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追记上海高院原副院长邹碧华(图)

发布时间:2015-02-27 15:23 | 来源:法制日报 2014-12-20 15:54:44 | 查看:1495次

追记上海高院原副院长邹碧华

图为邹碧华在上海市高院信息处考察。 (资料图片)

  □法制网记者孟伟阳

  一名法官应该做些什么?对于法律专业人士而言,这是一个浅显的问题。但怎么做才能成为一名好法官?这个问题,却没有那么简单。

  12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的生命定格在47岁。噩耗一出,全国范围内,许多法官、律师甚至政法圈外人的“朋友圈”立即被刷屏。14日,上千人从全国各地自发来到上海为邹碧华送行。

  “华星秋月璀璨人生风范长存,碧血忠魂潜心法治鞠躬尽瘁”。这幅24个字的挽联成为邹碧华一生的真实写照。

  可以说,许多人对于邹碧华的尊重源自于他对“法官”这一职业淋漓尽致的诠释。上海市高院院长崔亚东认为,“他以一个法官的身份赢得整个法律界的尊敬!如此哀荣,实属罕见。”

  百姓眼中,他是“庭前独角兽”

  邹碧华的微信名字叫“庭前独角兽”,用这个名字或许因为他深深地爱着法官这个职业,并以此为荣。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也是保护弱者的,要用法的精神解决问题,服务百姓。”邹碧华曾说,当年他得知自己被上海市高院录取时,曾激动地给母亲打电话报喜,母亲告诫他“一定要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

  “邹院长去世的消息是真的吗?”一位年近7旬的老人在12月10日晚间致电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老人不敢也不忍相信网上传言。12月14日上午,这位老人带着10岁的孙子小铭前来送别邹碧华。

  “当年没有邹伯伯,我也活不到现在。”小铭流着泪说。5年前,身患白血病的小铭被亲生父母狠心抛弃。爷爷奶奶无钱给孙子看病,走投无路才来到长宁法院立案大厅,要以小铭的名义起诉他的亲生父母,索要抚养费为小铭治病。当时还没有未成年孩子告亲生父母的案例,因此法院迟迟没有立案。时任长宁区法院院长的邹碧华得知后,带着长宁法院少年庭法官们开了两天会,研究法条,决定立案。最终,小铭父亲将名下房产划归小铭作为医药费,小铭才坚强活了下来。

  1988年,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本科毕业以后,邹碧华在上海高院从一名经济庭书记员逐步成长为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1年以后,先后在研究室、民一庭、民二庭锻炼;2008年6月至2012年11月,任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2年11月直至离世,任上海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翻开邹碧华的这一简历,不难看出,邹碧华的法官道路经历了从下到上、到下再到上的历程,这一经历让他既能高屋建瓴,又能代言基层。

或许他在上海高院民一庭、民二庭审理案件时已经注意到应正视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他在“空降”到长宁区法院做院长以后就开始着手实现自己的想法,努力做行动上的巨人。

  律师眼中,他们是职业共同体

  “有的法官显得非常强势,不愿意多听律师解释;有的法官在法庭上不注意听取律师的陈述和意见,或者在感觉律师陈述和意见与自己内心认知相左时,随意打断律师发言……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治理,将会对中国的法治产生巨大伤害。”这篇在律师界广为传颂的文章《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正是出自邹碧华之手,他曾说:“尊重律师、注重沟通,天塌不下来,庭开得更好。”

  “法官应当确立法律共同体的理念,以尊重律师为己任。司法公正是整个法律共同体的共同任务,要想建立属于我们道德资本的司法公信力,必须依靠整个法律共同体的共同努力。缺少了律师的参与,法官与检察官在法庭上只能上演‘二人转’;缺少了其他角色的参与,法官在法庭上只能上演‘独脚戏’。”邹碧华曾说。

  其实,邹碧华对于律师的尊重并不仅仅是一句口号,2010年,在邹碧华的推动下,长宁法院出台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引发律师界震动。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推出《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就是希望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有更加良性的互动关系。

  “与其说他是一名法官,不如说他是一位法律人,这点他跟我们一样。他对待律师的态度应该是法官群体对待律师群体的态度。”一位出席邹碧华追悼会的律师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不少律师表示虽然不认识或者从未接触过邹碧华,但从他的文章及演讲中了解他,从而敬仰他。

  就在邹碧华逝世前一天,他主导推动的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作为这一创新举措的主力推手,邹碧华在朋友圈里转发了这条消息,并留下最后一句意味深长的寄语,“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

  “正如邹院长说的,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治发达程度;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司法公正程度。法官与律师本不应是两个阵营,不应是‘死磕’状态,是他唤起了这两个群体间互相尊重的意识。”律师唐志坚说。

  同事眼中,他是“不累”的实干家

  上海市高院刑二庭法官吴志梅曾是邹碧华的下属。她告诉记者:“邹院长经常讲‘要善待律师、善待当事人、善待媒体’。他说要善待律师,因为律师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看待案件;善待媒体,因为媒体与法官一样,是为了社会公平正义;要善待当事人,尽量创造条件让他们看看我们是怎么审案子的。这些,在包括李旭利案、传销案等重大案件的司法公开中均有所体现。”

  在同事眼中,邹碧华没有官架子,讲话、做事方式颇具务实主义者作风。

  邹碧华逝世后,上海高院研究室副主任张新给自己的微信账号改了名字——“累了就歇会”。

  张新今年10月才正式调任研究室,与邹碧华接触时间虽然不长,但是这段时间与其工作上接触十分密切。“这个领导好像不大一样。”一次跟随邹碧华出差后,张新这样跟妻子感叹。张新回忆,今年10月的一天,他随邹碧华一同出差去兰州开一个司法改革会议,6点多下班后从单位出发,抵达兰州时已经将近凌晨。第二天是一整天的会议,邹一边在会上发言,不时还要审阅其他工作材料。会议结束后,按主办方安排,原本还可以再休息一天,但邹碧华连夜就又赶回了上海。

  与邹碧华有过接触的同志都知道他有三句口头禅,即“没事,我不累”“你们先去忙吧”“没事,有我在就行”。

  业内人士都知道,邹碧华是上海司法改革的“操盘手”之一。面对改革,邹碧华曾表示,“要说‘黑锅’,谁有我‘黑锅’背得多!可是,做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对上,该争取时要争取,该顶住时要顶住;对下,必须要有担当,无论如何,都不能让那些在一线辛苦办案的老实人和年轻人吃亏。”

  作为一名实干家,他对朋友说出了实实在在的想法:“改革,一直是一点一点往前拱的”“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

  青年眼中,他是学习的榜样

  “爸爸,我不愿意相信你走了,我情愿相信你只是累了,只是暂时休息一下。”追悼会上,邹碧华的儿子声泪俱下。“爸爸的书房里都是书。每天晚上,都要专注在书房里工作几个小时。有时,身教真是要重于言传,爸爸真是把这一生奉献给了他的司法事业……”

  邹碧华爱书。在他的办公室内,记者看到,里面最多的就是书、文件和卷宗。一个大书柜挡住了大半个窗户,办公室左侧也是一个装得满满的大书柜。

  20多年来,邹碧华在法律业务上持之以恒地学习钻研。除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0多篇论文,他还主编或撰写了《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法庭上的心理学》等十多部著作。其中,《要件审判九步法》在法律界曾引起轰动,连续两年成为法律出版社的畅销书。很多一线法官评价此书“逻辑清晰、思路严密,审判时按图索骥,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还有人戏称,要件审判九步法是“法庭上的独孤九剑”。

  “学者型法官”的邹碧华不仅在上海财经大学等担任兼职教授,还被不少高校邀请去授课。除了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邹碧华不拘一格、敢于创新的魄力同样值得年轻人学习。

  邹碧华认为,不能机械地根据判案数量的多少来衡量工作量,不能让那些在一线辛苦办案的老实人和年轻人吃亏,应为能干事想干事的同志提供舞台。在长宁法院担任院长期间,邹碧华曾大力推行法院效率管理试点,率先研发执行流程、信访、工作台账等信息管理系统。担任高院副院长后,他在全国法院首创案件权重系数理论,设计多项审判管理评估指标,为进一步健全科学评估体系突破瓶颈。

  邹碧华的学生夏关根如今也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对他来说邹碧华就是自己学习的榜样。他告诉记者,工作后困惑时,他曾请教过邹碧华。“他跟我说,不要以为你做的事情没有意义,也不要抱怨,你办好一个案子,可能就能影响到一个家庭”“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使命,我们做得好一点,这个世界就进步一点”。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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