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可在线登记捐献器官(图)

发布时间:2014-03-20 09:36 | 来源:新京报 2014年03月20日 A19 | 查看:1101次

国内首个器官捐献志愿者网络登记系统启动;可随时修改或取消捐献登记

  新京报讯 (记者魏铭言)昨日,由国家卫计委、“国际扶轮3450地区”合作实施的“施予受”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站(www.savelife.org.cn)正式开通。如今每位中国公民都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在线登记自愿捐献器官,并有权随时修改或取消捐献登记。

  经国家卫计委批准的,各地的获得国家专业资质的器官获取组织及专业器官捐献协调员,可登录该网站,根据志愿者登记的器官捐献意愿,在其身后及时将相应器官取出挽救他人的生命。

  网站的合作方,“国际扶轮3450地区”是香港的一家社会组织,多年来在港开展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

  移植意愿需家属支持

  据中国的器官捐献与移植相关伦理法规,公民器官最终是否捐献,除个人生前的意愿表达,还取决于他(她)在弥留时是否符合器官捐献的医学状态(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脑死亡或不可避免的心跳死亡),并需得到公民近亲属(父母、配偶或成年子女)的同意。

  因此“施予受”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站建议,志愿者需将自己身后捐献器官的意愿告知家人,以获得家人的理解和支持。

  捐献资源暂不对外共享

  在华外籍人士是否可在此网站登记?“国际扶轮3450地区”器官捐献委员会主席王国林说,网站上登记的志愿者信息目前仅供国内已获授权的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使用。

  针对该捐献器官资源可否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共享的问题,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研究中心主任王海波表示,依据当前法律法规,内地器官移植医院可为包括港澳台地区居民在内的中国公民进行器官移植,但不允许为外国公民提供器官移植服务或器官供体。

  曾志伟成首位志愿者

  据国家卫计委统计,中国每年约有30万人需器官移植,但仅约1万人能获得移植器官。其关键原因是捐献器官源匮乏。

  目前,香港、加拿大、新西兰、日本、美国等国家和地区,都拥有运行成熟的公民器官捐献意愿登记网站。约有48%的美国公民登记了身后捐献器官的意愿。

  昨日,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周军介绍,该网站旨在向中国大众介绍推广器官捐献的理念,分享器官捐献的事迹和故事,希望唤起公众对器官捐献的关注。

  香港演员曾志伟在网站启动后成为首个登记的器官捐献志愿者,他同时被受聘为中国器官捐献宣传大使。

  世界卫生组织医学官员何塞·努涅斯表示,“施予受”的启用,标志着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开始让公众参与到实现器官移植自给自足的努力中来。

  ■ 背景

  协和等38医院已停用非正常渠道死囚器官

  中国器官捐献自2010年3月试点,至2013年3月在全国铺开。目前,据中国红十字会与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联合数据,中国已有超2200位公民身后捐献器官。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说,去年同期,公民身后自愿捐献器官数量,已远超临床上使用的死囚器官数量。含北京协和医院,全国38家医院的大型器官移植中心已停止使用从非正规渠道获得的死囚器官。

  目前,中国公民身后自愿捐献器官,已有一半以上进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按等待名单中患者的病情轻重缓急分配。

  新京报记者 魏铭言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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