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3-11 17:10 | 来源:百度空间 2008-01-24 09:59 | 查看:3379次
高明芹(右一)在了解案情。
2007年10月,潍坊东方宾馆(原粮食贸易大楼)以“减员增效”为由,要求部分员工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年10月底,宾馆对这些工作十几年的服务员下最后通牒,要她们于2007年10月31日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上签字,否则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最后有30多名员工被辞退。10名被辞退的女工找到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高明芹律师,请她帮助维护权益。
1月23日上午,在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的会议室里,被潍坊东方宾馆强行辞退的女职工围着高明芹律师,对高明芹律师给她们打这个官司充满信心。
对于孙丽芳和她的工友们来说,2007年的冬天过早地到来了。2007年10月,其单位潍坊东方宾馆(原粮食贸易大楼)以“减员增效”为由建议她们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然而,10月底,宾馆突然对她们下了最后通牒,要她们务必于10月31日之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上签字,否则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最后有30多名员工被辞退。
但让她们没想到的是,几乎就在她们签字的同时,宾馆却招了另一批新员工,并重新制定了工资标准。这时,她们觉得被欺骗了。
接案子后,凭着多年为困难群体维权的经验,高明芹发现,这些女工在被宾馆辞退后不仅没有得到任何赔偿,还被扣了一个月的工资。这些女工从参加工作以来,节假日加班从未享受过三薪的待遇,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宾馆竟强迫服务员推销食用油,并规定任务量,完不成任务每月扣100元。
10名被辞退女工与老东家的纠纷将于1月28日开庭。高明芹表示,如果仲裁结果不能令人满意,她将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高明芹律师介绍,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前后,产生了大量有关用工的纠纷。有的企业为规避和员工签订无限期合同,辞退原先签订劳动合同的老职工,招聘新员工。还有一些企业要求自己的员工与劳务公司签合同,面对这样的问题,员工一定要谨慎决定,及时向律师咨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关事态进展,本报将进一步关注。
(责任编辑:曾永红)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