爷床上睡觉,她于是拖女儿到屋外,并用手拍她的屁股。
梁某称,她当时骂女儿,但女儿不说话,她又用右手食指抠女儿的嘴,致使她嘴流血。女儿想逃走,梁某于是想到将她绑着打。梁某找来打柴用的绳,又拖她到屋旁的龙眼树前,用绳索缠绕其腹部绑在树上。后来,因女儿双手不停地玩绑在身上的绳索,梁某便解下树上的黑色布绳来绑她双手。
之后,梁某又找来一条木棍,用木棍往女儿双脚打去,打到她膝盖及脚跟,接着又用右脚从她身后踢去。梁某称,整个过程中,女儿只低头,没哭闹,她也不清楚打了女儿多久。
数小时后孩子被发现死亡
不久,丈夫周某醒来,听到女儿喊痛。周某称,女儿当时“双手被反绑在中间那棵龙眼树的分枝处,双脚能着地,头靠着主干枝,喘着大气,不时喊要死了”,妻子则用木棍在打女儿的手脚,他于是上前阻止。但梁某认为没将女儿绑得很紧,也想让孩子记住教训,便没同意松绑。丈夫回屋后,梁某又开始骂女儿。后来听儿子哭了,没为女儿松绑,她便去看望儿子,当时天色早已亮了。
据周某称,早上6时许,他准备带父亲去看病,妻子在门口洗衣服,而女儿还被反绑在树上,头部下垂,嘴里流血,双脚站不稳,人微微抖动,他以为妻子会松绑便没理会。早上10时许,他回家见女儿还被反绑在树上,头部下垂,双脚离地,一动不动,觉得出人命了便去查看,这才发现女儿已经断气。
母亲因自首等因素获缓刑
经鉴定,孩子的死亡符合因遭到长时间捆绑致其腹部受到强烈的挤压,从而导致其呼吸功能障碍而死亡,体表软组织的严重损伤为辅助死因。
梁某事后供述,“因女儿调皮或做坏事,我之前打过她,但都是用手打她屁股或大腿,她多不会哭闹,对于我打她不当回事。此次打她,比之前重手了”。
孩子的爷爷也称,当晚孙女被拖出他房间,后来他听到孙女哭声便知她被打,但因孙女常常这样被打,他便没有理会。
检方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梁某殴打女儿的行为发生在日常生活中,是家长管教孩子的行为,其主观意志上只具有一般殴打的意图,并没有伤害或者杀害女儿的意思表示。梁某为管教孩子,因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院认为,梁某明知其丈夫报警,而在现场等候,抓捕时无抗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加上梁某取得家属谅解,法院于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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